关于提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清单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0  浏览次数: 1003

校属各相关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请提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清单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0〕8 号),要求各高校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见附件1),总结分析近年来组织开展教育考核、评价、评估、监测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对照《总体方案》提出的五个方面 22 项改革任务,结合工作实际,逐项逐条梳理,研究制定落实措施或办法,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形成工作任务清单。

结合《总体方案》中涉及高校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任务进行了分解(见附件2)。请各相关单位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总体方案》的改革目标和任务要求,对照所负责部分,完成以下工作:

一、工作任务清单。主要包括:拟制定的改革文件名称,完成时间节点,责任人等。

二、工作总结。总结分析2016年以来组织开展教育考核、评价、评估、监测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涉及教育评价改革的文件。列出已经发布的文件名称、文号等,并提供文件全文。

上述材料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 12 月 11 日(星期五)下班前报送综合改革办公室(静远楼1914室),电子版同时发zgb@jsnu.edu.cn。

联系人:王亚;电话:8705。

 

附件:1.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 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清单任务分解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综合改革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