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0-07-23  浏览次数: 755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江苏作为九个先行省(区、市)之一,于2008年11月开始启动《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称“《江苏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工作。在深入调研、精心起草、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基础上,目前已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江苏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工作,梁保华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亲自关心指导纲要起草工作。省政府专门成立规划纲要制订工作领导小组,罗志军省长亲自担任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会议,部署安排制订工作,要求集中全省智慧,努力制订出一个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历史检验的高质量的规划纲要。罗志军省长、曹卫星副省长、徐南平省长助理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代表对《江苏教育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

  《江苏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分10章50条,3万余字。作为今后10年推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江苏教育规划纲要》着重从思路上、制度上、政策上对教育改革发展作出宏观部署和统筹安排。一些常规性工作,将由省有关部门及各地根据《江苏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研究制订具体配套实施意见。

  《江苏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围绕我省“两个率先”战略部署,分别确定了2015年和2020年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其中,提出到2015年教育发展规模、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成教育强省。到202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省。

  《江苏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后十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是,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优化发展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对外开放。

  《江苏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重点就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等提出改革措施,并对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健全教育督导制度,以及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

  《江苏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在江苏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苏”(http://www.js.gov.cn)、江苏教育网(http://www.ec.js.edu.cn)、江苏教育报全文公开发布,征求意见为一周时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传真:025-83335800;电子邮件:jsjygh@ec.js.edu.cn

  附件:《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