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0-04-26  浏览次数: 821

各有关学院、部门及直属业务单位:
  为了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教〔2010〕80号)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类型和经费开支范围
  (一)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这一类项目主要支持省教育厅确认的省级重点学科所属的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及自主研制,支持其所属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专业图书资料购置。经费开支范围: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电子文献购置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所必须的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二)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这一类项目支持学校基础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更新与补充。我校主要支持跨学科、跨学院基础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新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开支范围:设备购置费、教学软件购置费及实验平台建设所必须的实验室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三)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这一类项目支持构建科研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科研平台、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基地、实训实践基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科学构建学生科研能力培养体系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重点支持以下条件建设项目:
  1.学生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及培养学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实验平台建设;
  2.工科、工程教育专业校内共享的工程训练中心建设;
  3.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以实现“产、学、研”结合为目标的学生开放创新实验(实践)基地建设;
  4.校内专业实践基地建设。
  经费开支范围:设备购置费、教学软件购置费及基地建设所必须的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这一类项目支持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师资队伍培训和学术交流、创新团队建设。具体建设项目:
  1.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的界定应达到省级特聘教授标准。支持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科研奖励费。
  2.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支持科学制定师资培养培训与学术交流规划,鼓励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选派国内外高级访问学者,做好实验实践教师队伍的技术、岗位与管理培训,资助教师参与各类专业竞赛。
  3.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创新团队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骨干相对固定,承担有省部级重点以上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研究领域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及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创新团队的科研启动费、科研配套费。
经费开支范围:人员经费(专指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奖励费用),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配套经费、与队伍建设有关的培训费(含国内外培训、交流发生的有关费用)。
  省级重点学科、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为“条件类”建设项目,应在一个年度内完成。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原则上以三年为一周期统一安排,分年实施。
  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原则、程序和格式
  (一)申报原则
  按照财政部和省厅文件精神,我校的申报工作要按照“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原则,充分考虑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办学特色,充分考虑学校办学优势和内涵建设实际需要,充分考虑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相关的科研实验平台和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整合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各类资源,打造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大平台,有利于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发展。选择学校急需的、有特色的领域和项目科学编制三年规划。
  (二)申报程序
  为了提高编报质量,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范围和要求组织申报。学校在各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论证和遴选,确定2010—2012三年规划项目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三)编报格式
  按以下格式撰写项目申请书: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建设的意义和可行性分析、建设内容、建设资金预算及主要用途、建设实施组织及进度安排、预期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同时填写有关附件表格。
  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5月21日,召开相关学院院长、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
  5月21日-24日,各单位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24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申请书交计财处,联系电话:83403076;
  5月25日,学校进行申报项目遴选;
  5月25日-6月1日,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和有关表格(附件1,附件2中的表3-2、3-3、3-4、3-6,表4-1、4-2)文本及电子稿报计财处,邮箱jicc@xznu.edu.cn
  6月1日-6月6日,学校汇总、完善编制材料,并完成三年规划材料;
  6月10日前,三年规划文本及电子文档报省教育厅;
  7月1日前,完成2010年项目申报报告及相关材料报省财政厅。
  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此次中央财政设立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对我校来说,是一次新的发展机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组建专门工作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编报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统筹,确保质量
  无论是申报学院,还是牵头职能部门,都要统筹考虑,科学规划,要将申报工作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考虑,与学校办学特色统筹考虑,尤其要与我校在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实验基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优势特色相结合,做出具有竞争力的高质量申报材料,争取获得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
  (三)分工协作,按时完成
  由于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校各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开展具体实施工作;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编制上报任务。

附件:
  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doc
  2.中央财政支持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0~2012年项目建设规划.doc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