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发展规划处成立文章作者:
发规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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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2日,徐州师范大学正式发文成立发展规划处。徐师大发〔2010〕12号文指出:为加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战略规划,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与针对性,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发展与政策研究室、高等教育研究所的行政设置,成立发展规划处。该单位隶属校机关行政序列,处级建制。同时加挂“法律事务办公室”牌子,作为承担处理学校法律事务的办事机构。 文件同时明确了发展规划处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发展规划。组织和协调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调研、制定和执行方案设计,研究、制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各类分项规划和二级单位规划的制定与落实。 二、决策咨询。跟踪国家、江苏省的政策法规调整和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动态,认真研究、科学论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为学校提供高质量、建设性、可操作的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并负责学校重要文件、报告的调研与起草工作。 三、法律事务。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法律信息咨询,参与学校对外合同、协议谈判,处理合同、协议纠纷,代理学校参加诉讼与仲裁活动,推进依法办学,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同时负责受理学校各单位有关法律咨询,提供相关法律援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