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文章作者:
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
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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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4日,我校发文正式印发《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方案全文如下: 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校进一步提高办学层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高水平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学校“十二五”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新形势,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学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我校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规划方针,在认真总结研究“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两大主题,进一步找准学校、学院、学科在新时期的发展定位,进一步解决好发展中“改革”与“稳定”、“综合”与“特色”、“顶天”与“立地”、“一体”和“两翼”的关系,研究提出学校“十二五”发展战略目标与重要任务,努力实现学校在“十二五”期间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科学、精心编制既有科学性、前瞻性,又有显示度、可行性的“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关系到学校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和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应全面贯彻以下工作原则。 1.延续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十一五”规划的延续和发展,要将“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与“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落实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在继承中寻求突破。同时,“十二五”发展规划又要在统揽全局的基础上,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聚焦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新思路和新要求,科学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在确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主要措施时,做到既立足现实又富有远见,既具有可行性又具有前瞻性。 2.重点突破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在规划编制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和本单位(部门、学院)实际,认真确定“十二五”期间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关系,科学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处理好事业发展重点突破与全面优化的关系,努力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定性目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注重规划目标、思路和措施的可执行性和可考核性。无论是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还是学院规划,都应当坚持定性目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在定性描述的基础上,能够量化的指标应尽可能量化,并将不同发展阶段的目标和相应指标尽可能细化,从而建立起近期目标、阶段目标与“十二五”目标相互衔接,学校总体目标、专项目标与学院目标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以确保规划的贯彻实施。 4.学校主导与民主参与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了解校情、院情和民情,在学校主导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把规划编制过程变成动员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统一思想、反映民意、凝聚民智的过程,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成为进一步集聚力量、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促进发展的“兴校工程”。要增强透明度和师生员工的参与度,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学校“十二五”规划能充分体现出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意志。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编制过程中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此,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决定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的具体协调和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的起草,规划草稿及征求意见稿的汇总、编制、修订,定稿的编制、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牵头、各专项规划主编单位负责、各参编单位共同参与的“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专项规划的编制起草工作。 3.各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本学院的“十二五”规划,并参与学校总体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学院规划的编制起草工作。 4.学校将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后期设立校发展规划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十二五”规划的审议、实施监督和今后学校发展规划的咨询、决策、审议等事项。 请各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主编单位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工作组组成情况及联络员姓名、联络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分别以电子和书面形式报送校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3500153,电子邮箱:fgc@xznu.edu.cn。 三、规划体系和编制任务 我校“十二五”规划体系在功能上分为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和学院发展规划三大类。形成以总体规划为顶层,以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具体编制任务及分工如下(详见附件1): 1.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 总体规划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是编制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的依据。应在战略层面上加强与国家、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态势的衔接,在操作层面上加强对各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的指导。 分管领导:徐放鸣 任 平 主编单位:发展规划处 参编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及各相关单位 2.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学校事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 点目标和资源配置的依据。专项规划应以学校总体规划中的学校发展定位为目标,围绕各自的范围和内容,结合学校的实际,体现前瞻 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专项规划包括“学科建设与发展”、“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科研与科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与校园建设”等五个规划。科文学院在独立制定其“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同时,也将参与学校有关专项规划的制定。 ⑴《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 分管领导:任 平 杨亦鸣 刘祖汉 主编单位:学科办 参编单位:科技处、人事处、教务处、设备处、研究生处、计财处及各相关单位 ⑵《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 分管领导:郑元林 主编单位:教务处 参编单位:研究生处、国交处、学工处、团委、科文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社区学院 ⑶《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分管领导:任 平 杨亦鸣 主编单位:人事处 参编单位:组织部、科技处、学科办、教务处、研究生处、国交处、设备处及各学院 ⑷《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科研与科技产业发展规划》 分管领导:刘祖汉 主编单位:科技处 参编单位:学科办、资产公司及相关单位 ⑸《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公共服务体系与校园建设规划(含数字化校园)》 分管领导:王 超 杨亦鸣 何保全 主编单位:后勤管理处 参编单位:校长办公室、设备处、基建处、后勤集团、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档案馆、博物馆 3.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学院发展规划 学院规划是学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延伸和基础,是学校各项事业的细化体现。学院规划一方面要以学校规划为依据,另一方面又要立足本院实际,积极提出有显示度的发展目标,做到重点任务突出,基本措施可行,并注重规划指标的量化和可监控。 分管领导:联系各学院的校领导 主编单位:各学院 四、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内容 1.编制“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为:全面梳理近几年我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思路,明确办学定位,总结办学特色、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寻找差距,找准问题;全面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认真分析国家、特别是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我校提出的新要求,明确发展机遇与挑战;科学论证“十二五”期间事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建设重点;围绕办学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有效的战略举措和保障措施。 2.各类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成就、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与重点项目、重要举措、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参见附件2)。 五、规划编制程序和进度安排 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详见附件3)。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2010年6月)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设立校发展规划处,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发布校“十二五”规划征集建议和意见公告,广泛听取党内外、校内外意见和建议,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编制单位,召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学校“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2.总结调研形成初稿阶段(2010年6月-2010年9月) 通过调研、座谈、研讨会等形式并结合“十二五”规划的起草工作,对“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在此基础上完成学校“十一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的总结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校“十二五”规划、各专项规划、各学院规划草稿;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草稿)》,提交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征询有关专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2010年9月-2010年10月) 各规划主编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规划草稿,在此基础上由发展规划处汇总形成《徐州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形成定稿并印发上报(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发展规划处根据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会同各规划主编单位对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组织修订形成定稿,分别提交校发展规划委员会、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和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最终由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形成定稿,经报省教育厅批准,正式印发全校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