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考》2012年第3期(总第14期)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2-06-15  浏览次数: 2191

决策参考

2012年第3期(总第14期)
  江苏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主编

本期提要

  在大学组织面临发展资源稀缺的今天,大学与外部社会之间的互惠合作对于大学本身来说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期主要就这方面的话题集中一部分相关研究文献供大家参考。

  肇始于《莫雷尔法案》(Morill Act,1862)的实施,美国率先打破了大学与社会的“隔离墙”,大学通过服务社会增强了生存和发展能力。正是这种“双赢”的美满结局使美国大学的思想与实践走向了世界。从上个世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提出人力资本理论以来,大学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一方面,经济发展需求影响并赋予大学新的特征;另一方面,大学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实现着自身的发展。大学与外部社会的合作往往通过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方式展开,从而促成了大学与工业企业、产业以及产业集群的深度融合,逐步实现大学与外部社会在资源、信息、人才等诸方面的良性互动,“大学已经成为社会的服务站”,同时,社会为大学提供强大的支持。

  从大学与外部社会之间合作的已有研究看,一方面不断总结国外大学特别是美国大学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探讨适合我国大学与外部社会的合作模式,包括体制、制度、机制等方面的研究。

  美国加州大学产学研用合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经验主要表现在:相对完善的合作体制保障、科学合理的合作制度设计、开放灵活的合作运行机制、追求卓越的合作文化。而“斯坦福—硅谷”协同发展模式成功的要素由开放政策、先进的技术转化支撑体系、突出创业的教育特色、硅谷企业科技需求、硅谷企业资金支持、政府的政策法律保障、相依相伴的区位布局、信息纽带的校友网络等组成。这些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大学在产学研用合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科研体制的制约。高校现有的学科、专业设置、科研组织和管理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等与经济发展和企业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评价体制的制约。不少高校还没有真正建立面向应用的考评机制,影响了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三是科技转移体系的制约。目前高校知识产权归属、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政策还不到位,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效应不够显著,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产学研合作走向深入。解决这些问题策略在于:更新观念、突破体制制约、创新合作制度、探索宜适的合作途径;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大学、企业以及社会其他组织等主体之间的合作意识以及相互之间的认同。

本期目录

大学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马科斯·普赖斯(开普敦大学) 冯李崟 译

(刊载于《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1年第6期)

  在发言开始前,我想对受邀参加本次校长会议表示感谢,并代表开普敦大学以及南非向清华大学表达诚挚的祝贺和良好的祝愿。

  如同中国大学一样,我国的大学也正逐步融入世界大学群体。由于数十年的种族隔离制度作祟,来自学术界的杯葛接踵而至,南非的大学与国外同行间的合作或交换关系发展得异常困难与复杂。即使在1994年我国重归民主并受到国际社会的欢迎与认同之前,尽管多少有些不稳定,这样的合作关系也的确已经存在了。

  当论及中国和南非的大学融入世界大学群体时,我们不禁要开始思考这一群体的基础是什么。一般来说,群体的维系依赖于共同的规范与价值观。那么,世界大学群体依赖的是什么?

  我不会一直讲述这一问题,但它为我引出发言的主题——高等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开了一个好头儿。无论发展如何变化,所有大学或多或少地都会与发展实践有所联系。世界范围内对于高等教育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加突出与可预期贡献的看法大概已经达成了共识。众所周知,大学主要通过三种行为参与发展:教学、科研与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机构培养高水平的人才;创造或应用新的知识与技术;为社会运转或改进提供新看法,以及对地方和全国群体直接服务;这些都是经济、人类福利与发展以及我们目标感与幸福感的直接驱动。

  教学

  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由技术进步所驱动,而后者需要越来越多的具备更高技术水平的人才来吸收、创造、应用和传播技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基础产业活动(工农业)、服务业和知识经济的发展。大学是创造满足经济需求和技术进步的技能产品的动力室(如通过培养教师和学者来提升普通教育水平,又如培养工程师、律师、地质学家、医生、经理、会计等专业人才),进而满足现代经济对技术人才的需求。获取技术人才的难易程度也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争取外国直接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但在协助产业经济之外,大学应当培养一批能够担当领导、治理和监管职责的人才。

  这本身就涉及多方面和多学科。大学在培养公共机构和政府中的领导者、职员以及培养分析家和社会评论家(如经济学家、社会科学家、历史学家、哲学家和记者等)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后者能帮助我们理解社会运行的方式并寻求改进的方式。同样关键但又往往被低估的一点,是大学对于表演和充满创造力的艺术家、电影和媒体专业人员的教育所作出的贡献,这些人才能帮助我们为人生增添意义和目的。

  科研

  科研带来的知识进步和新技术的出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和生产效率,进而促进了经济增长,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生活质量。尽管高等教育体系只是创新领域的众多角色之一,产业界的研发实验室也同样重要,但大学的环境为一些短期内缺少价值或明确目的性的新观点的研究、为方向和结果均无法预见的由好奇驱动的研究提供了关键的生存空间,因为它们往往存在高风险且不可盈利,而无法从市场或公共基金获得资助。大学在研究和理解社会的与创造性的世界方面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

  社会服务

  高等教育对社会发展的贡献,一部分是直接满足社会群体的需求——对地区、国家或所属社区所面临的关键挑战做出反应——例如提供教学服务、拓展活动、咨询业务、附属公司、政策支持、学生志愿工作、动员职员或学生承担当地卫生、福利以及教育工作,不胜枚举。

  关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已毋庸多言,但今天全球在此问题上形成共识的历史进程值得强调。投资大学来为发展提供动力的重要性在今天已无可辩驳,但仅仅十年前,国际机构的顾问们对发展中国家的建议还是将小学和中学教育置于更重要的位置,即使这意味着从高等教育划走部分资源,最终也是值得和可接受的。因而众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正面临体制调整的国家的高等教育在上世纪80、90年代遭遇重创,而由此带来的高等教育体系的欠发达至今仍有负面影响。资金不足导致后殖民地时代的学者们纷纷外流。教职人员短缺,学生人数陡增以及科研投入不足,导致许多院校经历了科研成果和研究生培养方面的退步。这种系统性的损失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恢复,因为它意味着重新培养一代活跃于科研领域的学者,而这一进程往往是以十年为计时单位的。

  大学与推动思想和言论自由

  让我们回到世界大学群体及其共同价值观上来,我将重点阐述高等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间可能略有争议的一个方面的问题,并表明我的立场,这一问题在很多方面都与南非的历史,特别是从种族隔离到民主这一转变紧密相关。

  我认为,大学不但能够而且应当为推动民主观念建设作出贡献,即确立一些道德和政治的价值观,例如言论和思想的自由,政治问责以及人权,将它们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部分。倘若这些价值观有利于发展,大学应当在培育、推广和保护它们上扮演关键性的角色。新观念诞生并在众多领域和观点间传播,对开放的、新颖的、创造性思想与研究的包容,对社会发展都是有益的。而作为这些观念的发起者,学者的劳动需要有一个开放的环境来支持。

  思想和表达的自由以及作为其中一部分的学术自由和科学、知识、善政以及善治之间的关系在卡尔·波普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得到了很好的阐述。他指明了社会的开放程度同激励创新、变革和最优决策、问责以及推进公共利益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大学的长期存续本身也依赖于自身保护其学术自由的能力。

  波普对开放社会的观点概括起来如下,这一观点建立在可证伪性这一概念的基础上:科学家不能对真理做出权威论断,他们至多能够提出自己的假设并接受严格的证伪检验。在治理和发展领域亦是如此。没有哪个政党或政府或评论家能够确信他们的政策对于社会发展最正确的或是最好的,只有反复将政策交由公众评判并接受各种诘问,加上一个相对开放的“观念市场”才能够改善公共政策。(前面提到的关于资助高等教育的共识就是一个案例)。发展总会伴随着出错的可能性。从来就不该有禁止被质疑或是争论的神谕、不可冒犯的信条、基本概念、不证自明的真理或是不可剥夺的权利。任何现存的正统信仰,不管是马克思主义还是货币主义,都应当允许被质疑,否则随着科学知识不断发展,我们将无从得知自己偏好的战略是否为最优。很明显,这类争论的“必要条件”是观念的自由传播以及每个人具备参与辩论并对政策施加影响的能力。

  我将开放的“观念市场”这一概念加了引号,是为了表明,无论在知识界还是经济领域,市场本身都并非自由交换的完美手段。总会有盛行的规范或是标准、既得利益、以及霸道行为阻碍交换的进行。因而在现实中,我们将自由从低到高分为不同水平(这并非绝对值)。在经济领域,为确保市场生存还是需要一定程度的监管,因为众所周知,市场本身并不可持续。这一点在知识领域同样如此,观念的相对自由传播和辩论都依赖于更大背景下的社会政治环境。而这一更大的背景被波普称为“开放社会”。开放社会需要一些基本条件,包括:

  • 体制和立法条件——宪法权利、选举产生的立法者以及对反对党有着规范安排的政府

  • 独立的媒体·对国家的主动干预(例如在大范围内保证识字率和普及教育)

  • 推动和确保政府公开透明的机制——谁在做决策;如何做出决策;采信了哪些信息;决策者有哪些既得利益;让公民得以接触信息的法律法规

  • 自由获取信息——不限来源,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

  • 保护个人表达思想的权利,其中明确包括保护知识分子和艺术家免于被胁迫。

这些条件只是开放社会的必要条件,并不充分。除此以外的一个关键方面是活跃的公民群体。

  大学必然是开放社会中的基本机构。我们有义务跳出约束,为看待世界的方式提供更多选择,挑战旧方式并向市场提供新观念。我们有义务培养下一代领导人,他们应当具备新观念、质疑权威的态度(一般是知识权威,但也包括政治权威),并且是活跃的公民。世界范围内的许多社会运动的源头和支持都来源于大学校园,这并非偶然。

  进一步说,作为一个制度性角色,如果社会能够从观念的碰撞中获益,那么大学就有特别的义务来保护开放社会得以存续的条件。这往往需要勇气、冒险或是在有必要时挑战居统治地位的精英和政权。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这样的挑战并非基于大学和某个政党或是特定意识形态的联合,而更多地基于其对自身存在核心条件的承诺,即它需要为发展和社会福利作出贡献,例如不受限制地获取信息以及不受威胁地表达的自由。

  大学要扮演好上述角色就需要相对于社会中的主导力量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政府或政党不应当通过任命大学管理者或是政党对学者任命与晋升的审核来控制大学,治理体制中(例如大学委员会或董事会)应当由多元的利益相关方构成,以确保政府、企业、政治家、教师、学生或赞助方都不能主宰决策过程。大学应当挑战阻碍其获得信息的限制——例如禁书、期刊审查、屏蔽消息来源。而作为当今最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以及确保观念市场平等性的关键性因素,互联网应当对学者和学生完全开放。

  请允许我以南非为例。南非一直因其解放而进步的宪法,其对开放社会的承诺以及后续立法而倍受称赞,其中包括《信息自由法》,即允许公民获取国家或公共机构所有与当事人相关的信息。然而,去年提出的两项政策对开放社会产生了巨大威胁。其一是《公共信息保护法案》,允许包括低级官员在内的政府官员将任何认为其公布不利于公共利益的信息划定为机密。从此,这类行为几乎无法诉诸法律,因为根据定义,个人无法知晓被划定为机密的究竟是什么信息并据此证明其应当被公布,而将信息提交至法庭的行为本身又会与机密分级相抵触。

  第二个威胁来自于执政党——非国大党领导人的讲话,他呼吁成立由议会任命的媒体审查委员会,其可以在任何人觉得媒体的行为不负责任或是不公正时出面干预。它将有权对记者和出版商处以罚款或监禁,甚至可以禁止出版。由权威机构出面确保报道负责人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但这一权威不应当由某个政党或是政府来控制。

  支撑非国大立场的思想在于国家有权甚至有义务治理所有的政策工具,所有可能影响公众对国家——事实上是执政党——认定的正确目标进行争论、质疑的工具。因而,非国大在审查委员会成立公告中宣称,非国大对于政策和承诺平台的控制权是选举产生的。这反映了人们的意愿。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这份文件指出,由于非国大致力于进步的社会变革,“我们必须承担责任以保障它们成为国家的主流,而我们的声音应当尤为响亮”。报纸应当是在建设更美好的南非的进程中“转型的工具”。这是一个集权的先锋党派对于发展的看法,委婉一些说,这是一个柏拉图式哲学王版本的好政府。倘若聪明的统治者们是在自由公平的多数选举中产生的话,它甚至可能是民主的。但它仍旧是一种同开放社会相对立的思想意识。开放社会同曼德拉的观点一致。他在1994年向国际新闻学会年会发表讲话时指出:“没有哪个人,没有哪种观点,没有哪种政治或宗教学说,没有哪个政党或政府能宣称自己可以主宰真理……因此我们一直主张任何对自由表达施加限制的法律、规范、实践或是偏见都是对社会有害的……我常常说,媒体是一面镜子,我们能从其中看到别人对我们的看法,无论是缺点、瑕疵还是什么别的。”曼德拉进一步说道:“经过深思熟虑,我们认为这种诘问只会帮助我们(非国大)成长,引发我们对自身行为和疏漏中不能达到人民期望和我们所持民主价值观要求部分的关注。”

  上述两个提案遭到了来自新闻界、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特别是大学和学者们的强烈反对。我以南非为例,是因为对其最熟悉。但我所持观点的逻辑能够在世界范围内作为大学群体规范性的预设进行推论。

  女士们,先生们,总结起来,大学在社会发展中的角色远比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更加艰巨。它将为创造开放社会提供帮助,而后者是观念进步依赖的基础。扮演好这一角色,必须做到三点:

  第一,保护言论、观点和新闻的自由,以及反对有害于大学理念的教条。这都涉及大学自身利益,因为其核心使命就是寻找真知。对信息自由传播的威胁就是对大学扮演好其社会角色的直接威胁。

  第二,当今的大学一如既往地被社会视为追求真理和独立思考的家园,它是人们寻求自然和社会世界意义时,寻觅有关价值、政治和未来指导时的求助对象。社会期待大学在其中扮演领导者的角色,提供知识、分析和道德指引,并区别于国家或是宗教权威。大学应当认识到自身被赋予的权威性,并担负起治理和道德引领者的责任。

  第三,通过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公民权利与义务,大学还特别担负起了培养未来推动民主进程的领导人的职责。这些培养有的要通过课堂教学,有的则要通过言传身教。

  我想再次感谢大会给我这一机会,能与在座来自世界各地的大学校长分享我的有关世界大学群体共有规范和价值观的观点和看法。

产学研合作:高等院校的一项重要使命

郭广银

(刊载于《求是》2012年第1期)

  高等院校既是创新人才的集聚地,也是创新成果的策源地。如何以高水平的创新成果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产学研合作。

  一、产学研合作是高等院校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

  推进产学研合作,是高等院校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高等院校是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一支生力军,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源头。建设创新型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都需要高等院校勇于担当。“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奖三大奖项获奖者中1/2出自高校。在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全国高校获得各类奖项超过70%。纵观世界现代化的进程,发达国家的重大科学发现和重要技术突破大都源于高校和科研院所。

  1946年,第一台电子计算机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诞生;1969年,互联网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斯坦福研究院、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和犹他大学最先使用;英国剑桥大学提出的DNA双螺旋结构模型,使生物学进入了崭新的分子生物学时代,催生出全新的基因工程产业。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推进产学研合作,是推动高等院校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成果最终要服务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的幸福安康。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富国强民的技术支撑,转化为惠及民生的实际应用,是科技创新工作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努力目标。产学研合作是高等院校落实社会责任、检验办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在合作过程中,必然催生高等院校加强自身建设的动力,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事业的良性循环,促进高校办学理念、办学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和创新,进而实现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高等院校产学研合作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高等院校在产学研合作的道路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区域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产学研合作的模式日趋多样,规模日益扩大,内涵得到拓展,机制进一步健全。据不完全统计,以产学研合作为主要功能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已有86个,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在这些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内,批准发明专利1185项,转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2306项,在孵企业总收入499.98亿元,累计有15家企业上市。就江苏省而言,百余所高等院校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技贡献率达70%以上。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校依托率达80%以上。

  2011年,江苏高校又实施产业教授模式,111名企业家成为首批产业教授,直接参与到高校产学研合作的最前沿。东南大学“第四代通信宽带移动通信容量逼近传输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瞄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获得2011年国家科技发明一等奖。

  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创新需求相比,我们的产学研合作还存在明显不足:高校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还不够高;校企合作的紧密度、制度化还不够强;科研活动的选题研发方向与实际需求有脱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得不到应有的关注;科研组织的建构联系松散、渠道不畅;科技项目的立项机制和评价机制存在“SCI”(即“科学引文索引”)导向,使科研工作者倾心论著成果的动力有余、面向产学研应用的动力不足;高等院校科研创新人才的聚集与产学研合作的关联度不高等。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仍面临诸多制约:一是科研体制的制约。高校现有的学科、专业设置、科研组织和管理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等与经济发展和企业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评价体制的制约。不少高校还没有真正建立面向应用的考评机制,影响了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三是科技转移体系的制约。目前高校知识产权归属、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政策还不到位,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效应不够显著,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产学研合作走向深入。

  三、推进产学研合作的途径

  面对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集中全社会力量,从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外力内功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努力以产学研的融合激发高校在创新实践中提升自身办学水平和质量,实现服务社会、担当责任的目标。

  政府重视、政策扶持是产学研合作走向深广的前提。高等院校作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中的一分子,它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它的成果需要全社会的检验和认同。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百年校庆的重要讲话中对产学研合作提出了协同创新的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利用政府的政策支持,积极关注政府的政策导向,积极参与区域创新实践,通过高校与政府的协同创新,使教育服务国家、回报社会落到实处。政府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支持企业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承接高等院校的技术转移,扶持新技术研发者创新创业。同时,由于新技术的不确定性、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等因素,政府必须加快发展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等科技金融服务,确保创新创业有资金来源、有风险分担。

  企业需求、企业支撑是产学研合作走向深广的保障。企业是创新实践的主体,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最前沿。我们要充分认识和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和资源优势,发挥高校自身的科研优势,克服科研成果曲高和寡的弊端,摆脱企业发展无米之炊的困境,改变企业发展和高校科研院所两条平行线的状况,通过协同创新产生新的优势和能量。以企业需求和支撑为基础的产学研合作,不仅是已有成果的转化,而且要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发、企业委托高校开发和高校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使产学研合作走向深广,使产学研合作的近期效益和长远效益达成统一。

  组建联盟、聚集资源是产学研合作走向深广的途径。在政府支持、企业支撑的协同下,高等院校应积极参与组建有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聚集高校、院所、企业等各方面的创新资源,形成创新的合力。在全球以绿色、智能和可持续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中,我们在新能源、生物技术、物联网等新兴产业领域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同发优势”,完全可以通过协同创新,抢占先机,实现跨越式发展。与此同时,研发投入也需要协同,政府、企业设置的各类专项基金应当集成联动,聚集目标,发挥政府资金、企业资金的最大效益,强化高校服务国家发展的能力。

  观念变革、机制创新是产学研合作走向深广的动力。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知识创新、科技创新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高校是重要的科技创新源和生力军。科技创新实质上是与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同步的。产学研合作是高等院校为经济社会服务的主渠道,是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有效方式,应选择“政府最关心、企业最感兴趣、老百姓最需要”的科研合作方式和内容,以创新的机制和模式,寻求积极的合作成效。以东南大学为例,为使产学研合作顺畅运营,学校制定了“市场需求牵引、企业投入保障、首席教授负责、校企联合管理”的机制,专门成立了校企管理委员会,由分管科技的校长做主任,给企业注入“强心剂”,初步形成了“三个圈层”的合作模式。第一圈层为与地方政府共建的区域研究院。区域研究院针对区域内产业转型和技术创新的需求分设多个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分中心,成为区域创新的综合服务平台。第二圈层为地方政府、企业和企业联盟合建的专业研究院。专业研究院以行业聚集为基础“量体裁衣”,领跑行业技术创新,如针对镇江电子企业集中的特点,建立智联电网研究院等。第三圈层为与企业建立的产学研合作体。目前这一类合作体已近50家。此外,东南大学还与江苏省内500多家企业建立了校企联盟,2000余名科技人员常年服务于生产第一线。

  四、产学研合作的展望

  搭建国际化合作平台,提升产学研合作的质量和水平。目前,全国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已渐入佳境,各种运行模式和机制的合作平台、合作联盟如雨后春笋,各类产学研合作产业化集聚区前景可观。例如,北京市海淀区15个大学科技园中有12所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已成为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被上海市经委认定为“上海市创意产业集聚区”。杭州西湖之畔的“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成为国内第一个以艺术创意为特色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在参与国际化竞争、增强核心竞争力、占据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的背景下,我们应有更开阔更高远的视野,瞄准国际前沿,搭建国际化合作平台,推出具有“同发优势”乃至“先发优势”的“中国创造”成果,积极融入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的进程。

  着眼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眼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是产学研合作的根本要求。围绕新兴产业走产学研合作之路,将跨越式地实现“同发优势”乃至“先发优势”,打造具有自主创新价值、具有核心技术支撑的产业集群,参与乃至引领全球的科技创新和技术革命,使“中国制造”更多地成为“中国创造”。

  围绕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拓展产学研合作的内涵。围绕建设世界高水平大学的目标,我们需要在转变观念、提高质量、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对于高等院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而言,高水平大学的建设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事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具体到产学研合作上,需要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推出创新成果,并在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同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在创新驱动中实现科学发展。

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与机制创新研究

洪霄

(刊载于《江苏高教》2011年第6期)

  产学研合作是通过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广泛合作,以获取、开发、交换各种知识、信息和资源而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产学研合作模式是一种能使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在创新价值链中,发挥各自作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合作模式。选择恰当的合作模式,采取相关措施和政策促进合作是产学研合作能够成功实现和顺利开展的前提。

  一、产学研合作的机制分析

  产学研合作机制是指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影响合作各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及其运行方式。

  1.组织机制。产学研合作的组织机制就是宏观上对产学研合作的系统行为方式进行组织、推广、研究、管理的组织机能,是实施产学研合作研究、运行、发展、优化的组织保证。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首先要有完善的产学研合作发展的管理制度,使政府成为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领导者”;其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联合方式、联合进程等按相关制度顺序、规范开展。另外,在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的基础上,还要研究制定保证产学研合作各要素协调发挥作用以达到运行目的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地方政府应重视产学研合作,政府相关部门都应制定相关的产学研合作政策和管理制度。例如,常州市政府根据常州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常州市情的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并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将政策、法规落到实处。组织机构建设中,要在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整合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工作效率。合作主体中的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也应设置相应的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机构,将产学研合作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政府还要组织成立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协会,在提高其专业服务水平的同时,也能对中介机构实施有效监管,使其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2.利益机制。产学研合作的形成、存在和发展都与利益驱动力有关。利益机制是指利益的分配方式和调适关系,按一般的分配原则,即义务与权益的关系而论,一是应明确产学研各合作方在整个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职责;二是随着产学研各方合作后的运行,在适当的时候,对利益分配问题还必须做出适当的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机制是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动力和维系产学研合作良性运转的纽带。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成果的定价问题;二是有关技术成果的归属及享用:三是有关利益的分配方式。一般情况下,专利权、转让权归研究开发方;出资企业可享受对技术的免费使用权。因此,在合作创新型的产学研合作中,通常是专利权、转让权归学研机构,而企业拥有对技术的免费使用权。

  3.融资机制。产学研合作面向的既是技术密集又是资金密集的产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具有很高的研发风险。政府需要创造更多有利条件,使企业产学研合作能从多源头、多渠道来筹集资金,增加研发资金的同时,也可以分散企业的研发风险。

  目前可以通过政府投资、吸引民间资金、设立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高度专业化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吸引风险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形式,为产学研合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4.沟通机制。产学研合作中,企业出于效率和利益的考虑,容易短视,通常需要短平快的项目,而大学的科研成果技术成熟度以及市场成熟度距离企业的要求相差甚远。企业文化和大学文化的差异性固有并且应该一直存在下去,促进两者对接的渠道有:其一,政府或行业组织为企业和高校搭建沟通平台,建立企业高校间正式往来和非正式信息交流共存的交往机构。其二,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科研人员的流动渠道,如继续发挥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的技术创新功能,让教师带着项目找企业,主动与企业接触;进一步加大高校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力度,发挥高校智力库的优势作用;企业研发、技术人才也要经常深入高校,与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进行信息沟通,寻找技术创新支撑点,为企业持续创新注入不竭动力。其三,建立企业和高校的中间机构,缩短企业和高校之间的距离,这是解决校企对接的关键。

  5.专业中介机构。加快发展科技中介,对于推动产学研合作发展,加速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科技中介机构按功能大体可分三类:一是直接参与企业技术创新过程的创业孵化服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开发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二是利用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科技评估机构、情报信息咨询机构、知识产权事务所及其他科技咨询机构;三是为科技资源有效流动、合理配套提供服务的技术经纪机构、常设技术市场、科技人才中介机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等。这三类科技中介机构,经营主体日益多元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供经营管理咨询、人才咨询等服务,为科技中介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6.政府角色。产学研合作在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合作各方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尽量降低交易成本。根据科斯原理,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时候,制度是重要的。那么,作为唯一具有规则制定能力的主体——政府,出面组织、协调、规范、激励、引导产学研合作就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政府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产学研工作:大力宣传产学研合作,营造有利于产学研合作的社会氛围;强化组织协调机制,构建统一协调的产学研组织管理机构;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投入力度,为产学研合作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完善的技术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中的中介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才资源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作用。

  二、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构建

  1.积极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是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倡导者、调节者、战略决策者、技术传播者、环境创造者,其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制定政策,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②完善技术合同、知识产权等各项法律、法规,以法律手段来保障产学研合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合作各方的利益;③提供科研合作经费,利用经费投入的方向和规模程度来体现政府的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④通过税收减免等方式支持、促进产学研合作;⑤为产学研合作提供各种配套措施,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官方服务性机构;⑥重视国际性的产学研合作,鼓励参与国际性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科研能力。

  2.明确各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分工,充分发挥产学研各自的优势。产学研合作创新涉及各方的活动和利益,因此必须明确它们的联系和分工。政府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方式,引导产学研合作健康发展;大学是创新的源泉,从事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必须秉承大学的学术自由和科研自由的传统,使得新思想、新技术源源不断地从大学涌现;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根据自身生存和发展以及市场的要求从事少量的基础性研究,主要还是从事应用性研究;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疏通各方的沟通障碍,构筑各方联系的桥梁。至于合作创新各方的联系,既不能过于紧密,也不能过于松散,总的原则是要充分保证科技成果、知识、人才等各种显性和隐性的资源按照合作的要求顺利流通。

  3.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目前我国的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对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的建立具有良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但在实践中,一些立法机制尚不够完善,缺乏一些鼓励中介机构和私人基金会发展的政策法规;科技经纪人、中介机构、私人组织的义务不明确,权益得不到保证。另外,司法机构的发展跟不上产学研合作发展的步骤,执法人员办案速度和效率偏低。许多侵权案件经常出现,又不能被及时处理,挫伤了合作各方的积极性,阻碍了模式的创新。

  4.开辟多样化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模式。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时期有不同的结合模式,模式形成有其发展环境原因即“路径依赖”,产学研合作模式会因企业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生产到经营过程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阶段模式。每个国家和地区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并非是单一的,而是呈多样化的形式。

  产学研合作模式必须结合当地经济、产业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情况来具体考虑,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模式。只要有利于科技创新、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我们就应积极支持,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提高水平。

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现状及其动力机制的建构

陈六一

(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11年第3期)

  产学研合作教育,是指生产、教学和科研三者有机结合培养人才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它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利用学校、企业和科研机构多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际工作、科学研究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人才的培养模式。

  从世界的发展历程看,1906年,美国赫尔曼·施耐德教授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大学首次提出并倡导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问题。1987年,世界合作教育协会对产学研合作教育提出了6条规定性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内涵。至此,产学研合作教育开始逐步在世界范围内开展。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讨后,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1992年,国家教委、科学院、经贸委等部委开始联合启动了产学研合作工程。1998年,国家颁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对产学研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在科技部、教育部等多部门的联合推动下,产学研合作教育正在对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一、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当前,产学研合作教育作为应用型和技能型高校的主要人才培养模式日益获得了社会、高校乃至学生等方方面面的认可。究其主要原因,有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于全球化与信息化时代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挑战,要求高校做出相应的调整。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产业结构调整,引起了职业岗位的快速更新与升级。产业变化引起职业的现代化,如信息产业的发展,促进了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逐渐普及和使用,引起了多种传统行业的职业内容的变化与发展。因而,经济全球化与产业信息化,要求我国人才市场进行结构性调整。 人才跨行业流动性增加,市场对从业者综合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这都要求高等教育要做相应的调整,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其次,从高校的实际来看,在社会各系统间融合快速推进下,排除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等单位,纯粹的依靠学校教育系统培养人才所显示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而产学研合作教育,以“合作育人、合作办学、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理念,把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较好地统一起来,充分利用学校、企业、科研等多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以及各自的优势,把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得实际经验、训练实践能力为主的生产、科研实践有机结合于学生的培养过程中,较好地弥补了学校教育功能之不足。

  再次,培养大量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也决定了这些学校在育人方面必须建立一种与学科型大学不同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当然,由于历史的、社会的原因及学校和企业的现状,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缺乏有效的机制和保证,与经济发达国家的状况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从高等教育层面看,高校是实施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主体。但是,当前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在高校,尤其是以培养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校还未得到有效推进和深化,面向全球化、信息化、现代化时代,行业、职业、企业、专业全新变化,培养人才的调节机制尚显不足。从产研单位层面看,行业产业和科研院所是推动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主力。从现有情况看,他们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在减免企业税收等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保障尚未得到落实的情况下,要求行业产业中的企业或者科研院所把重心从经营管理调整到人才培养上来显然也是不现实的。从政府部门层面看,政府在促进产学研合作教育中应发挥主导作用。然而,支持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和舆论氛围尚未形成,促进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法律依据仍然没有取得突破,引导产学研合作教育作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制度性规范没有出台。

  产学研合作教育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三方优势互补的自主行为,促使其正常运转、健康发展的因素很多,但关键应该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体制机制。高校重育人、企业重效益、政府重发展的目标是多维的,相互之间存在多维的不平衡性。站在高校自身的角度,要求其他主体放弃本位的目标来办学是不现实的。因此,关键在于,在尽量协调高校、企业、政府三方利益的基础上,找到各主体间的合作的结合点、利益的诉求点,充分发挥相互之间的优势,尽力消除相互合作中可能存在的种种障碍,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动力机制,从而探索出一套成熟的运作模式。

  二、产学研合作教育中的核心动力要素分析

  动力机制是能够促使和推动产、学、研三方为了教育走到一起并实施合作的机能。要保证合作成功,其内在动力取决于三方的共同的互补的需要。因此,有必要从影响体制机制的种种要素出发,对产学研合作的各个主体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根本性的相关核心动力要素。

  行业企业、高等教育与研究院所作为社会宏观系统中三个相对独立的分支,肩负着不同的社会职能。从其根本属性出发,行业企业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通过输入作为加工对象的原材料和作为引导企业从事生产的市场信息,最终输出物质性产品。高等学校输入作为教育对象的学生、作为系统运行目标的相应信息、保证系统维持结构和促进其运行的资金,输出主要包括两大要素:科技人才与技术成果。而研究院所,主要输入各种技术性的前瞻性纵向、横向项目、课题,并予以针对性的解决,输出经过技术攻关解决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从以上分析来看,要促进并加强高等教育同行业企业部门、科研院所的合作,必须强化相互间各自内在的根本要求,而这个根本的内在要素,在市场的环境下一般被归结于利益要素。从相互的系统内部要素看,高等教育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结合点是人才与技术成果。因此,利益、人才和技术要素成为产学研合作教育中的三个核心要素。

  1.利益要素:产学研合作体系中最根本的要素。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产学研合作的各方主体面临着各种利益机制的调整。经济利益成为产学研各方最根本的共同利益。在企业的目标市场、产品供给等出现新变化的前提下,科研院所产生了更重视具有现实转换功能的应用性研究的新诉求,高校在搞好教学、科研的同时,增加了服务社会的新功能。

  从市场观念出发,对高等教育部门而言,由于“产出”主要是“人才”和“科研成果”,而其“产品”的市场主要是经济企业部门。为了占领这一市场,高等教育必须生产出“适销对路”的合格“产品”,否则它就很难对经济企业部门产生吸引力;而且市场需求是不断变化的,高等教育对人才的培养则有一个较长的周期,因而,研究并预测市场变化中的动态也就成为了产学研合作教育中高校的重要职能。

  2.人才要素:产学研合作体系中最活跃的要素。具体地说,人才是从事新知识、新产品、新程序、新方法以及新系统的构思和创造的专业人员,尤其是专门从事研究与开发工作的专业人员。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人才要素是产学研合作体系中最活跃、最积极主动的因素。

  目前,培养和储备人才资源不仅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议事日程上的重要议题,也是决定企业成败、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因素和关键所在。现代企业为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纷纷用多种方式加强人才资源的储备与开发。如海尔集团创办了海尔大学,专门对口培养各级各类技术人才。吉利集团引进高端人才,组建了吉利研究院,研制出了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汽车发动机等核心竞争产品。

  从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看,高等教育的“产品”——人才,到企业的流向是单向的,对于为数众多满足于“生存”的中小企业来说,这种活跃的因素往往受到了众多的阻碍,表现为高校“一头热”的现象。呼应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对人才的迫切需求,高等教育本身必须进行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改革,对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方法等进行深入的调整,对人才培养的规格进行合理的定位。

  3.技术要素:产学研合作体系中最重要的要素。所谓技术要素,是指成为技术基本结构中的任何一个独立成份的因素,如经验、技能、工具、机器、知识等任何过程。技术既可以物化的形式存在,如工具、机器、设备和流水线等有形的实质物体,也可以表现为知识形态存在于技术人员的观念中。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技术要素的转化必然成为社会进步的强大推动力。因而,作为“第一生产力”的技术要素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它的取得或者转让都是必须付出代价的,技术的使用也必须花费成本。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机器、设备等生产工具以及对这些机器、设备使用技术的掌握;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程序工艺升级以及推广新工艺、新方法、应用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都属于技术投入的范畴。

  应该看到,利用技术从事物质生产同科学研究不一样,它本身是以稳定性、重复性为基本特征的。在这种“惯性”的制约下,企业部门只有当其产品受到市场的压力非更新不可的时候,才会产生调整内部结构、适应市场变化的内在诉求,从而产生求助于科技力量的强烈愿望,进而促使企业向教育部门求助并增加联系界面的连锁效应。

  三、产学研合作教育动力机制与动力模型的构建

  (一)构建产学研合作教育合作、补偿、共享的“动力机制”

  如前所述,产学研合作教育作为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获得了认可,但从现有状况看,产学研合作之路,并非想象中那么平坦,行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产学研合作道路上还存在着各自的障碍和阻力,需要各方加以配合和协调。因此从管理学的角度出发,在对产学研合作教育体系中核心动力要素分析的同时,建立协调各方主体间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合作、补偿、共享等“动力机制”尤为重要。

  1.建立合作机制,凸显高等学校的主体身份。 产学研合作教育首先是教育中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因而,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高校在合作育人过程中的主体身份,合作只是育人的一种手段,落脚点是通过教育培养人。当然,在确保高等学校主体身份的前提下,如何与企业、科研院所单位建立起一种有效的合作机制,保持一种良好的合作状态,不仅需要企业等合作单位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而且也需要学校自身采取相应的措施。其中,最根本的还是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应在社会资源交换中形成共同利益机制,形成共同的合作机制。为此,从学校的主体角度出发,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条例和规范和管理模式。首先是要出台对参与产学研合作单位、董事会单位的优惠政策,包括输送优秀毕业生、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等。其次是对参与产学研合作学生的激励政策,如对学生的就业、待遇等有相应政策保障。再次是鼓励教师参与合作教育与合作科研、科技开发结合,并对教师职称评定予以政策倾斜等等。学校的这些条例、规范和措施等等,既是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具体实践,也是实施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具体要求。

  2.实施补偿机制,发挥产研单位的主力作用。根据国外产学研合作的成功经验,行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应该参与高校董事会等合作教育组织,并结合现代生产、研究的实际及时反馈市场中的人才需求信息,从而深入参与高校的办学与管理,参与专业与学科建设,参与学生的培养与就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有一定的投入。面对市场环境中复杂多种的竞争,企业与科研院所自身的发展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因此,必须实施“奖、扶、免”等多种补偿机制,以保证他们参与合作教育的积极性。一是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科研院所参与合作办学,接受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单位,应有相应的奖励措施,并进而明确为培养人才提供相应条件的法定义务与责任。二是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制定相关的法规,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专项基金制度,重点资助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企业等合作单位接受产学研合作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保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高校实施产学研合作教育。三是要结合产学研合作教育实际,制定减免税收的法规、减少行政性事业收费的法规,从而为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利的空间。

  3.推行共享机制,赋予政府部门的主导地位。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主要特点是高校、企业和科研等部门通过不同形式的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实力,按照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培养人才,形成合作各方共同受益的综合效益,促进双方合作、双向受益、共同发展。在产学研横向自愿、平等、互利处理合作关系的同时,国家和政府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和扶植,尤其是在信息、资源的共享上扮演主导者的角色。信息共享,是畅通产学研合作教育各主体在各系统中的各种人才、研究、生产信息,形成共享网络,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信息交流、反馈不足带来的各种障碍,为各自系统内的自主创新提供信息支撑。资源共享,是指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主体,共享高校中的教育、人才资源,共享企业、科研等部门中的科研、生产资源。多种资源的结合,优势互补,并形成共享,这对国家、高校、企业乃至大学生的培养都是十分有力的。

  (二)构建“利益、人才、技术”三维互动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动力模型”

  “合作、补偿、共享”动力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地确保模型中的各方主体的利益,规范了相应的活动。但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还应形成相应的“动力模型”,明确各方主体在合作中承担的各自责任与义务。

  其基本要义如下:政府部门是主导者,是最好的协调人,也就是说,在产学研合作体系中,政府以及政府部门绝对不能缺位,应当扮演协调人、引路人的角色。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源头,在政府的法律、政策、环境下,通过其平台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和研发创新型的技术成果并输送到企业。企业将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和科研成果转换成生产力,生产出创新产品,输送到社会。社会的中介机构在政府给予的政策范围内,有效地调动“人、财、科研成果”双向乃至多向流动的积极性,而且做到公平、公正。

  在这一过程中人才、技术、知识(信息)、资金都是双向或者多向流动的,能够确保各方有效地开展合作,最终形成具有积极的、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有动力的、有激励机制的一个完整的模型(见图1)。

  综上所述,高校、企业、政府三方在当前产学研合作教育中都存在各自的缺位与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应归结为动力机制不足。利益、人才、技术是高校、企业、政府三方在产学研合作教育中的三个核心动力因素。应立足于这些核心动力要素,建立协调各方主体间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合作、补偿共享等“动力机制”,构建以高校为主体、企业为主力、政府为主导的产学研结合的动力模型。

大学—工业合作管理模式:香港案例

许长青

(刊载于《高等教育研究》2005年第3期)

  大学与工业界的合作是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概括起来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大学应该寻求以政策、法律、制度创新为特征的方式来推动工业发展。它认为,如果大学与企业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则是国家资源的严重浪费,也意味着大学落后于时代创新的步伐。它或隐含或公开地表达了使用社会资源促进工商业发展的良好愿望。相应地,第二种观点是把大学作为社会投资和收益的第三部门来看待,对大学为了“个人”目的而自由传播信息的角色提出了质疑。当大学考虑新的合作方式如创业型计划、合同研究、直接投资计划时,大学—工业合作的管理系统被认为是一个内部管理问题;当政府对大学施加压力,或者用企业投资指导大学的办学行为,或当政府专门委员会和外界评估人员考察大学商业化和学术资本化的成本和收益时,大学—工业合作的管理系统被认为是一个外部管理的问题。香港是一个外部管理的典型,政府促使大学—工业合作关系的发展,旨在把香港变成一个区域科技创新的中心。香港也是一个内部管理、大学自治的典型,尽管香港政府是一个行政长官领导体制的政府,但它必须保持大学自治,政府对大学的指导要比对私人公司的指导少得多。在大学与工业的关系上,香港遵循上述第一种观点的作法,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在外部管理上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在内部管理上香港的大学普遍设立的大学工业联络部(Industry Liaison Office简称ILO)化解了大学和企业为了各自利益所产生的种种矛盾,成为促进大学和工业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香港科技大学工业联络部在调节内外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推行大学与工业界合作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成为香港大学内部管理的典范。本文通过对以香港科技大学为中心的案例研究,旨在揭示大学—工业管理模式的复杂性,并为我们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一、香港大学—工业合作的外部管理模式

  1.外部管理的组织架构

  香港大学-工业合作的外部管理模式是一种网络化的层级模式。行政网络高层为行政长官(办公室)、立法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创新和科技委员会、政策中心等;中层为工业署(投资联络部门、机构联络部门)、教育署(研究基金委员会、大学基金委员会);基层为香港各大学的工业联络办公部门。咨询网络部门主要有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职业训练局、研究资助局等。

  (1)行政长官办公室。香港的行政长官同时也是所有大学的行政长官。行政长官对大学事务的建议不仅通过教育署,还通过各种委员会,如执行委员会、政策中心等传达下来。

  (2)创新和科技委员会。创新和科技委员会(CIT)是最重要的咨询机构。它建立于1998年3月,由专家型政治家、学术界人士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实现香港作为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创新和科技委员会关注日益增强的大学—工业合作关系。该委员会从孵化、科技转移、科技支持、本科生、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四个方面来搭建大学—工业合作关系的平台。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香港建立了50亿港元的创新科技基金和一个应用科技研究院。支持大学—工业合作是创新科技基金的任务之一,而且大学需要在联合研究、跨学科合作、设备共享、人员实习、大学毕业生安排等方面与应用科技研究院有更加紧密的合作。创新和科技委员会倡导大学、政府和工业部门的关系协调发展,它兼有行政管理和政策咨询的功能,影响很大。

  (3)工业署和教育署。工业署对大学管理最重要的形式是它提供给大学以及与公司合作的大学教授的资金。用工业支持基金(ISF)鼓励大学支持工业界的作法始于1994年,而用服务支持基金(SSF)鼓励大学支持工业界的作法则始于1997年。工业署不仅制定一些资助计划,如允许大学生上学期间为公司工作,大学和公司分担学生工资,工作经历可以抵消相当的学分等,还参与制定联合研究配套基金计划,以实现与大学的合作。教育署大学基金委员会(UGC)是政府投资资金的管理机构,管辖所有香港公办大学及它们的分支机构的拨款,它为香港第三级教育部门提供一般性的和经常性的资金,并分派研究资金给研究基金委员会(RGC),由研究基金委员分配大学的研究经费。目前,大约18%的基金直接分配给大学以支持规模较小的研究项目;大约80%的资金根据竞争性投标分配给大学。这种通过国际同行评价的基金构成了基金的主要部分,余额是根据两所或更多所大学为某个研究项目集体投标而分配的。

  (4)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职业训练局、研究资助局。它们是独立于行政机构之外的政府咨询机构。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香港的大学及理工教育未来的发展及其所需经费问题,向政府提供建议,并负责管理各高等院校的拨款事宜。职业训练局兼有咨询和执行的双重职责,负责向政府提供意见,制定措施,以确保香港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研究资助局通过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就各高校的研究需要及其拨款向政府提供意见,并监察政府研究补助金的运用情况。

  在香港的大学—工业合作外部管理模式中,行政机构和咨询机构两者兼有是其一大亮点和优势。

  2.外部管理模式的运行机制——作为多边组织的大学

  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受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影响,大学不能被看作是为政府和工业界服务的工具,也不能把大学的角色仅仅解释为向雇主提供其员工为社会服务的单一组织,相反,应把它看作权衡社会不同自治群体利益的多边组织。

  作为一个多边组织的大学在处理与工业界的关系时,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建立中介组织——大学工业联络部(ILO)。1920年麻省理工学院(MIT)建立的工业合作分支机构和1925年威斯康星大学建立的男校友研究基金机构,可以说是大学最早建立的两个工业联络机构。MIT建立工业合作分支机构的目标是保证研究基金和使科学研究更紧密地接近工业需求。威斯康星建立男校友研究基金机构的目的是为了管理斯坦伯格教授(Professor Steenbock)发明的维他命D专利,这个办公室的工作是处理工业基金、披露创造发明和专利技术等。MIT于1948年进一步拓展了它的联络计划,但是这种形式的组织没有被广泛地采用。直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出现了经济发展的双重危机——大学研究联邦基金的停滞及日本工业创新对美国的挑战,这些危机促进了工业界和大学为增强国家工业竞争力而更有效地联合起来。1980年美国颁布《贝赫·多尔法案》(Bayh-Dole Act),赋予美国大学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为大学科学研究商业化提供了更大的动力。与此同时,地区利益也使得科技转化更具竞争性,大学、工业、政府开始寻求更有效的方式实施科技转移。在美国,联邦和州政府实施了增强大学与工业界合作的计划,如NSF的大学—工业合作研究中心计划,宾夕法尼亚州的Ben Franklin伙伴关系计划,类似的计划在德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发展起来。香港各大学也普遍建立了工业联络部门来协调大学与工业界的矛盾,香港大学-工业合作的外部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运行的主体——大学、教师和公司。大学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传播知识,进行技术转移。大学在处理与工业合作的关系时需要考虑科技转移的目标、保持学术声誉、寻求研究基金的利益等,因此不同的大学平衡利益冲突的作法是大不相同的。有一些大学对与工业界合作采取保留态度,它们严密控制校企合作关系,如禁止教员使用正常的时间和设备从事创业行为;有一些大学则是采取灵活积极的态度建立联络部门,这些部门根据学校的目标分配不同水平的基金、人员和权限。教师作为研发的主体受到学术职业生涯和商业动机的支配。教师职业生涯的发展依赖于其对教学、研究和为社会服务的认识,商业动机包括希望得到科研基金、与企业合作等。公司和大学合作的兴趣在于减少企业进行科学研究的风险。因此,科研投入成本的增加、技术变化的加速、产品周期的缩短,使企业和大学的合作更赋有成本效益和竞争战略。跨国公司利用大学指导它们的科学研究,而小公司则期待合作能加速产品的商品化。

  (2)运行的中介——工业联络部。其运转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职员—公司型,即教师和公司直接合作。二是合同研究型,合同研究允许公司承担具体研究工程并规定资金交付方式。三是成立合作中心或公司孵化场。合作中心是发展得最快的合作形式。科恩等在1990年调查了美国2000多所大学的1056个中心,结果发现受企业支持的科学研究和工程研究几乎占70%。

  (3)运行的管理模式。管理模式有合同型、资金型和非正式型,而合同型管理占大多数。非正规管理不但随大学的不同而不同,而且随院系的不同而不同。因为每一个院系都有它自己平衡学术行为、工业合作及商业活动的文化价值取向。

  香港政府进行了机构上的大胆创新,为校企合作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虽然联络部门的模式基于美国的经验,但在香港得到了创新和发展,使政府、大学、工业能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开展活动。

  二、香港大学—工业合作的内部管理模式:以香港科技大学为例

  香港科技大学成立于1988年,1991年10月正式招生。该大学设有4个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校规模不大,目前拥有学生8513人,教师439人。但是这样一所规模不大、办学时间不长的大学却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在2004年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的全球最新排名中,香港科技大学在全球200所最佳学府排名榜中荣登第42位,进入世界著名学府行列。其中,在工程与咨询科技领域位居第20位;在科学领域,香港科技大学位居第50位,与剑桥大学(1)、哈佛大学(3)及麻省理工学院(5)等著名学府高踞排名榜前50位。

  建立香港科技大学,是香港政府旨在推动科技发展和促进大学—工业合作的一个重要举措。香港科技大学办学伊始就肩负着协调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大力推动整个亚太地区科技研发工作的任务。1988年4月19日生效的《香港科技大学条例》,赋予了它与工业合作方面的自主权,包括签订合同的权利,为寻求效益而提供咨询、建议、研究和其他相关服务的权利;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和其他形式的合作机构的权利;拥有处置与其他合作机构的利益的权利;参与建立合作机构的权利等。香港科技大学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大学—工业合作的内部管理模式,并成为香港地区大学—工业合作的典型代表。

  1.内部管理的组织架构

  (1)顾问委员会。香港科技大学顾问委员会于1994年5月27日成立,其工作包括审阅校长及校董事会提交的校务发展报告,为香港科大的发展提供意见,协助香港科大拓展本地和国际合作网络及筹募经费。

  (2)校董会。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于1988年4月11日成立,是香港科大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工作包括管理大学资产和财务、遴选高级教职员、颁授学位及学术荣衔、签订契约及根据《香港科技大学条例》赋予的权利制定法规。校董会的法定席位为33人,包括最多3位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委任的公职人员、最多18位非公职人员或非大学雇员成员、8位香港科大高层管理人员(校长、3位副校长及4位学院院长)、香港科大评议会主席及3位由教务委员会提名的教授代表。大学监督从非公职人员或非大学雇员中选出具备丰富工商经验的社会人士担任校董会主席、副主席及大学司库等职务。

  (3)教务委员会。香港科技大学的教务委员会于1991年成立,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大学的学术政策、教研设施、教师选聘、学生管理等。教务委员会设有4个院务委员会,分别负责校内4所学院的教学和学术工作。因为香港科大的发展目标是要在香港复制一所美国式的研究型大学,所以学术任务是其主要任务。为了办成世界一流大学,香港科大订立了严格的教员招聘条件。年轻的教职员工从世界各地著名的大学招聘(主要是英语国家),所有讲师都拥有博士学位,其中2/3获得者来自世界顶尖的研究型大学,并曾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正教授几乎都来自全球第一流的大学或同层次的研究所。在教师的评价上,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的任用主要考察他的研究能力,由系一级的选举委员会实施考评。评价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或教授(Professor)时,标准相应提高,工业联系被认为是其重要的贡献。

  2.内部管理模式的运行机制——作为中介组织的大学联络部

  为了实现校企合作,大学建立独立的研发机构——大学工业联络部(ILO)旨在推进大学与工业界的合作伙伴关系。ILO机构在组织上有别于大学的学术分支机构,它扮演着双重角色:在促进学术发展的同时促进科学技术在香港地区的应用和商业化,指导R&D机构发展的基本方向,缩小基础研究和公司商业化的需求之间的差距。ILO机构在大学—工业联络方面是一个创新。在香港科技大学,ILO的职能是提高合作关系水平、反馈有关信息、使基础研究商业化并帮助企业发展。其运行机制如图1所示:

  其中工业联络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布如下:

  (1)合同和基金管理办公室(OCGA):确定和促进研究基金来源,管理研究基金,维持研究信息数据库,协助大学成员准备项目报告和公开出版物。

  (2)工程技术工业联合会(EIC):促成科技部门和工业界的联系,制定职业发展和培训计划,创造合作研究机会,促进科技传播。

  (3)科技转让中心(TTC):提供工业联络,帮助建立与工业界的联系和合作,协助科技发展活动,促进科技转移。

  (4)应用科技中心(ATC):开展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工厂实施商业化活动。

  (5)R&D Corporation:评估、保护和营销大学的知识财产,管理风险资本基金,建立科技公司,管理创业中心(大学的科技孵化设施)。

  由于香港科技大学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它在与工业合作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合同研究成交量方面它比老牌的曼彻斯特理工大学(UMIST)拥有更多的份额,在获得专利数和科技成果转让方面在香港处于领先地位,并且在纳米科技、生物科技、商业管理、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封装、环境科学与工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成就。香港科技大学在推进大学与工业界合作方面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带动了香港其他大学积极参与企业的合作。

大学、政府和企业合作视野下高校教师的角色转变

——基于美英日中四国的比较

马永斌 刘帆 王孙禺

(刊载于《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0年第3期)

  大学是历史上最长寿的组织之一,但是它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一次次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从知识保存和传播的机构,逐步演化到知识生产、传播以及社会服务的机构。大学教师的角色也不断变得具有多面性,19世纪中晚期当研究刚刚引入到美国的时候,大学教师同时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曾引发了极大的争议,直到20世纪60年代,克拉克·克尔仍在讨论全时科研人员和兼职教师的角色问题,而今日这些早已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那么在当下的社会情境中,社会正在呼吁中国的大学教师承担怎样的角色呢?

  2007年6月27日,在广东省与国家教育部、科技部“两部一省”产学研合作的经验交流会上,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高等教育的政策导向机制,充分调动高校和广大教师、科研工作者投身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作为我国大规模高层次产学研合作的示范性项目,“两部一省”开展已经三年有余,取得了重大的成绩,多方面进行了创新和突破;涉及的高校多达百所,部属重点高校纷纷参与其中。这种轰轰烈烈的大实践不但影响着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在悄然塑造着新时代的中国大学。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时代需求下,在大学、政府和企业合作的情境中,我国当前的高校教师角色是否能够充分适应这种时代需要?其他国家的教师角色基于类似的社会需求又曾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本文试图通过美国、英国、日本和中国四国的比较来探讨大学、政府和企业合作视野下高校教师角色转变的共同趋势。

  一、美国:第二次学院革命与创业型学者

  美国的第一次学院革命始于19世纪中叶,即科学研究的职能引入大学之际,自此,大学教授开始扮演教师和研究者的双重角色。而随着知识型社会的逐渐形成,大学正在获得和企业、政府平等的地位,并成为一个有能力创造知识和传播知识、使知识形成生产力的机构,从而也成为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机构。这就是第二次学院革命。

  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早期,MIT发生了一场关于教师是否应该参与咨询实践的旷日持久的争议,这个争议的解决为美国教授扮演教师、研究者、企业家等多重角色打下了基础。MIT为解决这一争议而采取的措施成为美国其他大学的榜样,在之后的几十年传遍了整个美国大学界。

  当时的MIT管理层对咨询怀有矛盾的心理:一方面,它为其教授能够向企业提供服务而感到自豪,并以此作为向企业家争取捐赠的手段之一;另一方面,在20世纪20年代,出现了认为校外工作会影响教授的校园职责的观念。那些认为教学是教师主要职责的人往往支持对咨询加以限制;他们担心咨询会将教授从MIT抢走,学院的资源也会因私人目的而被不正当使用。

  为解决咨询争议,MIT建立了专门的委员会,委员会持续讨论了大约20年。直到20世纪30年代,当委员会制定出后来著名的“五分之一原则”时,咨询才在MIT被完全认可为一项合法活动,并废除了为咨询而使用大学空间和设备需要付费的规定。“五分之一原则”是指教授一周内有一天的时间可以用于咨询或者通过参与企业业务挣钱,而不会遭到质疑。那些能够抽出部分时间为企业效力、能够为学生找到工作同时又能继续自己研究的教授,成了典型的MIT学者。例如因作为二战时期科学政策的管理者和二战后提交给罗斯福总统《科学,永无止境的前沿》的报告而一举成名的凡尼佛·布什,在其早年的职业生涯中,就表现出身兼教授、研究者、咨询师、专利权持有者和公司创建者数职的创业型学者的模式。

  通过将咨询实践融入教师的职责,企业关系成为MIT培养计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教师发展战略的基础,MIT通过与企业的紧密关系发展出许多其最强的课程。同时MIT的这种模式也逐渐辐射到美国其它高校。如被誉为“硅谷之父”的雷德里克·特曼,即深受MIT及其导师凡尼佛·布什的产业思想的影响,在任斯坦福大学机电工程系的领导时,积极担任产业咨询家,并通过其学生,参与了许多从校园技术发明发展出来的新公司的建设。

  硅谷主要是以斯坦福研究园为依托而发展起来的,当然也离不开区域内其他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像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圣克克拉大学等。在其发展过程中,大学与企业密切合作,不仅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成果、高科技人才,而且帮助其培训和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为本区域的产业及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以斯坦福大学为例,它不但对高度复杂的产业和创新活动感兴趣,更热衷于新技术企业的诞生和参与本地创业合作,致力促进区域内小企业间的合作。它通过制定产业联盟计划,来促进个别研究员、院系之间以及大学与外部公司之间的合作,从而进一步发展大学在区域中的作用。

  二、英国:剑桥大学积极鼓励教师投入产业界

  剑桥科学园是由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于20世纪70年代创办的,进入80年代以后,该地区涌现出大量高技术公司,被誉为英国的“硅谷”。剑桥大学是剑桥地区的科技成果、人才、风险投资和房地产的主要源泉,它不仅以在物理学、IT以及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实力作为该地区高技术公司产生的无可替代的生态背景,而且还源源不断地提供高技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专门技术。同时,剑桥大学拥有一批造诣颇深的学者和举世公认的科学家,吸引并培养着大批优秀青年才俊,而这样的人才进入业界去创办高技术公司就足以保障公司的中坚力量具有较高素质。为了推动科技成果和科研人员投入产业界,剑桥大学出台了一系列的具体政策:①短期合同,即剑桥大学为教研人员制定了短期合同工作方式,待合同期满,如不想留在剑桥便可步入业界。②鼓励教师兼职,这与我国的高校有着巨大的差异。剑桥大学鼓励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到校外兼职,这一措施为教师创办自己的公司提供了现实性条件。③保障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剑桥大学规定专门技术的知识产权归教师个人所有,这就提高了教师将其专利技术商业化的积极性。④学院制度的作用,剑桥大学的制度有利于各学院与产业界建立许多正式和非正式的合作关系,为师生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渠道和平台。

  大学教师灵活自由的角色不仅体现在剑桥大学的规定中,从英国政府为促进大学教师与外界接触的宏观政策上也可见一斑。1987年英国建立了“全国科技专用数据库”,该数据库容纳了大学、政府各部门研究机构、自然科学研究委员会和部分工业研究协会等单位13000多名科技人员的简历、成果、正在研究的课题以及潜在应用范围等大量信息,以期协调大学、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伙伴关系。此外,政府还倡导各地成立性质相近的“专业俱乐部”,为大学教师、研究机构的专家、企业家人士搭建认识接触交流探讨的机会,也为科技成果转换提供场所。

  三、日本:大学和企业的双向参与为高校教师提供广阔舞台

  为了加强产学研合作研发和促进产学研之间的技术转移,日本政府出台了很多制度和事业,不断释放大学和企业合作的活力。如2000年6月,日本政府出台了加快尖端科技领域产学合作的新制度,以便鼓励企业委托大学进行开发研究,促进企业与大学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并且方便大学研究人员对有关经费的有效使用。通商产业省也在2000年提出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如将企业委托大学的研究经费作为企业向大学捐赠的奖学金处理;大学使用捐款时根据有关财政法特例规定,无需向文部省请示,可由校长审定;但为防止经费滥用,须建立严格的会计监查制度。2003年,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启动了“产业技术研究培育事业”,凡产业界希望在大学里开展研究课题,年轻研究人员向企业提出了高质量的科研建议,年轻研究人员和中小企业相结合组成研究团队,都有望获得资助和补贴。

  另外,20世纪80年代的流动研究体制也是促进大学和企业双向参与的重要制度,他们都将大学教师从传统的教学功能中解放出来,鼓励他们更加直接地服务科技、经济发展。

  流动研究体制由日本筑波大学首创。筑波大学前身是东京教育大学,由日本内阁会议1969年7月决定迁往距东京60公里的筑波地区。它以开放性大学为基本特征,所开创的流动研究体制成为典范,改变了传统大学教育与研究分离、严重脱离社会实际等弊端,在教育、科研、管理等职能上充分体现了多样性、灵活性。

  流动研究体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向社会敞开大门,大学的各研究组织吸纳外单位研究人员参加,同他们进行学术交流和协作;大学各科研设施和图书馆向外单位开放;在校内举办各种公开的讲演;邀请一些大企业的负责人来校就最前沿的学术动态和最新科研成果开设专题讲座。为适应工业生产所需的跨学科研究,自1973年起筑波大学便不设研究所,只设教师的研究组织“学系”,以此为核心吸收校外乃至国外优秀人员参加,组成研究组,进行工业项目研究。研究组采取契约-委托制,一次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期限一到即解散,其研究者各自回到原岗位。这样的问题导向型研究组随着任务的完成而解散,新任务又导致新的研究组的诞生,从而使筑波大学的科研体制具有流动性。后来,日本政府科技厅吸取了该经验,大力推广流动研究体制。

  筑波大学的这种流动研究体制对于筑波科学城的伟大贡献在于使教育与研究有机结合起来,使科技成果与实践应用紧密联系起来。这样不仅促进了大学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的创新意识,更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智力和技术支持。它将日本的共同研究和委托研究的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技术研发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中国:企业科技特派员——高校教师全时驻地参与企业研发工作

  “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是教育部、科技部与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引导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的创举;2008年,全国55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157名中青年专家学者进驻广东省154家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服务工作。鉴于“计划”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2009年,广东省通过实施“百校千人万企工程”,计划选派100所左右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2000名科技人员带着万名以上的特派员助理入驻广东企业,辐射带动10000家以上广东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特派员助理由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组成,利用实习机会服务企业,同时增进双方的了解,这也非常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截至2009年3月底,已有923家企业与来自国内105所高校(其中省外重点高校71所)和14个科研院所的1087名专家教授签定了入驻协议,包括由5000多名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组成的特派员助理。在这批科技特派员中,汇聚了包括多名××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等在内的一大批青年科技人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85%以上,71%以上的企业特派员具有博士学位。第二批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正在组织中,计划在7月底前入驻企业。

  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既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又一创举,同时也是大学、政府和企业合作进一步融合深化的集中体现。虽然仅实施不到两年的时间,但是它在社会上已有广泛的影响。2009年3月,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广东省的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

  与此同时,教育部也积极呼吁高校改革体制,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两部一省”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参与高校之一华中科技大学为鼓励教学科研人员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出台了《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加快驻外研究院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肯定了驻外研发平台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其是“院系校内基地建设、学科建设的延伸,对院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院系方面,规定进入驻外研究院的科研经费可计入院系的业绩;在专业技术人员方面,则从科研业绩考核、津贴待遇、职称评定等各个方面为教师参与地方和企业项目解除了后顾之忧;尤其对于青年教师,“学校鼓励院系要求留校青年教师先到驻外研究院工作一段时间后再回校工作,并逐步将此列入教师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之一,以鼓励青年教师到社会服务一线锻炼”。

  这些发生在中国大地的最新实践,体现了人们对高校教师角色的认知正在发生改变。随着大学成为知识经济社会中最重要的组织机构,高校教师不可避免地要走出象牙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同时也为大学的发展、学生的就业拓展更大的空间。

  五、对比与启示:走出象牙塔,服务知识经济

  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从德国转移到美国之后,美国大学便开始了前无古人的探索过程。正因为这种开路者的角色,加之美国私立大学的自治传统,大学教师角色的转变最早在美国发生。

  但是这种转变绝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数十年的争论和实践。经过第二次学院革命的美国大学和教师逐渐走出象牙塔,成为知识经济的弄潮儿。

  英国剑桥大学虽然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大学之一,但从其对教师角色赋予的新内涵看,古老的传统并没有成为革新的障碍。随着英国创业型大学的兴起,英国大学教师正在以更加饱满的企业家精神创造未来。日本政府也早已意识到大学和企业合作的重要性,随着政府推动下的大学企业双向参与的深入,大学教师的角色意涵必将不断丰富,大学教师的舞台将不断扩大。而中国最新的实践亦令人振奋,产学研合作的理论和实践自90年代在中国兴起开始,至今已经不断丰富和完善;如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学、政府和企业合作的理论研究以及举国范围的新实践,无不昭示着中国的大学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大学所拥有的重要人力资源——大学教师的角色也必将在这场变革中发生深刻转变。

  从四国的历史经验,我们不难看出,无论中外,高校教师的角色内涵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尽管这种变化可能是缓慢的,甚至是一度遭到反对的,但是社会的发展所赋予大学新的功能、赋予大学教师新的角色是不容推脱的。这既是责任,也是义务;既给高校和教师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使其不得不在复杂的情境中认真反思自己的定位。虽然科研功能、社会服务功能越来越多地成为教师角色内涵的组成部分,但是教学功能则始终不曾为人们所遗忘。那些最优秀的大学教授,往往是在不同的角色之间转换自如并将各种不同的知识和经验融会贯通的人,他们可将政府或产业界的经验融入课堂,带给学生生动的体验,又可利用大学内部生产的知识创造出更大的社会价值。如何走出象牙塔而不脱离象牙塔,如何更大程度地发挥自身潜力,为学生、学校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这不仅是每个教师的抉择,更是大学的选择、社会的抉择。

我国产学研合作转型升级趋势分析

林伟连 邹晓东

(刊载于《教育发展研究》2010年第17期)

  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对促进技术进步、提升国家或区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从20世纪50年代美国“科技工业园区”兴建开始,半个多世纪以来,各国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主体围绕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作开发、委托研究、技术创新联盟等开展了大量全方位、多元化探索,形成了形式多样的合作模式。从总体上看,我国产学研合作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和新形势下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呈现出清晰的发展脉络,在产学研合作主体、模式、动力、技术转移等方面实现了自身的转型升级,推动了产学研合作从短期走向长期、从松散走向紧密、从技术单向转移走向双向流动的演变和发展。

  一、合作主体:从点式、链式向网式合作演变

  产学研合作主体包括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主体参与程度的发展情况看,产学研合作模式呈现出从单一点式合作向网式合作演变的趋势。 点式合作即产学研合作单个主体之间的合作,如一所高校与一个科研院所的合作或者一所高校与一个企业的合作,甚至是一所高校的学科或团队与一个企业的合作。点式合作一般是以项目合作为主要内容,合作形式以短期的、一次性合作或者交易为主。由于点式合作简单灵活,交易成本低,当前正在实施的大部分产学研合作以点式合作为主。

  在点式合作过程中,虽然一些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能产生一些高科技、高知识含量的科技产品,但从总体上看,点式合作的不足是明显的,即点式合作只能解决一般的、临时性的技术问题,而难以应对需要多学科合作长期攻关的产业共性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因此,在点式合作基础上,经过产学研合作的不断探索,又逐步形成了链式合作。然而,链式合作虽然将合作视野拓展到高校学科链和产业链的对接,但仍然无法解决或者彻底解决产业的关键和共性的技术难题。为此,网式合作应运而生。

  由于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投入大、战略性强,因此,迫切需要形成产业链、学科链、高校链、政府链、资本链等,使各链条环环相扣,形成紧密联系、有序分工的产学研合作网络,从而产生强大的规模效应和溢出效应,此即网式合作。该模式由政府公布重大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由产学研主体从产学研合作战略的层次出发,立足产业发展,为产业提供集成式服务。

  二、合作动力:从政府引导向市场自发演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学研合作经历了萌芽期、探索期、发展期三个阶段。在产学研合作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的宏观引导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萌芽期,政府引导的核心是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1992年,原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和中国科学院推出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这是我国第一次在部委层面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计划。1993年,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和协作,被写进了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在“探索期”,政府引导的核心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1995年,党中央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作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指出,科技工作要把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为首要任务,要继续推动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要以不同形式同企业合作,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

  在“发展期”,政府引导的核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强调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并且把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为把我国建设成创新型国家,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2009年3月,国务院在《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支持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从上述我国产学研合作发展的历程看,政府宏观引导的作用是明显的,尤其是政府通过科技经费投入、科技平台搭建、科技实体建设等方式,不断介入产学研合作,主导产学研合作的方向、形式和内容,引领和推进了我国产学研合作的整体发展。然而,从产学研合作的未来发展看,产学研合作的繁荣仅仅依靠政府引领是不够的,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主体,企业的“冷”和“热”将直接决定产学研合作的成效。因此,在产学研合作中,需要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使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就是坚持产学研合作面向市场;承认企业是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就是承认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活动是一种自发逐利行为。企业在产学研合作活动中的收益大小将直接决定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动力大小。与此类似,作为产学研合作的参与方,“学研方”也需要符合自身发展目标的激励,从而为其主动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提供动力。以高校为例,要解决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参与产学研合作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就必须完善大学评价机制,调整现行资助、考评及奖励政策,引导和激励高校强化社会服务职能。在产学研合作中,政府更多起到的是牵线搭桥的作用,企业与“学研方”才是合作的真正主体。

  三、合作模式:从契约合作向平台构建演变

  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最为常见的合作模式是契约合作模式。契约合作一般由企业提供经费,委托高校(或科研机构)通过签订契约形式进行项目开发或出让科研成果。契约合作双方通过具体合作项目(或事项)来维持合作关系,合同到期即合作中止,再次合作则需要再次签订契约。契约合作以双方技术合作为主要形式,以单元式合作机制运行,能使成果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应用,从而产生规模经济效益。高校只需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履行完合同后与企业就无权责关系了。契约合作模式一般适用于一些成熟的、投资小、见效快的技术,但在技术价值估价和转让费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协商时容易产生分歧,同时由于高校科研目标和企业技术独享权的矛盾难以调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技术的后续开发。

  契约型产学研合作更多以短期、单一、一次性合作为主。随着产学研合作的不断发展,无论是高校还是企业,对产学研合作的要求都在不断提高。高校在技术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人才合作的要求,企业则进一步提出了深化合作及技术持续支撑的问题。因此,根据产学研各方的要求,联合成立研发基地或者共建研发平台,并围绕基地和平台开展长期深入的技术研发工作成为产学研合作发展的必然。当然,产学研合作的研发基地或平台可以建在企业,也可以建在高校、科研院所或者产业科技园区,主要开展一些企业重大战略产品或技术攻关工作。产学研合作平台的构建克服了契约型合作的弊端,倾向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产学研合作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四、技术转移:从单向流动向双向流动演变

  产学研合作的实质是科技、教育与经济的结合,是知识与技术的转移,是知识与技术在“学研方”与“产业端”之间的流动。产学研合作的过程则是大学、科研院所将具有商业前景的科技成果,通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渠道转移到产业界中并创造商业价值。

  最初产学研合作一般形式多是技术合作,包括技术咨询、成果推出、成果购买等,是一种典型的知识与技术从“学研方”向“产业端”转移和溢出的方式。在这一阶段,一般是由大学或者科研院所将自己的研究成果推广到企业;或者部分不具备研发实力和能力的企业向大学或者科研院所购买研究成果,进而提升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这一阶段产学研合作的各方主体往往希望通过短期或者单项合作,对某项技术或者产品进行研发,从而达到解决当前实际问题,使产学研各方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技术转移阶段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能够较好地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问题,最快、最方便地解决企业临时性技术难题,加速企业成长,也能使高校或者科研机构较快地获得经济收益。但是,在这个阶段,产学研各方合作仅仅是表层的、短期的合作,这种合作模式技术保密程度低,极易被模仿,很难在市场上获取垄断利润。

  在新形势下,产学研合作主体逐步意识到仅仅依靠短期和单项合作,单独依靠显性知识主导的转移难以满足各自高层次发展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探寻更加紧密的合作模式。在合作形式上表现为开展更多有针对性的合作研究,包括委托研发和合作开发等。而这些合作研究往往是企业需要尽快解决的技术难题或企业认为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的新产品或技术。在这一阶段,往往由企业提出需求,提供资金,确定研发项目,由大学、科研院所负责项目研发,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当然也可以由大学通过一些平台公布合作项目意向,吸引有兴趣的企业进行共同研发。虽然这一阶段的知识与技术依然是以“学研方”流出为主,但企业开始参与合作研究,知识和技术已开始从单向流动向双向流动演变。在这一阶段,产学研合作各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发工作,能较好地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并且在合作研究过程中能够逐步培养企业自身的研究力量,而高校或科研机构则能根据企业的需要获得进一步开发和研究的机会。从组织方式上看,该阶段产学研各方主体已经形成了项目组、联合开发组等形式的虚体组织,并形成了基于合作的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等机制,以维持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

  当然,合作研究还不能完全解决产学研的长期合作问题,也不能彻底解决技术研究成果产业化转移问题。为此,联合组建研发实体、建立衍生企业、大学科技园转化等新型合作形式开始出现,产学研各方通过实体将各自联系在一起,更加紧密地开展合作研究,很多先进的技术在合作研究中得到提炼和推广,不仅能有效提升企业产品技术含量,而且能有力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的学科建设及研发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在这一阶段,知识、技术在企业与“学研方”之间实现了双向畅通流动,更多的显性知识、隐性知识也在合作实体之间实现了内部扩散和共享。

  五、合作程度:从松散合作向深度合作演变

  随着产学研合作的不断发展,产学研的各方主体逐步意识到松散的、短期性的合作的成效并不明显,于是一些较长期的深度合作模式随之产生,如开展合作开发、委托研究、人才培养、共建研发实体等。这些形式通过产学合作双方力量的整合,共同推进了产业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从未来产学研合作的发展看,选择更加长期、稳定、紧密的深度性合作模式是产学研发展的必然趋势。基于此,从产业集群发展视角出发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从企业个体成长视角出发构建产学研合作共同体成为未来产学研合作发展的两种重要趋向。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的宏观选择。从技术发展趋势看,未来竞争的单元已经由企业发展到产业,技术竞争已经拓展延伸到产业的技术竞争力,而产学研合作的核心价值在于如何推动技术创新,增强技术竞争力,因此,产业或者行业的技术进步成为产学研向纵深发展的一个目标和趋势。为此,未来的产学研合作必然需要以产业链为基础,发挥群体效应,提高知识溢出能力,需要建立更加紧密、层次更高的合作形式。当前正在兴起的产学研合作联盟正是基于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发展需要,由政府引导,联合国家或者区域层面的高校、科研机构、产业内企业群等,有效将科研设施、创新团队、优势成果和产业相关优势资源相整合,进而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以技术进步促使产业水平加速升级,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新型模式。这一模式将产学研的主体扩大到产业链、高校及学科链、研究机构群等规模性主体上,将产学研的合作内容由特殊的、一般的技术问题拓展到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对提升国家和区域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产学研合作共同体是推进企业个体成长的微观选择。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关注的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通过对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突破引领产业发展,然而,产学研合作不可能仅停留在产业层面,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解决固然对企业发展有利,但对企业个体而言,企业关注更多的还是如何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使企业自身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因此,在发展产学研合作联盟的同时,企业将更加关心建立一种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能力提升为长期目标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这种从企业成长视角出发,产学研之间建立的长期、持续、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是校企政三方着力打造的产学研合作共同体模式。这种共同体既可以有效降低产学之间合作的交易成本,提高合作效率,又可以为企业不断成长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撑,而且还可以为“学研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研究搭建长期实践基地。当然,产学研合作共同体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以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和企业的技术需求为前提,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制度设计为基础,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以技术转让、委托研发、联合开发、共建研究机构为载体,经过“学研方”与企业之间多次合作、不断磨合才能逐步形成。

校企合作创新动态过程案例研究

孟庆伟 孙建辉

(刊载于《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年第4期)

  尽管校企合作一直是我国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但目前仍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针对校企合作创新研究的一些薄弱环节,本文结合哈工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功能材料课题组(以下简称哈工大功材组)与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关于“记忆合金管接头技术合作”的案例,从动态角度探讨校企合作过程及内在机制,为该方面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尽可能做些补充,以期能够为高校与企业在实践中的合作提供参考。

  1 案例概况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研究形状记忆合金,从“七五”到“十五”期间均列入国家攻关计划。形状记忆与超弹性合金的基础理论研究及材料加工与工艺技术日渐成熟,在航天航空和工程应用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展。哈工大功材组自1978年开始从事该方面研究,在深入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同时,通过产学研结合,开展了形状记忆合金的加工生产及其航空航天与工程领域中的应用研究。开发出多种新型记忆合金构件,在生物医学,航天航空和石油化工等领域获得广泛应用,系列产品已形成上千万元的高新技术产业。各种管接头、超弹性防松垫圈、复合材料连接紧固件、恒弹力元件、空间网状结构等多种记忆合金构件成功用于我国卫星和飞船等航天型号。特别是在管接头技术开发上,他们的工作更是卓有成效。该课题组基于在NiTi基记忆合金研究方面的雄厚实力,吸引了诸多厂商合作,在一系列校企合作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与成飞合作,又使他们的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飞)创建于1958年,1998年组建为集团公司,是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直属特大型企业,我国设计、研制和成批生产现代歼击机的重要基地。成飞除军用机生产外,在国际民机转包生产领域,先后与美国麦道、波音、韩国大韩航空、新加坡宇航、法国空客等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成为国际民机大部件优秀转包商。被法宇航公司评为3A级供应商。

  本文的案例就是成飞与哈工大功材组合作开展的成功的合作创新。

  “八五”期间,哈工大功材组就与成飞开展了有关NiTiNb宽滞后记忆合金管接头应用于飞机液压管路的前期实验性工作,为双方进一步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初步合作为我国记忆合金管接头液压管路连接技术开了先河,也使成飞意识到采用NiTiNb宽滞后记忆合金管接头取代传统液压管路连接方式对我国飞机制造技术改进的重要意义。双方通过对总体研究方案的反复论证,就采用NiTiNb宽滞后记忆合金管接头取代传统液压管路连接方式达成协议,就项目的目的、进度、期限、风险责任、产权归属及经费额度和经费划拨方式等问题达成共识。双方于2005年共同签署了《记忆合金管接头工程化应用研究》合同。项目正式启动后,双方于2005年9月在成都完成了总体技术方案的确定及评审。规定了项目进度过程中的重要关键点,包括首批棒材的制备、首批管材的制备、项目的中期评审检查、管接头的研制、管接头的八大实验及合同的验收。

  双方合作研制的NiTiNb宽滞后记忆合金管接头于2008年3月在成飞142#训练机上试飞,至今已安全飞行71个起落,使用情况良好。

  双方在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风险责任的承担、报酬的支付以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等方面也都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合作愉快,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哈工大功材组与成飞正在进一步开展记忆合金管接头多规格工程化的应用研究,现已完成Φ6,Φ12和Φ55等规格的研制,进入性能考核试验阶段。

  从这一案例中可以看到:从校企合作创新联盟的建立到创新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序贯的过程。在合作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机制在发挥作用。以木见林,可以把校企合作的动态过程划分为“合作决策——合作实施——后续合作”三个大致阶段。(见图1)这些阶段与阶段之间以及各阶段所包含的子过程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一个过程的输出成为下一个过程的输入,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整体化过程。因而,要实现校企合作项目运作全过程的高质量,就必须对项目运作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并针对不同阶段的特点及核心任务制定不同的运作策略,确保项目运作全过程的质量。

  2 供应与需求:校企合作的动因

  校企合作创新的第一步是双方合作意向达成,而产生合作需要的动因来源于多方面,从对技术的供应和需求的视角来讨论校企合作的动因是该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2.1 技术供应直接动因:技术价值的社会实现

  对于高校寻求合作创新的动因,学者们已有很多探讨,他们把这种动因主要归纳为以下一些方面:满足高校科研和办学资金的需要,在科研、教育经费方面为国分忧;为高校进一步培养人才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增强高校方自身的知识创造能力;提高高校的学术水平和社会知名度;从企业那里寻求良好的市场环境以及学习企业的科研管理经验,等等。这些认识都是深刻而有价值的。

  剖析本案例,除众多学者所谈外,高校寻求与企业合作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动因——迫切希望实现其科技成果的社会价值。

  追求社会价值实现何以能够成为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直接动因呢?

  行为理论学者马斯洛曾提出著名的“需求层次论”,他把人类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生理的需求,这是人生最基本的需求,可简要概括为衣、食、住、行、性;第二层次是安全的需求,安全既有生理方面、也有心理方面的,是一种自我防卫意识;第三层次是感情或归属的需求,人要与他人交往,交流感情,建立信任,并且情感有归属;第四层次是尊重的需求,包括自我尊重和获得他人的尊重;第五层次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即使自己的志向、理想、抱负获得实现。马斯洛认为,自我价值的实现是需求的最高层次(当然,没有前四个层次作为基础,需求也很难升华到第五层次,即所谓“衣食足,知荣辱”)。3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高校功能不断扩展,地位不断提高,他们的需求层次也在不断提高。目前,他们的需求已和“自我价值的实现”非常接近。他们之所以为技术成果长期停留在实验室阶段苦恼,并非完全因为“没有换到钱”,而是苦于自己没有充分获得社会承认。因此,当他们一旦获得这一机会,就会牢牢抓住。

  哈工大功材组在合作之初就是从科技成果价值实现的角度出发才有了寻找国内飞机制造企业作为伙伴合作的想法:“我们刚开始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给该技术的工程化应用找个切入点,使它变成真正有用、有价值的东西”。当然,哈工大在此过程中也收获了可观报酬,为研究的深入提供了有力保障。哈工大作为国内著名院校,在科研经费上相对充足,对于很多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有时科研和办学资金的需要可能是他们寻求合作的最主要动因。但早晚有一天,他们也会上升到“最高层次的需求”。

  2.2 技术需求直接动因:提升产品技术含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企业都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利益驱动是企业寻求与高校合作创新的根本动力。企业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越大,对合作的形成、稳定和发展所起的作用也越大。

  但是同样是追求经济效益,也有“急功近利”和“面向未来”之分,有见识的企业,必须对企业的稳定发展负责。而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创新才是企业效益追求的唯一选择。因此,全面提升企业地位和技术实力是企业利益诉求的重要方面。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使企业发展需要强大的技术力量作为支撑,这是企业寻求与高校进行合作创新的最直接动因。

  创新过程的日趋复杂化使创新对不同物质资源投入的需求前所未有地增长,没有一个企业能够在资源和相关技术领域取得完全优势,企业必须设法获得外部的知识和资源。尤其在技术发展早期,由于技术的不确定性及有限的资金,创新活动面临更大的风险,企业单独依靠自己力量开发技术变得不可能,对外部技术资源的需求表现得越发突出。

  当企业意识到这一点时,便会采取“开放”方式,把视点转向寻求合作创新伙伴。此外,企业寻求与高校联姻还可以多方位接触和使用高校人才和先进的研发设施、跟踪前沿技术,全面提升企业形象。可见,企业寻求高校进行合作技术创新不是机会主义的,而是顺应企业自身发展和技术需求的理性选择。

  成飞最初寻求合作的动因同样也是出于对技术提升的需要。他们说:“当初之所以会选择合作研制的方式,看重的是记忆合金管接头液压管路连接方式在歼击机方面的巨大优势和广阔前景,而这种技术能力恰恰是我们不具备的”。

  2.3 供需双方在基本诉求上的统一

  综上所述,作为供方的高等院校,最直接的诉求是技术成果本身价值的实现;作为需方的企业,最直接的诉求是借助外力提高自身的技术力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由此,二者在技术诉求上达到统一。 通过校企合作这一有效途径,双方以技术上的诉求而统一;以优势互补性而相互依存;以合作创新这一桥梁而相互贯通。

  技术成果的供需双方在基本诉求上的统一,使二者都想寻求高效的互补方式,追求1+1>2的协同效应,由此,产生了合作创新意向。校企合作创新是企业和高校两个利益相关方志同道合、同舟共济的双边创新活动。企业的技术需求同高校的技术价值实现的诉求的耦合,是双方合作意向产生的基础。

  作为技术供应方的哈工大功材组,合作的初步意向是为国防科工委预研项目中的NiTiNb宽滞后记忆合金的工程化应用寻找生长点,换句话说,为了使他们的管接头技术的实际价值得以体现;而成飞合作意向的出发点是看重哈工大功材组所提供的管接头制造技术的巨大优势给未来飞机制造业带来的广阔前景。而且他们深知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他们抓住这一契机,决定通过走校企合作创新道路实现这一目标,并从合作中提升自身技术实力。技术供需双方在诉求上的统一使得双方合作一拍即合,渴望追求一种“双赢”的最佳效果。

  3 从技术到产品:同舟共济中的角色转换

  双方合作共识达成后,进入到项目的正式运行阶段,重点是共同促成项目顺利有效运行。合作技术创新是双方的共同行为,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双方同舟共济。但由工作内容决定,这一过程中双方的地位也在发生变化,即由高校主导转变为企业主导。

  3.1 实验室研发阶段:高校主导

  校企的实质性合作并非从创新的源头基础性研究开始,而一般是从某一具体技术问题切入,可以分为实验室研发和产品研制,如何创新作为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其中。实验室研发是合作创新的学术基础和前提,起技术推动作用,以支撑创新;产品研制是合作的关键,起市场拉动作用,以实现创新。

  在合作开展的不同阶段,合作双方分工不同,充当的角色也不同。在具体分工时,应该结合双方特点和优势,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使合作效率最高。 高校作为合作过程中的“知识源”,在实验室研发阶段居主导地位,企业则在产品研制过程中成为主角。

  在管接头创新项目中,合作双方在角色的划分和转换上,不但有主次,也充分体现了优势互补。此项目的实验室研发主要是首批棒材的制备和首批管材的制备(这是获得满足技术要求的管接头成品最重要的基础),主要由哈工大来做,成飞只起辅助、配合作用。哈工大功材组在从抚顺钛业有限公司、甘肃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宝鸡市众邦稀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分别采购到质量合格的金属钛、镍、铌后,就着手进行三种金属合金的冶炼。合金的冶炼是棒材制备的关键,对设备和技术的要求都很严格。目前国内工业性生产用TiNi合金熔炼的主要办法有真空自耗电极电弧熔炼、真空感应熔炼和真空感应水冷铜坩锅熔炼等。真空自耗电极电弧熔炼杂质污染虽少,但铸锭成分均匀性较差;采用真空感应炉制备铸锭,成分易控制,而且均匀,但经过接触石墨坩锅,容易增碳。真空感应水冷铜坩锅熔炼是近年来发展的新技术,由于金属熔炼液接触的是水冷铜坩锅,而且又有涡流搅拌作用,可以一次获得杂质污染少、成分均匀的铸锭。哈工大在此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其金属精密热加工国防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内该方面最好的设备,并熟练掌握了熔炼TiNi基合金的技术。这也是成飞选择哈工大功材组作为最终合作伙伴的最重要原因。冶炼出合格的NiTiNb合金后,还要通过合金锻造及机械加工等工艺程序,才能完成棒材制备。对于已经开展20多年记忆合金研究的哈工大,该方面的技术已相当成熟。

  制备出合格棒材后,继而是首批管材的制备。管材制备的重点是对管材的性能考核。按照双方议定,本应对整根管材测试,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这样做材料损耗太大。为此,功材组众多科研人员反复实验和对比论证,最终提出采用环状式样代替考核的方案。实践证明,环状式样的性能测试完全满足合同技术要求,这为其后每批材料的考核节约了成本。

  综上,在管接头研制前的棒材和管材制备环节中,哈工大功材组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成飞在此过程中,主要关心棒材和管材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指标。由于哈工大功材组具备相关性能检测工具和设备,这方面的工作由成飞前来哈工大,在双方的共同参与下进行。

  3.2 产品研制阶段:企业主导

  技术创新是由实验室成果到成果产品化、商品化的连续过程。在校企合作创新中,高校主要从事研发活动,而企业主要从事后续的产品化和商品化。在某一具体合作项目中,实验室研发阶段中企业尚未真正成为“创新主体”,此时,高校充当合作技术创新中的“临时主体”。当项目从实验室研发进入到产品研制阶段时,高校和企业的角色、地位发生转换。这时,企业成为合作技术创新的真正主体,在产品研制,乃至以后各阶段中发挥主导作用。

  在该阶段,企业之所以能够取代高校居于主导地位,是因为:其一,企业处在生产第一线,接近用户,有了解用户需要和本企业生产及技术状况的优势,能够使产品研制思路更切近实际、讲求实效,避免生产与科研脱节;其二,高校在实验室研发阶段取得的成果,离技术实现还较远,不能直接进入企业生产。要实现产品化,还要根据实际生产状况解决许多常规的、繁琐的技术、工艺和设备问题。企业所积累的实践经验此时就充分发挥了作用。

  在该项目中,中期评审检查后的工作是把管材制成具体规格的管接头。这里有两个技术难点,合金切削和管材扩径。

  管接头机械加工中,合金切削是个棘手问题。由于记忆合金韧性强,在切削时黏刀,这样不仅工作耗时,刀头损耗也大,因此对切削工艺要求很高。哈工大功材组一直侧重记忆合金的基础研究,实际操作经验很少。解决这一问题,成飞发挥了主体作用。他们充分发挥在机床加工上的优势,根据材料性能并结合自己切削的实际经验,对刀具的选材和设计进行改进,摸索出一条记忆合金机械加工的独特切削方案,使难题迎刃而解。

  切削好的管材扩径是管接头制造的核心环节。在成飞对管材机械扩径过程中,遇到另一个技术难点——润滑剂选择。此时哈工大功材组起到了很好的互补作用。他们用植物油、动物油脂、干模润滑剂、低温润滑脂、润滑纸等不同润滑剂,采用多种配比方式,进行多次实验测试,最终研制出一个最优配方。

  项目后期的八大性能考核实验(气密性、耐压性、爆破压力、热冲击、脉冲、弯曲疲劳、拉脱性能和应力耐蚀)是航天制造规定必须进行的测试。成飞这方面的技术相当成熟,根据优势互补,考核实验转移到成飞进行。经八大实验的考核、检测,所研制的NiTiNb记忆合金管接头质量达标,完全满足××型号飞机液压管路装机技术要求。至于后续的装机、改造等工作都是由成飞方面负责完成,哈工大功材组则只负责所遇技术问题的辅助解决。

  从以上管接头研制过程可看出,在校企合作开展的项目中,企业在产品研制阶段居于主导地位,而高校在此阶段中处于辅助地位。由于企业能够把握行业技术进步的需求方向,了解实际生产工艺和市场所需要的产品性能,从而自中试阶段起地位得到了继续加强,使得后续的产业化应用研究成为进一步以企业为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

  4 一次合作的成功与长期伙伴关系的建立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常常是以项目为纽带形成双方联合互动,即企业生产中遇到技术难题,就以项目招标形式寻求与高等院校合作,而高校的个别科研人员或个别课题组参与企业的某个项目攻关,课题完成,合作也就结束了,缺乏战略眼光和长效机制。这种“小作坊”模式已成为限制校企合作创新向纵深发展的瓶颈之一。创新有持续性,合作也应有稳定、连续性。因此,校企合作的层次必须提升,即合作双方从“一把一利索”的关系转变为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那么,如何才能使合作双方进一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呢?根据对本案例剖析和结合学者们对相关问题的讨论,下面一些问题值得重视。

  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这是校企合作能否巩固与发展的关键。利益在校企合作各阶段表现形式不同,要根据利益在各阶段特点适时调整,通过双方在利益分配策略上的博弈,确立一个彼此都认可的利益分配方式。同时逐步建立校企合作创新利益与风险共担的责任制度,实现分层次、分阶段分解风险责任,谁投资多谁受益大,谁掌握项目进展的主动权谁受益大,谁承担风险大谁受益大,谁影响项目的进展则要承担责任,。

  完善促进合作持续发展的管理制度。要把高校和企业各自拥有的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技术创新整体能力,对合作内部的运行、组织、分工进行协调。完善信息管理、决策管理、计划管理、费用和资金投入管理等制度,以及能够充分调动合作各方及其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内部激励制度。

  建立信息沟通渠道,方便双方交流。通过构建信息网络来促进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为双方提供便捷的合作信息和相关服务,节省信息搜集时间与成本,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可以使双方沟通渠道畅通无阻,提高合作效率。

  在合作中保持良好信誉。合作双方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除了之前必须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口碑外,还要看是否能在接下来的行为中遵循诚信原则。双方都希望在合作中获得有形和无形的利益,在明确各自利益的基础上开诚布公地合作将更有益于双方共赢。良好的信誉度能为合作双方争取到更多的合作机会。

  此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拓宽合作领域、拓展合作模式、顾全大局、实现共赢等也是校企双方继续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方面,简言之,就是要建立在互信、互助、互利的基础上。

  5 结论

  ①校企合作创新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包含着若干阶段和环节,这些阶段与阶段之间以及各阶段所包含的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整合,一个过程的输出成为下一个过程的输入,环环相扣,校企合作创新的过程就是这些阶段或环节的嵌套体系。

  ②作为技术成果的供方和需方的高校与企业是在交流中认识并了解对方,最终达成目标的统一的。

  作为供方的高校,最直接的诉求是技术成果价值的实现;作为需方的企业,最直接的诉求则是借助外力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由此,二者在技术的诉求上达到统一。

  ③校企合作创新的实质性阶段是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实现的过程,如何创新作为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其中。在此过程中,校企双方表现出“同舟共济”的伙伴关系,但是,随着合作开展到不同阶段,合作双方的分工不同,所充当的角色也在转换。高校作为校企合作过程中的“知识源”,在技术研发即实验室研发阶段中居于主导地位,但在依托技术形成产品时,则由企业起主导作用。这一角色的转换是和技术产品开发的特点密切联系的。

  ④产品开发的系列性特点要求技术创新要不断地持续开展。持续性的技术创新有利于保持合作的连续性,而合作的连续性反过来又是持续性技术创新的需要,二者是一种相辅相成关系。这就要求校企合作的双方在持续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建立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试论“校企共同体”的共同因素及其特征

叶鉴铭 周小海

(刊载于《学术交流》2010年第3期)

  研究和探索“校企共同体”理论是职业教育所面临的一个深层次的关键问题。多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面临着许多瓶颈,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各级政府行为缺失、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高校主动性不够等方面因素,都制约了我国校企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实质性方向发展。虽然校企合作在中国经历了近30年的历史,但是,目前学术界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准备不够充分,理论研究并不成熟,实践经验总结不够,实践探索艰难曲折。因此,进一步研究和探索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本文旨在通过对“校企共同体”的核心概念、内涵及其理论研究,揭示校企共同体的共同要素,分析校企共同体的基本特征,促使传统的浅层次、低水平、松散型校企合作模式向深层次、高水平、紧密型的校企共同体模式过渡,提供一些理论借鉴和参考。

  一、“校企共同体”的概念及其内涵

  在“校企共同体”这一概念中,“校”(University)一般指高校,“企”(Industry)一般是指企业,或者指“工业界”。“共同体”(community)是一个涉及范围广泛,曾被用作包含各种不同社群(associations)的包罗万象的词语。在究竟是将其作为集体或社会类型,还是作为社会关系或情感类型的问题上,研究者经常会感到困惑。1955年,有社会学家找出了不少于94种关于“共同体”的定义。关于对“共同体”这一概念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1857-1858年)和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1887年)等经典性文献。1887年在德国现代社会学大师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的经典之作《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一书中,“共同体”(Gemeinschaft)主要是用来表示一种基于协作关系的“有机组织形式”,一种具有共同归属感的社会团体,一种特别的、理想的“社会关系类型”,一种有别于“人为状态”的、“天然状态”的社群组织形态。“共同体”(Gemeinschaft)旨在表达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特定社群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滕尼斯的视野中,Gemeinschaft涵义十分广泛,其外延不仅包括地域共同体,还包括血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而人与人之间所具有的共同的生命意识和文化意识则是其精髓所在。在滕尼斯看来,人的意志在很多方面都处于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其中一些对内对外发挥积极有效作用的人或物便形成一种结合,即族群。它表现为“共同体”和“社会”这样两种特殊形态。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社会问题的出现,滕尼斯的思想观点逐渐引起了社会学家的关注。在二十世纪20年代,滕尼斯的Gemeinschaft一词被美国的社会学家译为英文词汇community,并很快成为美国社会学的主要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共同体”的内涵与外延也在发生着变化,并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共同体,诸如国家共同体、社会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教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等等。但是,无论社会和时代如何变化,共同体最基本的含义应该包括三个层面:首先,共同体是群体概念,而不是个体概念;其次,这个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有着重要的共同特征或共同利益;再次,这个群体中的个体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当然,本文所研究的“校企共同体”至少也应该包括这样三层含义。

  尽管“校企共同体”这一概念目前还没有学者提出,也很少有人进行研究和探索,但是,“校企共同体”也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十分广泛的概念,它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及其历史发展等方面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就教育层面而言,“校企共同体”是进一步揭示教育活动、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过程中“共同体”的特殊规律。在教育领域里,探索“共同体”的渊源可追溯到杜威的学校概念。杜威认为:“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生活经历,而学校即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杜威的学校概念揭示了学校、社会和企业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校企共同体”是学校和企业为了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共同建立的一种实体联盟,主要是从事技术开发、产品生产与开发、生产性实习实训、科学研究、教育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实体。

  基于对上述的论述与理解,本文对“校企共同体”定义为:它是政府、高校和企业三方以合作共赢为基础,以协议形式缔约建设的相互开放、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利益实体,是校企合作的新型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共同愿景、共构组织、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

  二、“校企共同体”的共同因素分析

  校企共同体是指企业与高校之间联合创新的实体。校企共同体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以文化共融为切入,以师资共建为核心,以课程共定、教学共管、基地共建为依托,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

  1.利益共享。利益共享是校企共同体得以建立与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在校企双方共建共管的过程中实现双方技术利益、人才利益、教育利益、社会利益、经济利益共同享受。利益共享的前提和条件是利益分配依据的明确程度以及共同体各方对利益分配的满意程度。要保证利益分配的公正,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利益分配方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灵活的调整,以保证各方利益分配的公平性。

  2.资源共享。校企共同体作为一种创新的合作组织,必然受到技术、物质等各类资源的影响,如何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优势,实现技术资源、品牌资源、物质资源(实训、师资、资金)等资源共享,对校企共同体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在技术资源中,技术的发展变化日新月异,使技术的生产者和享用者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技术的供给方高校只有研发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高产出、低消耗的新技术才能为企业所采用,企业也只有依靠技术进步,采用新技术才能获取更大的效益。校企共同体就是在这样的技术供求关系不断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形成的,而技术的供需过程则决定了校企共同体发展的价值方向。

  在品牌资源中,校企双方共同建立一体化组织,经过双方密切合作,树立品牌意识,共同提高自己的竞争实力:学校利用企业的品牌资源扩大了自己的对外影响力,企业将自己的品牌优势转化为学校的教育优势,企业的品牌优势则更加彰显和巩固,对校企双方的品牌优势的整合和转换是推动校企共同体不断前进的内在源泉和动力。

  在物质资源中,通过合作办学,企业为学校提供资金及其实验实训设备,学校利用自身的专业设备和教育优势,与企业在技术开发、成果转让、产品加工、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合作。因此,能否实现物质资源共享,不仅影响着校企共同体的发展方向,也影响着校企共同体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还影响着校企共同体的效益与效率。

  3.优势互补。在校企共同体中校企双方的互补优势非常明显,学校利用企业的设备、资金、信息、场地的优势,增强了办学实力;企业利用学校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科研成果及其转化等优势,缩短了研发时间,降低了研发成本,化解了研发风险,促进了企业间知识的流动,获得了企业范围以外的技术力量支持,并快速获得了新技术或新市场。校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使双方获得了更大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保证了各自利益最大化。

  4.文化共融。企业文化是一种生产文化和效益文化,学校文化是一种学术文化和教育文化。尽管企业文化与学校文化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校企文化也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从人才价值的供需关系来看,人才价值延伸性是学校文化和企业文化的结合点。校企共同体使校企文化的互动与融合成为可能,校企文化共融,以学校文化为主体,以企业文化为主导。校企文化共融主要表现为:文化氛围的共融、精神文化的共融、物质文化的共融、制度文化的共融、行为文化的共融、实践教学的共融、文化活动的共融等。企业文化氛围在校园的营造与构建,不仅可以使学生了解到企业文化的内涵,培养学生的“亲商”意识,而且使人们感到有一种“走进的是校园,看到的是企业”的情景,让走进校园举行人才招聘的企业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这一过程实际上是“亲商”理念的展现。通过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互动和融合,最终实现学生毕业时从学校到企业的零距离过渡。

  5.师资共建。校企共同体要求学校和企业共同建立符合人才培养规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一方面,学校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性学习,通过与企业零距离接触,树立市场观念,理解企业文化,提高专业技能,从而促进了教学与生产的有机结合。对企业来讲,既得到了学院的智力支持,又直接减少了用人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企业的师傅到学校任教,既强化了学校的师资队伍,解决了学校实践教师紧缺的问题,又提高了企业师傅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最终实现了师资共建,双方共赢的目的。

  6.课程共定。由企业提供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标准,并提供相关专业的市场最新信息。学院与企业共同制定毕业生标准、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创设教学环境和条件,明晰校企双方的职责与权利,组织实施实习实训教学,将企业文化渗透到教学过程中,提高了企业参与课程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校企共同体背景下的课程建设更加符合市场要求与企业实际。

  7.教学共管。以企业提供实训基地、设备、原料等为基础,校企双方共同管理并完成教学任务。在感性认识阶段主要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产生学习动机,明确学习技术的范畴,并在指导教师的分析、讲解、示范的基础上,使学生了解操作技术的关键点。在实习训练阶段由企业派专业人员从局部到整体精心指导,使学生掌握各部位的操作技能。在熟练阶段,学生完整地掌握技能后,进行熟练操作,师傅进一步观察,细致点拨,从而完成实训教学。教师点拨和纠错,环环相扣,紧密相联,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应对和解决,使学生掌握扎实、规范的操作技术。最后,校企双方通过面试、笔试和实践操作,全面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8.基地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校企共同体最普遍的行为方式。根据职业学生培养与企业职工培训的共同需要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使实习实训基地成为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重要阵地,成为师生共同接触社会、了解市场以及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训练的前沿阵地,也是开展产学结合,使人才培养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重要场所。

  三、“校企共同体”的特征分析

  1.共同愿景。共同愿景是被校企双方成员所接受和认同的组织愿景,是校企双方成员共同勾画出的组织未来发展的远大理想和宏伟蓝图,是建立在组织及其成员目标、价值观和使命感相一致基础上的共同愿望或理想。在校企共同体背景下,校企双方共同愿景的要素包括组织目标、价值观和使命等。校企双方的共同目标是以人才培养为纽带,以科技开发与科研成果转化为主要途径,以提高各自的竞争实力为目的,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价值观是校企双方为实现既定蓝图、达到目的所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是校企共同愿景最根本的要素,是校企共同体精神的灵魂。校企双方共同的价值观主要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养合格的建设者,有了这样一个明确的价值观,才能使校企双方的员工沿着理想的方向前进。校企共同体的使命是对“校企共同体为什么而存在”和“校企共同体是什么”的阐述,目的和使命是校企共同体存在的理由和要求。要使校企共同体有明确的使命,就必须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校企共同体的成员在做什么样的事业?组建校企共同体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它生产或提供什么样的产品或服务?它怎样看待所服务的对象?它的成员在为谁的利益而努力?它将带给校企双方成员什么样的有独特价值的服务?等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能表明校企共同体的建设意味着什么?同时也告诉双方员工校企共同体对他们的期望是什么?只有当目标、价值观和使命感这三个要素融为一体,成为校企共同体的共同愿景,才能使之朝着同一方向形成巨大合力,推动校企共同体健康发展。

  2.共同组织。校企共同体是校企合作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同于一般松散型的合作组织,它的共同愿景将成员之间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从校企共同体的建立、运行到产生成果,共同组织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共同组织是实现校企共同体成员共同愿景的有力保障。校企共同体组织由组织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理事会等机构组成,成员包括校企双方的领导、专家、教师、员工等,也可以邀请社会上的名人、专家参加。校企共同体组织负责协调、处理、解决其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维护组织成员之间的利益,保证校企共同体的正常运行。

  3.共同建设。校企共同体是紧密型的合作实体,不仅有着共同的愿景、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运行顺畅的组织机构,而且共同培育“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共同管理教学,共同培养学生,共同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建立重点实验室和技术研发中心等,从而实现校企共同发展。

  根据校企需求,共建重点实验室。共建重点实验室的运作模式是由企业与高校共同来承担,它是以高校为主,政府支持、企业参与的一种模式。企业可以提供资金或设备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或以项目委托形式支持其科学研究,实验室为企业提供技术知识和技术成果。共建重点实验室不仅使高校更容易获得持续的经费支持,而且使研究内容与方向更加贴切市场,有利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持续获得研发所需技术和知识供给,加快企业技术创新速度,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针对市场需求,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按照企业技术需求的特点,完成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企业为研发中心提供资金、先进设备和技术人员,学校提供相应的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源支持,既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又提升了学校师资队伍的研发水平,为人才培养提供了鲜活的案例,实现了学校和企业的共赢。

  4.共同管理。共同管理是指校企双方通过共同制定教学、实训和顶岗实习等管理制度,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组织教学,共同开发教材,共同评价教学质量,进行“校企共同体”的协同管理,提高“共同体”的建设水平。如学生在技能训练过程中,通过企业指导教师的分析、讲解、示范和管理,能较好地了解操作技术的关键点,在掌握岗位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通过师傅的点拨和纠错,使学生能掌握扎实、规范的操作技术,从而高质量的完成实训任务。

  5.共享成果。校企共同体的共同愿景、共同组织和共同建设等特点,必然要求校企双方共同享有合作成果,校企合作的最大成果是高质量的人才和高质量的科技成果。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高校、企业各自的功能在不断拓展并相互交叉。高校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阵地,也是产生高新科技产业的重要发源地。高校的优势在于拥有雄厚的科技、知识、信息和人才资源,是高新科技技术的产出地;企业的优势在于拥有人员、设备和资金,是实现高新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校企共同体使校企双方的功能交叉,优势互补,相得益彰,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加速了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

  市场经济虽然要求企业面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竞相追求科技进步,加大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知识含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开发出低成本、高质量、新款式的产品,以占领和开拓市场。这样,企业对专门人才和科技成果的渴望日益迫切,高校为迎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培养出具有科技含量高,适应性强的专门人才。高校是人才、科技成果的供方,而产业界、企业则是人才、科技成果的需方,从供需关系出发,也从培养高质量人才、出高水平科技成果出发,校企双方都渴望着通过校企共同体这样的平台达到各自的目标,实现高质量人才和高质量科技成果的共享。

  6.共担风险。校企共同体中校企双方参与整个创新过程,必然会给双方带来风险。企业对高校的资金、设备的投入会给企业带来风险,校企双方的项目合作也会给双方带来风险,高校的技术研究与应用、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等都会带来一定风险。由于校企双方之间的契约关系,使得在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共同承担可能会出现的风险,但是,由于校企共同体是一种创新的紧密型合作组织,因此双方的风险会降低、减少或被化解。

互动视角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与合作过程研究

李成龙 叶磊

(刊载于《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年第24期)

  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很难仅仅依靠其自身的能力和知识来应对环境的迅速变化,越来越多的创新型企业通过各种渠道来获取外部的技术和知识,特别是与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以期在互动过程中受益。基于互动视角,对产学研合作创新进行研究,对提高产学研合作创新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1 产学研合作模式

  1.1 产学研合作互动作用的维度

  产学研合作互动是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相互依赖的表现形式,是合作方之间保持接触和连接性的认知、语言、行为等方面的活动。“互动”体现为各合作方为完成任务目标而发生的交互作用,强调行为和过程。所以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通过互动,形成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的关系,这也是产学研有效合作的基础。根据社会行为的相关理论,本论文采用互动强度、互动时间和互动形式3个维度来衡量产学研合作的互动作用。

  互动强度指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联系交流的紧密程度,一般用交流频率来表征,交流越频繁,互动强度越高。在产学研合作的互动过程中,双方交互越频繁,就越可能有效地转移知识和技术,对创新绩效的正向影响也越大。

  互动时间指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进行互动交流的时间。互动时间对创新绩效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影响。如果合作方之间能长期互动,建立起多渠道的沟通方式和良好的协调机制,就容易构建较好的信任关系,使得技术知识的转移和扩散更为顺畅。

  互动形式指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交流方式。不同的互动形式下互动效果具有差异。在产学研合作创新过程中,如果合作方能够经常通过培训交流、面对面研讨、现场指导和共同实验等方式进行互动合作,那么他们的互动程度就比较高;如果合作方仅仅偶尔通过电话、邮件和传真、在线咨询等方式进行互动合作,那么他们的互动程度就比较低。

  1.2 合作模式的分类

  产学研合作模式在总体特征上是对产学研的基本合作主体之间以及基本主体与政府、社会中介机构、私人基金会等组织之间不同合作方式、合作类型的标识,是由若干要素和系统构成的具有内在结构和功能的复杂系统。其中,结构是系统内各组成要数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功能是指特定结构的系统在内部和外部联系中表现出来的特性和能力。

  根据互动强度、互动时间和互动形式3个维度,可将产学研合作模式分为以下3类:低互动型合作、中互动型合作和高互动型合作。产学研具体合作形式可分为6类:技术转让、委托研发、联合攻关、共建科研基地、内部一体化和共建研发实体。其中,技术转让和委托研发呈现低互动特征;联合攻关和共建科研基地呈现中互动特征;内部一体化和共建研发实体呈现高互动特征(见表1)。

  1.3 合作模式的演进

  在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实践当中,3种模式往往存在一种“低互动型→中互动型→高互动型”的演进关系,即双方合作从低互动型合作开始,当合作顺利,双方感到满意,关系逐渐密切,便采取中互动型合作进而转向高互动型(见图1)。

  产学研初始合作,合作方为了避免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一般选择在技术开发已经趋于成熟的技术创新后端进行合作。此时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多选择低互动的合作模式,如技术转让和委托研究等。在该阶段,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合作的目标一般短期化,不考虑长期的战略合作,产学研合作模式稳定性较差。一旦出现风险诱因,产学研合作的关系就会中止。

  随着双方合作的次数增多,在已有的成功合作基础之上,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对彼此的研发创新能力水平也有了更清晰的了解。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也愿意投入更多资源进行合作,双方合作的时间逐渐变长,合作逐步走向中互动合作模式。在该阶段,多选择基于正式协议及合作周期更长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如联合攻关和共建科研基地等,合作双方有机会在同一地点进行研发活动,这为合作双方提供了更多的互动机会,企业与大学(或科研机构)合作的目标逐步从注重短期利益转向企业发展战略,产学研合作的稳定性随之增强。

  随着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合作双方将更愿意在技术周期的早期阶段进行合作,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高层开始参与产学研合作,使得产学研合作成为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一种战略行为。在该阶段多选择内部一体化和共建研发实体等合作形式,双方合作的时间加长,合作关系正式化,即形成了联盟的合作伙伴关系。产学研合作的稳定性比较高,不易受到外界风险诱因的影响。

  2 产学研互动过程

  2.1 产学研合作过程的阶段划分

  任何一个组织在其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小型团队的发展阶段”模式中将组织的生命周期也划分为5个阶段:组建期、振荡期、规范期、执行期和解散期。基于此理论,结合产学研合作互动的实践,本文将产学研合作过程分为组建期、整合期、执行期、交付期和评估期(见图2)。从产学研合作的发展轨迹来看,在各阶段的特征和目标任务是不同的,合作方之间的互动在深度与广度也有所不同且各具特点。

  在组建期,合作方进行试探性互动,确定合作定位和目标,通过委托协议、技术合同协议和联合开发协议等方式,确定各自投入比例和相应的收益比例等问题。

  合作方之间的互动主要以面对面交流、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为主。

  在整合期,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根据签订的协议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一般来说,高校(科研机构)投入技术、知识和人才等软资源,企业投入资金、设备等硬资源。同时,还要逐步建立起研究团队、组织制度和组织文化。该过程中,由于整合资源的需要,合作方之间沟通交流进一步频繁,互动强度较组建期有较大提升。同时,合作组织会对双方的研发人员进行培训,召开项目讨论会,为下一阶段开展研发创新项目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执行期,产学研合作组织以具体的项目为载体,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进行研发创新工作。此过程中,合作方需要高强度互动,提高沟通交流的频率。同时,一般需要合作方之间开展研讨交流、协作实验和现场指导等互动形式,以提高互动效果。

  在交付期,需要将创新成果有效地转移到企业中去,这是产学研合作的关键时期。如果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前面阶段的互动较少,那么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技术和知识的转移就需要双方具有较强的能力。技术转让和委托研发形式就是典型的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全部的技术知识转移,需要企业具有较强的消化吸收能力。

  在评估期,产学研合作组织需要对创新项目的成效进行评估和考核,这既是对前一阶段创新项目实施效果的检验,也是为新技术(或新产品)进入市场、实现产业化奠定基础。此过程中的互动主要通过总结会、评审会等方式进行。

  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的最大挑战是如何确保研发的流程始终能保持稳定。所以产学研合作作为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组建的技术价值链的中间环节,要把握好其互动过程,以实现技术的成功转移。

  2.2 不同合作模式互动发展规律

  随着社会的不断知识化,知识的流动和转移成为创新主体的相互作用的基本形式。知识视角下,产学研主体间的互动总是伴随着知识的流动和扩散,互动程度好,则知识的转移也较为顺畅。以委托研发、联合攻关和一体化模式等形式分别代表低、中、高3种互动模式,根据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实践,对不同阶段的互动程度发展规律加以描述(见图3)。产学研合作模式由低互动向高互动的演进过程中不仅互动强度在不断增强,互动强度峰值出现的位置也在向初始阶段推进。以委托研发为代表的低互动型合作模式的互动强度峰值一般出现在交付期;以联合攻关为代表的中互动型合作模式的互动强度峰值一般出现在执行性和交付期之间;而以内部一体化为代表的高互动型合作模式的互动强度峰值则出现在执行期。这种峰值前移的变化主要由以下4个方面的原因决定的。

  (1)知识的内隐性。隐性知识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创新的实质是不可言传知识向可编码知识的转化。产学研合作组织的隐性知识大部分是从经验和实际操作中学得的,并非完全来自于理论,而且深嵌于高校(或科研机构)组织的经验之中,不容易共同与他人分享,需要合作方通过执行期的干中学和双方互动的方式来转移和扩散。

  (2)知识的距离。知识提供者和知识接受者的知识距离和知识落差过大会导致学习步骤明显增多。

  在产学研合作中,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一般存在一定的知识距离,在知识距离较大的情况下,合作双方就要在执行期多互动,分阶段分批次进行知识转移。

  (3)企业吸收能力。产学研合作知识转移的成功与否和企业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密切相关。企业的吸收能力不仅指被企业获取和消化的知识,而且也指企业对这一知识累计性的开发能力。委托研发形式等低互动型合作由于在执行期互动较少,要在交付期间内完成全部的知识转移,需要企业具有较强的消化吸收能力。正是由于此模式对企业吸收能力的较高要求,目前采用此合作模式的数量在下降。

  (4)双方信息对称。在以委托研发形式为代表的低互动模式,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往往会导致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而中高互动模式下,产学研合作组织通过自己有效的信息结构设计,便于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改变了以往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信息不能充分流动共享的困境。这一因素也促进了互动强度峰值的前移。

  3 提升产学研合作创新绩效的途径

  3.1 促进合作模式的演进

  低互动型、中互动型和高互动型3种合作模式具不同的功能,适于不同的目标、合作对象,都是比较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目前,在我国低互动型、中互动型和高互动型占合作的总数依次为最多、居中和最少。这种分布模式大体符合目前我国的技术创新的实际情况,即我国主要科技群体在高校和科研机构,独立于企业之外,并且高校和科研机构是主要科技创新成果源。

  产学研合作应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下,完善产学研合作支撑系统,充分发挥各合作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提升合作创新绩效,促进合作模式的演进,即“低互动型→中互动型→高互动型”。重点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这将有助于合作各方增加互信,提高组织的凝聚力,构建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重视组织文化的建设,努力形成一种兼有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二者文化优势的独特创新文化,从而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3.2 控制不同合作阶段的互动

  通过对产学研合作发展轨迹和互动过程特征的分析可知,要根据各阶段互动的特点和要求,控制好互动强度、互动方式,使得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成果顺利转移到企业。在组建期,要通过多次面对面的互动交流和讨论,确保合作方之间信息对称,为合作协议的签订奠定良好基础。在整合期,建立联合的管理小组显得尤为重要,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双方的互动深度和广度。在这一阶段,如果互动不足,管理制度和文化制度(特别是知识共享制度)没有很好建立起来,会阻碍后续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执行期和交付期是产学研合作的最重要阶段,应提高研讨交流和协作实验的强度,更好地将彼此间的创新理念、思想和行为方式形成互动式的影响,贯穿到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从而使得企业能更有效地提升创新能力。在评估期,应保持一定的互动关系,为创新技术产品产业化奠定基础。

  3.3 引导企业互动行为

  产学研合作进行技术创新的最终目的是将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技术知识转移到企业,从而开发出新产品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企业的性质和特征对产学研合作互动有重要影响,并最终影响到产学研合作创新绩效。在互动视角下,企业对产学研合作创新绩效影响最为显著的两个特征是企业的互动意愿和企业参与项目的能力。一般来说,企业的互动意愿和互动能力,与产学研合作不同阶段的互动效度显著正相关。为了更好地鉴别企业的互动意愿和互动能力,并引导他们的互动行为,本文基于互动意愿和互动能力两个维度对企业进行了分类(见图4)。

  对于第一类企业,要努力使其意识到自身的互动对研发创新成功的重要性。由于企业自身能力较弱,在与其进行互动过程中,高校(或科研机构)应努力使隐性技术知识显性化,以利于企业更好地消化吸收。

  与第二类企业合作一般选择技术转让和委托研发模式,以减少互动时间。应努力在组建期和整合期进行充分的互动,以充分发挥企业市场灵敏的优势,确保技术(产品)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在与第三类企业合作时,要通过高度的互动,提高企业自身的研发创新能力,使技术知识顺利转移。与第四类企业合作,应着力建立共建科研基地、内部一体化和共建研发实体等稳定的合作形式,实现重大技术的创新。

  产学研合作的实质是实现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互动,实现优势互补、集成创新。由于高校(或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价值取向、基础条件、自身优势有所不同,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模式呈现多样化,互动过程呈现复杂化。所以要提高产学研创新绩效,应从互动合作的联结机制入手,对产学研不同的合作模式和不同的发展阶段的互动行为加以分类引导控制。

  同时,要注重互动支撑系统的建设,确保共同投入、成果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机制建立起来,为形成高绩效和稳定的合作组织奠定基础。

基于“四驱互动式”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黄金发 易元明

(刊载于《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1年第1-2期)

  产学研合作模式作为人才培养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形式,已成为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以及工业化进程中一种社会共识。地方院校虽然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缺少得天独厚的资源与条件,但也应积极构建适合自身发展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1 高校产学研合作现状

  在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模式主要有市场需求导向型结合模式、产学研机构主导型结合模式、共建实体结合型模式等3种。为促进产学研合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国家教委与国家经贸委、中国科学院联合,实施了“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明确提出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国家对人才培养以及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高度重视,从政策、制度等多方面进行激励与支持。

  当前,我国高校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的人员约为67万人,占全国科技力量的22%,每年完成的科技成果和发表的科技论文约占全国 70%以上;发表SCI、EI 论文分别占SCI、EI 收录我国论文总数的 70%和75%,这说明高校的科研能力是我国科教兴国不可忽视的有生力量。2008 年,我国产学研合作技术开发合同金额为990亿元,占技术市场成交合同总金额的37%。全国建立有专门的产学研协调办公室,以起到高校与企业的桥梁连接作用,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建立了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大学科技园,各高等院校基本都参与其中。但科技成果转化率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较,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我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中,每年约有上万项的科技成果产生,但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却不到20%,大多数成为了产业化过程中的空中楼阁。构建高校—基地—行业协会—企业“四驱互动式”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有利于企业、高校乃至行业协会等多方实现共赢。

  2 “四驱互动式”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基础

  “四驱互动式”主要是指在高校知识驱动、实践基地岗位实训驱动、行业协会信息驱动、企业项目与就业驱动各方面相辅相成,实现产学研合作的共建共赢。这种模式在实践教学中融入企业的实际项目,通过与企业共建校内外实践基地,实现工学交替。同时,四驱互动模式对实践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科技成果的转化,师资队伍的建设,就业竞争力的提升等方面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1 高等院校

  高等学校主要承担了教育、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任务,可供选择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多样。“四驱互动式”产学研合作模式中的高等院校主要负责人才培养,为创新基地、企业等提供人才资源。

  2.2 产学研创新基地

  在“四驱互动式”产学研合作模式中,共建实体是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在产学研合作中,基地可以起到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研发等作用。其具体的形式多样,有孵化基地、校企合作基地、共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共建学院、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园、研产集团、产学研联盟等。

  2.3 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提供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代表了本行业企业的共同利益。行业协会属于我国《民法》规定的社团法人,是我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一种,即国际上统称的非政府机构,又称NGO,属非营利性机构。在“四驱互动式”产学研合作模式中,行业协会不单是政府与企业的纽带,还可以发挥企业与学校间的桥梁作用,为学校提供就业信息,为企业推荐人才,促进产学研合作,帮助科研单位寻找对口合适的企业,以顺利实现科研成果转化。

  2.4 企业

  快速变幻的市场与高速发展的技术环境,使技术创新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手段,产学研合作,可以促进企业高新技术的开发研究,为校企合作的多方实现共赢创造条件。企业通过合作获取新的技术发展动态,实现产品开发,拓展市场空间,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吸纳适合企业需求的人才,促进企业获得较好的盈利目标。同时,企业也承担了高等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组织等任务。

  3 “四驱互动式”产学研运作模式的内容

  3.1 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在“四驱互动式”产学研合作模式运作中,学校同企业、行业协会相互合作,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企业对人才培养需要最有话语权,通过企业可以了解到一线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而行业协会站在学科专业的前沿,有着本学科发展的最新资讯,可以协调企业与政府实施的产业规划,协同高校实现人才培养。通过学校、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的共同合作,改革课程体系,创新实践教学,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制订出“四驱互动式”人才培养方案。

  3.2 共建创新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建立适合专业发展需要的实践基地是产学研合作的重要载体。通过“四驱互动式”

  产学研合作模式,在共同合作、互利多赢的原则基础上,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建立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和校外实习场所。行业协会可以起到媒介作用,通过在高校中引入对口企业,在企业中介绍高校的人才培养与科研能力,形成一个高校对多个企业、一个企业渗入多个高校资源,实现高校与企业多层次的联姻。

  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可以模拟企业运作,引入实际项目,培训学生的市场运作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师生以及企业技术人员可以相互交流,产生科研成果可以直接转化。校外实习基地更是提供了一线的实践机会,对高校的人才培养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为企业的人才更新与储备夯实了基础。如江西理工大学工业设计专业通过与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南康市家具行业协会的合作,与深圳市多家工业设计公司以及贵人鸟(中国)有限公司等共同创办了工业设计创新实验基地,双方师资共享,为企业培养订单式人才,实验基地产生的成果直接实现转化。

  3.3 共同负责师资培养

  建设合理的师资队伍建设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在市场化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需求下,实现“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建设是校企合作,乃至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由于高等院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的师资很多都直接来源于高校毕业生,这些从一个象牙塔到另外一个象牙塔的高校毕业生,大多缺少工程实践经验。通过校企合作办学,一方面可以派遣师资到企业或行业协会中进行工程实践经验的培训,另一方面,也可以从企业或行业协会中聘请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参与到教学及科研活动中,并与专业教师一同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可以大大提升高校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以及教学能力等。

  3.4 多方驱动实现成果转化  在“四驱互动式”产学研合作模式中,校内创新实践基地既是学生实习的场所,也是校内产品研发的平台,有利于吸收区域内周边的企业共建成果转化基地,同时利用行业协会发挥其媒介作用,联系与高校对口的企业共同实现成果转化。通过高校的知识驱动、企业的科技需求驱动以及行业协会的驱动等,不但高校自身可以挖掘企业需求,把技术与专利成果等转让或者出售给企业,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进行宣传,介绍高校的技术与专利等,并寻求对口的企业拓展成果转化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沟通,兼顾各方的利益,联姻高校与企业,不拘一格地实现科研成果的多向转化。

高校与产业集群对接的模式探析

赵政党

(刊载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高校的三大基本功能表现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从本质上来说,三者是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一般在高校内部进行,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而社会服务则需要发挥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成果,把人力资本和技术成果与社会实践对接起来。产业集群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有组织形式,对于提升区域竞争力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高校与产业集群的对接,是产学研合作的一种新形式,是实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新机制。这种对接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提高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当前高等学校与产业集群对接的理论与实践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在实践方面,尽管在国家产学研合作政策的指导下,各地存在着大量的校企合作现象,但多个高等学校与产业集群之间的有机对接现象却很少,更缺乏二者的有机融合与良性循环。在理论研究中,存在着以三螺旋理论为代表的产学研合作的理论研究,这些研究要么以高校和企业等微观主体为研究对象,要么以一个地区的产学研合作宏观问题作为研究对象,而关于多个高校与产业集群之间对接的研究则较少,特别是缺少关于产业集群与高等学校之间对接的作用机制和对接模式方面的研究。本文试图在这方面进行有益的尝试。

  一、高校与产业集群的对接机理

  高校与产业集群的对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牵涉到组织单位的子系统能否与另一个组织的子系统相匹配。因此,影响高校和产业集群对接机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组织职能因素、互动调试因素和多组织相互影响因素。

  (一)组织职能因素

  如果与高校对接的不是单个企业,而是产业集群,问题就会变得复杂。集群的概念可以说是多样化的,不同国家的学者对集群有不同的理解。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从外部性的角度进行了表述,他认为由专门人才、专门机械、原材料提供、运输便利以及技术扩散等“一般发达的经济”所造成的“外部经济”促使企业的集聚从而形成企业集群。迈克尔·波特在《竞争论》中认为,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区域内相互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公司和机构的集合。还有其他学者认为产业集群是为了获得新的互补技术,从互补资产和知识联盟中获得收益,加快学习过程,降低交易成本,克服或构筑市场壁垒,取得协作经济效益,分散创新风险和相互依赖很强的企业、知识生产机构、中介机构和客户通过增值链相互联系形成的网络。对于企业集群的含义,各国学者的认识并不统一。比如在美国,多数学者认为,企业集群是供应链网络和生产网络,而德国学者认为企业集群是相似公司的聚集和创新模式。通过对不同学者关于集群概念的理解可以发现,集群不仅是一个系统或者网络,还是价值链或者知识链的连接。从集群的构成要素来看,大多学者都从企业、政府、协会、客户、科研机构、科技及信息服务公司等参与主体进行分析。而高校是大学、专门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的统称,主要功能是培养人才、发展科技、服务社会。

  (二)互动调试因素

  如果从高校与产业集群对接的角度考察,产业集群的构成要素应侧重于与高校基本任务的关联。

  从人才培养角度来说,高校与企业的关联主要在于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与实践能力的提高;对于科学研究来说,高校与企业的关联主要体现为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研发,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表现为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企业即是转化平台。

  我们把集群的要素划分为企业、生产性服务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三个一级要素。一级要素又可以细分为一些二级要素。比如,企业按要素又可以分为资本、技术和人力,生产性服务部门分为物流服务、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公共服务部门有政府和各种协会组织。根据高校的三大基本任务,人才培养与集群的对接主要表现为高校专业与集群二级要素之间的对接,合作的基本模式就是实践基地模式;科学研究与集群的对接主要表现为技术对接,合作的基本模式就是研发合作;社会服务与集群对接主要表现为成果转化,合作的基本模式是经营合作。

  (三)多组织相互影响因素

  上述的分析框架是把高校和集群各自独立起来进行对接的结果。在现实中,高校可能成为集群的一个要素,与集群的其他要素共同形成一个集群化或者网络化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这也是当前产学研合作的一个新趋势。比如高校所在地形成的高科技园区,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三个子系统共同构成的动态、开放的网络系统等。另外,上述分析是针对一般类型的集群来说的,由于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为很多不同类型的集群,不同的集群类型与高校之间的对接模式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比如创新集群与高校之间的对接突出表现为研发合作和知识的传递。

  二、高校与产业集群对接的模式

  高校与地方产业集群对接所涉及的不是简单统一的对接模式,也不是一个固定的对接流程,而是要牵涉到高校和产业集群的特性。需要提高政府、高校、集群中的企业对多方对接模式的认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形成适合集群企业和高校特色的对接模式,逐步形成产学研良性互动的发展。

  (一)专业对接的实践基地模式

  实践基地是高校专业与集群对接的平台。相关研究表明,高校对产业集群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对于地方高校来说,高校要实现自身专业体系与集群的互动,应该设置与产业集群对接的学科集群,创建实践基地。比如,现代交通装备制造就涉及汽车、轨道交通、机械、交通工程、软件、管理、材料、电子、信息等多个领域,这就为高校相应学科(专业)实践基地的建立提供了方便。从区域角度来说,各个地方性城市的大学专业应与本地相应的产业集群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仅有少部分比较合理,比如辽宁省抚顺市的抚顺石油化工产业集群可以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现专业互动,培养石油化工领域的人才;沈阳的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可以在相应的装备制造业集群中建立实践基地,培养装备制造业各行业的技术人才。

  (二)高校与集群融合的网络化模式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学研合作是一类特殊的联盟合作行为,它具有战略联盟应有的特征,即具备一定程度的网络特性。产学研合作是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三个子系统共同构成一个动态、开放的网络系统,具有网络性、多样性、动态性、开放性、协作性等特点。如果高校与产业集群的对接具有网络属性的话,那么高校和企业都成为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其中,既有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也有高校与高校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从目前来说,地方性高校和集群之间还没有形成一种完善的网络关系,所以培育以重点城市为中心的高校企业合作的集群化发展模式是将来重要的发展趋势。

  (三)成果转化的经营合作模式

  成果转化不同于研发合作,主要是指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成果在企业中的应用和产业化过程。一般可以采取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以高校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高科技产业园模式,比如东大软件园以计算机软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东北大学软件中心为技术和人才依托,以东软集团为核心企业,先后创办了东大阿尔派、东东公司等数家软件高科技公司。第二种模式是以企业技术需求为核心而形成的“技术定制”服务模式。该模式是企业首先提出某些技术难题或者极具应用前景的技术方向,委托高校科研机构进行研究,最后在已有企业或者新建企业进行应用。

  (四)技术对接的研发合作模式

  高校与产业集群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协同创新文化内容要素的自组织、对接与融合。具体来说,高校和产业集群之间的研发合作可以采取集群主导模式、高校主导模式和混合模式。集群主导模式主要是指根据特定产业集群中技术链与各高校之间的连接,高校主导模式表现为高校重点研究机构与多个集群中的相同技术点实现的连接,混合模式则是综合上述两种模式。若在高校和集群的互动中二者都是采取主动模式,最终将形成一种混合模式。

基于产业集群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构建研究

李林 肖玉超 王永宁

(刊载于《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的产业及其相关领域中,大量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如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职业培训和科研机构等,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作为一种介于企业与市场的中间组织,是建立在专业化基础上、具有网络化特征的空间组织,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产学研战略联盟是指在政府的宏观引导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基于各自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意图,为了抓住新的市场机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优势,实现共同愿望,结合彼此的优势资源而建立的一种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正式但非合并的合作关系。产学研战略联盟是20 世纪末以来,为实现科技资源与产业资本相结合,加快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形成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一种组织创新,是一种依托产业集群而发展起来的经济现象。

  一、产业集群的分类与特征

  (一)产业集群的分类

  产业集群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目前,对产业集群的分类是 Peter Knorringa和 Jorg Meyer 5tamer 在对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集群研究中,借鉴了 Markusen 对产业区的分类方法,把产业集群分为:意大利式产业集群、卫星式产业集群和轮轴式产业集群三类。意大利式产业集群以中小企业居多,专业性强,地方竞争激烈,企业之间往往是基于信任关系构建合作网络,形成集群;卫星式产业集群以小企业居多,依赖外部企业,基于低廉的劳动成本形成集群;轮轴式产业集群以大规模地方企业和中小企业为主,具有明显的等级制度,整个集群依赖于少数大企业的绩效。这三种集群方式能够大致涵盖中国当前的产业集群现象。例如,以浙江温州为代表的乡镇企业集群区是典型的意大利式产业集群,如绍兴、永康、大唐、柳市等,围绕服装、鞋袜、低压电器、纽扣等类产品加工、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化生产区域,并将大量产品销售到国内外。卫星式产业集群在中国的广东东莞,江苏苏州的工业园区具有普遍性,FDI 的流向对其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轮轴式产业集群一般表现在一些大中型企业所在行业,如汽车、冶金等行业。

  (二)产业集群的特征

  产业集群是大量专业化的产业(或企业)及相关支撑机构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柔性集聚,它们结成密集的合作网络,植根于当地不断创新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个成熟的集群往往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1)空间集聚与柔性专精。产业集群首先是企业在地理位置上的集聚成群,这种空间上的集聚使经济活动高度密集,并有利于知识获取和社会资本的形成。专业化基础上集聚的大量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将随着外部市场和技术环境发生与时俱进的变化,使企业组织从福特主义的大规模生产到柔性模式,从而使产业集群可以适应日益差异化和剧烈变化的市场。(2)组织学习与知识创新。产业集群实质上是地方生产网络、知识网络和社会网络在特定地理位置的集中。集群内在前向、后向和水平的产业联系的供应商、生产商、销售代理商、顾客之间,企业与当地政府、大学或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相关支撑体系之间,通过长期的联系形成本地化网络。网络中的各行为主体之间以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频繁地进行着商品、服务、信息、劳动力等贸易性或非贸易性的交易、交流和互动,相互学习,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区域的发展和企业的持续创新。(3)文化根植与自组织。集群内企业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社会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企业经济行为深深根植于于共同的社会文化之中。这种文化根植性决定了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难以模仿。集群一旦形成就能通过发挥其外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范围经济的优势以及区域创新环境弥漫的“产业空气”,既促进集群内部新企业的衍生,又增强了对集群外部企业进入的吸引力,从而使集群的规模不断扩张、优势持续累积,体现出一种“路径依赖”和“累积因果”的自我加强过程。(4)内部整合与外部链合。集群的形成演进,集群竞争优势的获得,不仅有赖于区域内各行为主体之间通过频繁有序的互动,实现生产要素的交流、组织学习与知识创新及柔性制度的渗透,达到内部的有机整合,而且要求集群网络的各节点不断与区域外的网络节点发生全方位、多层次的联结,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开辟新的市场,拓展区域创新空间,以获取远距离的知识和互补性资源,完成集群外部的合理链合。

  二、产业集群发展中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产学研战略联盟利用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三个主体的协同关系,通过政府支持、科技服务中介机构信息服务和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的协同作用,形成良好的协同创新的网络创新氛围。产业集群内的技术创新可以通过产学研各方的合作和优势互补,通过科研机构的科学研究、企业的研究开发与市场开发、服务中介机构的信息支持以及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形成一条完整的技术创新链条。在产业集群的发展中,产学研战略联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一)加速产业集群内信息交流

  信息对技术创新的成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产业集群内,高校、企业与科研院所由于其正式的联盟关系,彼此间易于形成一种合作和融合的社团文化,从而形成较融洽的人际关系,产业集群内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既可以担任企业的技术顾问、公司的独立董事,还可在技术或学术研讨会等其它活动中开展非正式个人交流。这种交流与互动促进了信息的快速传播并保证了信息传播的质量。这就使得高校或科研院所对其产业、行业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技术的发展方向有了更清晰的思路,因此也就更容易进行符合市场需求和企业需求的技术创新,更易于使技术创新活动成功。

  (二)降低产业集群内组织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指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定和实施契约的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说过,当前中国经济的转型成本很低,但是,交易成本很高,如果中国企业不能解决过高的交易成本而失去总成本的优势,就不可避免地在国际竞争中败北。产学研战略联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基于市场机遇,从各自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意图出发,结合彼此的资源或优势而建立的一种优势互补正式组织,参与联盟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有相互信息交流与资源支持的便利,政府还可以通过明确产权、提供公共产品、培育市场体系、制订法律等方式实现对交易费用的节约,这就有效降低了产业集群内组织间的交易成本。

  (三)提升产业集群的技术水平

  中国产业集群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产业集群的总量少,分布不均匀,技术含量偏低;再者,产业集群协作范围较小,且多局限在原材料、零部件供应与产品的制造与装配方法上。要加快发展产业集群,必须整体提升集群的技术水平。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行业内的产学研合作,不同行业间的产学研合作,区域间的产学研合作,甚至更广泛的跨国间的产学研合作,为集群发展奠定了广阔而坚实的科技创新基础,有利于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

  (四)促进产业链的延伸

  在一个产业集群内,会存在着一批具有分工与协作、相互支持、相互依存的相关性产业群,如一批与产业集群有关的零配件及专业化配套的供应商,还有一批对高新技术产业起服务支撑作用的市场调查公司、信息咨询和技术咨询公司、法律咨询公司、一批对高新技术产业提供风险资金的风险投资公司等。此外,随着产业集群的成长,在该集群内按企业发展之要求培养的高级和专门化人才也开始聚集于此,并在集群内流动。产业集群的发展以及其各项功能的逐步完善,使产业链从单纯的生产延伸到金融、中介、培训、咨询、认证等产业,从而为集群内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基于产业集群的几种产学研战略联盟形式

  目前,中国基于产业集群的产学研战略联盟有三种主要形式:基于项目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建研究机构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建经营实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图 1)。

  (一)基于项目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基于项目的产学研联盟是以合作项目为基础结成战略联盟,根据产学研战略联盟各方合作的方式又可分为基于项目委托开发而形成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基于合作开发而形成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形成首先是参与联盟的各方在优势上互补,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先进的研发能力无疑是其自身的优势,企业通过委托有能力的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项目研究与开发从而实现技术和产品的创新。而企业只需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支付一定委托费用或将其一部分股权转让给高校和科研院所即可,这种形式就是项目委托。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也可以以合同、契约的形式,对项目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并共同提供资金、研发设备和研究人员,通过相互交流与合作,不仅可以提高项目研究的效率与质量,也可以提高联盟各方的研发能力和研究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创新能力。

  (二)共建研究机构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共建研究机构包含共建重点实验室、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共建技术开发中心三种类型。

  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以针对学科前沿和战略联盟的发展需要开展创新性研究的科研机构,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共建重点实验室的产学研战略联盟中,企业提供资金或设备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将为企业提供技术知识的支持和技术成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针对市场需求,对科技研究成果进行工程化与系统集成化应用研究和二次开发的研究机构。中心可为企业和行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和产品,培养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才,并可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参与中心的联盟各方分别提供研究资金、人员及设备。技术开发中心是指通过开发创新,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机构,常常设在实力雄厚的大中型企业(集团)中,它是以企业为主导的一个科研机构,它按照企业技术需求的特点,完成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辅助企业完成一系列研究,实现联盟的持续发展。企业为开发中心提供资金、先进试验开发设备和优秀研究人员,高校与科研院所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提供相应的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源支持。

  (三)共建经营实体

  经营实体可分为技术入股型经营实体和整体打包入股型经营实体。

  技术入股是指技术的拥有者与技术引进方合作,把技术作为投资,共同组成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对于产学研战略联盟来说,技术入股形式是高校或科研院所以其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作为投资与企业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去实现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的产学研合作形式。当高校的附属企业存在技术、研发优势,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但却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也可以通过整体打包入股的形式,寻找接收企业,形成共同经营的新的经营实体。

  四、基于产业集群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构建

  机制是指系统内各子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形式和运动原理,以及内在的工作方式。它通过微观层次运动的控制、引导和激励来使系统微观层次的相互作用转化为宏观的定向运动。基于产业集群的产学研联盟合作机制就是指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基于产业集群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并在相互合作的过程中各环节的运行原理、相关制度及作用方式(图 2)。

  (一)分工机制

  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

  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分工机制是指对产学研战略联盟各方进行科学、合理分工的规则与具体方式。高校与科研院所掌握着大量项目研究信息以及前沿技术的研究动态,拥有图书馆、研究室、先进实验仪器和高素质的科研人员,而企业则对市场具有深邃的洞察力和敏捷的反应能力,其对市场需求变化信息的及时捕捉,利于提高联盟研发的针对性,利于研发成果经济价值的实现。因此,在具体分工时,企业应重点从事市场信息研究、产品生产、销售等偏向于联盟经营方面的事务,而高校和科研院所应重点从事联盟中的研究开发、试生产、技术改进、研发队伍培养等偏向于研发方面的事务。企业在集中主要精力致力于市场业务的同时,也要在技术研发中积极学习,以提高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

  (二)协调机制

  协调是指正确处理产学研战略联盟内外各种关系,为战略联盟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按照协同论的观点,只要系统内部各要素相互配合,各尽其职,协同工作,就会使系统整体效应大于各要素单独效应之和。良好的协调机制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有力的执行措施,因此,产学研战略联盟要建立各主体共同参与联盟规划与调整的制度,保证联盟战略制定和规划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同时也要建立良好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以规范联盟成员及其全体员工的行为,使高度分工的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之间可以进行密切的协作,使整个联盟实现较高的生产率,从而扩大战略联盟的市场规模,获得外部规模经济。

  (三)信息沟通机制

  良好的沟通机制能有效地整合情感因素,增强产学研战略联盟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创造一种良好的和谐的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同时也为产学研战备联盟在市场信息、技术信息、科研信息的共享方面能更好合作。战略联盟参与各方要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联盟相关信息,提高各方的信任度;同时也要建立联盟各方沟通与协商渠道,沟通方式可以多样化,在主要以正式沟通的方式下,组织成员间同时也要注重非正式的信息沟通;沟通要规范化,沟通要采用什么样的方式、什么样的格式、什么样的语言都要有一个规范,这样就不会产生因不同的沟通方式之间产生信息差别;沟通还要信息化,通过联盟内部网络办公,能加强联盟内部员工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效果,提高工作效率。

  (四)人才交流机制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关键的要素,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缺乏人才交流与互动的直接后果是教学与企业的脱节、成果与社会需求的脱节、科研与市场的脱节,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产学研战略联盟的效用,限制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发展。因此,产学研战略联盟要积极支持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高层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积极参与到对方的管理、科研与生产中去,建立定期的人才交流制度,并定期进行相应的考核。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出台相关激励政策,鼓励教师到企业去兼职研发,企业要鼓励企业家、工程师到高校兼职教学,加强双方的人才流动。

  在人员编制性质、职务职称聘任、工资晋升和提拔任用等方面,也要建立有利于产学研战略合作的政策导向。

  (五)文化整合机制

  文化整合是文化主张、文化意识和文化实践一体化的过程,是产学研战略联盟参与主体的共同意识、共同价值观调整、再造的过程。产学研战略联盟各参与主体由于其战略目标的差异,相互之间既存在不同的文化理念又存在不同的价值取向。高校以培养人才为其主要目标,同时兼顾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因此高校比较注重出版学术专著,科研成果往往也停留在论文或实验室样品上,许多科研成果的实用性、针对性不强;而企业比较注重市场信息的收集和研究,社会对产品的需求、产品的未来前景、产品的形象设计等常常都在企业的战略规划中被深思熟虑考虑在内;金融机构则更多地把精力放在资金的增值保值及资金的高效运转上。产学研战略联盟的组合,使企业、高校、金融、中介等组织在各自战略目标不同的情形下具有了共同的利益诉求,各参与主体要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坚持借鉴与创新相结合,积极寻找各方的最佳契合点,利用合作中文化的整合、知识的共享与学习,来提高战略联盟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能力,从而提高产学研战略联盟的经营效率。

  (六)利益分配机制

  利益的分配对产学研战略联盟各方的影响至关重要,利益分配必须明确分配依据,利用科学的方法计量联盟各方的贡献,从而合理地确定各方利益所得。在利益分配时可以是企业按照事先协议从联盟总收益中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固定的报酬,剩余部分全归企业所有,同时 企业承担全部风险,也可以是联盟各成员按照一定的比例系数从联盟总收益中分得自己应得的份额,或者企业先支付一定金额作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启动经费,然后再按照提成支付的方式支付给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技术转让费,在产品全面走向市场的时候再按照合同比例给高校及科研院所提成费。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立之初,可以采用各方接受的方法或协商方式,对各方利益分配比例和方法做出规定,通过一定时间运行后,可以再根据各方对联盟贡献,进一步协商和调整利益分配比例和方法,保证利益分配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同时要在联盟内部要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保证知识产权主体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结语

  产学研战略联盟作为产业集群与组织创新的产物,是以各主体为节点,以协作交流为链条,以不同的方式互动形成了一个适应性运作体系。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形成与健康发展取决于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环境之间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的合理配置。构建合理有效的合作机制,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力义务,发挥战略联盟本身的优越性,实现其应有的对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推动作用,从而提升整个产业集群的竞争力,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基于多维度的高校产学研合作制度选择

朱以财 王平风

(刊载于《现代教育管理》2009年第11期)

  一、高校产学研合作的制度范式变迁

  制度变迁本质上是人们选择一种利己的利益规则的有目的性的活动,其动力与目标在于优化、改进社会经济收益,制度创新的实质在于通过制度调整和体制变革来安排和协调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生产关系,有效地刺激与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同时,诺斯也指出,制度创新是由于在现存制度下出现了潜在利益,这些潜在利益是由于市场规模扩大、生产技术的发展或人们对现存制度下的成本和收益之比的看法有了改变等因素引起的。当这种潜在利益大于制度成本时,一项新制度安排就会出现,高校产学研合作制度就是这样产生的。制度是产学研合作的支撑,用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来保证产学研合作的理念和目标的实现,是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关键,离开了制度安排,理念只是一种冲动、愿望和可能。近些年来,制度范式对中国经济社会问题的解释力与重塑力得到理论界的普遍认可,产学研合作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发展,那么,在产学研合作中,如何使得产学研三方资源得以合理配置,是一个关键问题。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种是合作,另一种是不合作。高校产学研合作,就是讲究合作,通过合作使各方获益的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产学研合作与制度范式结合的意义与可能性正基于此。

  二、高校产学研合作制度范式研究的多维度视角

  (一)从利益视角看高校产学研合作制度第一,高校学生可以在产学研合作中既能获取实践经验,锻炼自己,同时又能获取一定的报酬;产学研结合可以促进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和教育教学改革,推动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和教育事业生存、发展空间的拓展。高校自身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摸索新的办学模式,促进学校的发展与提高。第二,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高质量的人才和高校的科学技术成果,加快科技转化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提高生产效益,进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第三,产学研合作能够使政府积累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实施政策规划,接通市场需求,推动国家重大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国的科研水平和综合国力。

  (二)从实效性视角看高校产学研合作制度第一,产学研合作推动高校去及时了解市场需求,不断优化科研方向,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发挥科技资源优势,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校师生创新能力培养提供重要的实践平台。第二,企业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能够依靠高校的科技、人才优势和企业自身树立的企业形象,不断获得最新的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持,增强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持续良性发展蓄积后劲。第三,由于多年来我国科研体制方面的原因,高校仍然是生产科技成果的主要源泉,高校聚集着大量的科技人才,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和较好的研发体制。结合企业在生产上的实际需求,根据市场反馈结果,开展产学研合作,是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

  (三)从问题视角看高校产学研合作制度第一,目前产学研合作机制还存在着协调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尚未形成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利益分成中对技术估价缺乏合理公认的参照系数和判断标准,一方面是我国粗放型经济下人们重物质投入、轻技术价值的思维方式,影响了产业部门对技术价值的判断,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还未提出对技术价值的引导意见,致使判断中缺乏客观依据,影响了合作。同时,科研人员的奖励政策不配套,科研人员在职称晋升、优秀科技人员选评等工作中,其确认价值往往较低,制约了三方共赢模式的发展。第二,我国许多高校目前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机制,表现为科技成果推广体系不健全、科研成果转化体制不畅通、科研意识功利化等。

  三、高校产学研合作制度选择的内部制度

  (一)强化资本纽带,解决资本瓶颈首先,政府应加大引导监管力度,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加强对合作各方的约束和产学研结合项目论证和科学决策,开展资金使用管理和对投资效益的监控评价,实现科学化、高效益管理,引导企业和高校的资金向产学研合作积聚,同时政府还应积极研究现行税制中阻碍产学研合作持续发展的问题,为产学研合作提供更为有效的税收激励。其次,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加大企业对产学研联合的资金注入,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的制度创新,包括适当降低上市门槛,尽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再次,高校要从自身内部建设开始,通过组建产学研合作委员会等机构,从社会各界获得资金和项目支持,为产学研合作资本制度的建设拓宽渠道,应大力提高对科研单位的回报和对科技的再投入,实现科技开发—投产经营—再开发—再投产经营的良性循环。最后,建立产学研联合项目基金,将现行专项拨款制度改为基金制,在原有年度规模基础上,适当增加拨款,形成基金,并吸纳社会各界对基金的投入,从而使统一立项的产学研合作工程项目有一个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明确产权规范,引导合理预期我国目前的高校产权制度,尤其是大学与其下属机构的产权关系,包括知识产权在内,仍然处于非清晰状态。主要存在于学校与校办企业之间、学校与大学科技园之间、学校与学校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之间等,尚未形成一整套的系统的、得到社会认同的、原则性的规范体系。产学研制度的设计关键在于产、学、研方各自首先必须有明确的产权规范。同时,国家必须尽可能退出直接的经济活动,由微观控制转为宏观控制,由控制每一个企业转为控制整个经济大局。这样才能使得产学研各方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对未来的收益作出合理的预期,从而增加产学研合作的动力。

  (三)完善信用体系,构筑良性合作平台在目前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实践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用缺失问题。一方面,表现为企业信用缺失,部分企业只单纯追求自身利润增长,在掌握了关键技术或工艺流程后找借口拖延付费时间甚至拒不付费,造成技术方的损失;另一方面,表现为校内专家信用缺失,部分专家在得到部分或全部合作经费后,不按期、不按约定完成技术合作任务,造成合作目标无法达成。因此,政府应着力完善产学研合作三方的信用体系,构筑良性合作平台,必要时还应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四)规范分配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首先,分配制度应遵循平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互惠互利、利益与风险挂钩、民主决策等原则。其次,明确影响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的因素。要从各成员的初始投入和所承担的风险两个维度来考虑对合作利益分配的影响。再次,规范分配的运作方式,严格规范产学研结合分配的系统设计,保持产学研合作稳定、长期、互利的合作关系。最后,确认智力科技资源的商品属性,允许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肯定技术、资本、风险等各种要素收入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

  (五)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综合效益首先,产学研合作不仅要强调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更应突出高校在产学研结合中所承担的育人之责,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借产学研合作的契机为学生提供更好的硬件、软件,为其创造社会实践机会,使其今后能更快速融入到社会工作生活之中。其次,高校要通过产学研合作将科研成果通过企业推广到社会生活中去,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民。高校、企业也能够通过社会需求信息的及时反馈,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科研方向,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满足社会前进发展的要求。再次,尽快制定《产学研合作促进法》,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立法时要注意界定产学研合作的法律形式,明确利益风险机制,预防知识产权纠纷,强化产学研结合的管理机制法律责任。

  四、高校产学研合作制度选择的外部制度

  (一)健全的组织制度从组织学习的角度看,产学研合作中的学习包括组织内部和跨越组织边界的互动学习,产学研合作中的组织间学习过程包括四个阶段。知识共享:作为知识拥有方的高校必须将知识在合作联盟内共享,按照合作契约规定和通过相应的组织安排,使合作企业能够共享这些知识;知识吸收:企业根据自身认知系统对共享知识资源的理解,运用自有的知识挖掘能力识别出对自身有价值的知识,并进行消化吸收,内化为企业特定情境的知识,形成新的知识基;知识创新:这是高校和企业间知识优化和整合的过程;知识需求反馈: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内部环境的动态性,企业对知识的形式、内容等需求也是动态的。因此,企业必须及时将这种需求变化向高校反馈。

  (二)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第一,由政府出面组建风险投资基金,在每个基金中,政府持股但不控投,其余部分由民间资本提供,基金规模的设计要合理,对社会公开招募基金的合作投资者;同时,在监管能力许可的条件下,鼓励设立完全由民间资金组成的风险投资基金,并通过强化法治和监管规范其运作。第二,改变风险投资公司的所有者结构,使对收益关注程度高的民间资本能够控股,吸收国外风险投资家进入经营管理层;借鉴合伙制经验,采用变通办法强化风险投资公司的约束激励机制;努力发展和完善风险投资信托制以及风险企业运作机制。第三,由于目前诸多市场条件在中国尚不完备,要调整有关政策,强化风险资本诸如上市、出售、收购、企业回购和清算等方式运作的退出机制。同时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在风险资本退出后确保科研项目的实施进程持续且稳定发展。第四,建立风险投资的综合评价体系,制定科学的评估程序;通过建立多渠道的风险投资融资体系,以及灵活运用组合投资和联合投资的策略,以分散资金投放的风险。

  (三)多元的扶持制度第一,建立统一的产学研结合的专门管理机构,协调产学研合作的各方利益,规范、监督产学研合作组织及行为,通过政府拨款、多渠道筹集资金,同时还要为产学研合作组织及各方主体提供各类信息及服务渠道,为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条件。第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各方责、权、利明确,重实效的产学研合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企业的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企业应持续加大对产学研结合的经费投入,充分利用高校的人才优势,主动与其合作,及时得到满足市场需求的成果和人才。第三,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在产学研合作中充当的技术与经济、校内与校外、市场与科研之间的桥梁作用,协调各方分歧,降低供需多方的风险程度,提高服务层次,搭建构造共享性公共科技信息平台。第四,发展社会创新文化,通过营造适合创新的制度环境,确立多元互动的创新机制,建立有利于产学研一体化的评价体系和制度文化。

  (四)统一的推进制度第一,就目前的产学研合作进展来看,还应着力加强包括知识产权、企业制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鼓励在高技术领域投资、规范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的法律法规,为产学研合作提供法律保障。第二,将产学研合作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制定统一的推进计划。首先,将产学研合作的发展纳入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使产学研合作与国家创新目标、创新网络更好地结合起来,建立起支持产学研合作的政策与支持创新的政策之间的互动关系。其次,进一步完善现有国家创新体系,提升创新体系的层次,将创新工作系统化并扩大到全社会范围。再次,制定和实施促进产学研合作发展的具体计划。第三,多方面加强对产学研成果转化活动的支持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的导向和支持力度,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功能。

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

——基于对江苏省5个企业与高校合作情况的调研

李秀琴 汪 霞

(刊载于《全球教育展望》2010年第5期)

  江苏省在最近几年的时间里,在推动产学研合作方面所投入的努力是相当大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省委省政府在政策层面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二是与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工委、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积极引进并利用外省的智力资源,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加速江苏本省企业的产业化、技术化发展。三是近四年来江苏省政府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比如,2004年,江苏省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并逐年由3个亿、5个亿、8个亿增加到2007年的10个亿,共组织实施了300个项目,其中属于产学研合作的达238项,不少经过国家长期科研攻关,代表我国科技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正是在成果转化资金的引导下向江苏集聚,并向产业化“转身”。四是从2006年以来江苏各地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3700多个,吸引1万多项高校和科研机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来江苏转化对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基于对江苏省五所高校与企业合作情况的调研,试图就其合作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剖析,并就相关的议题展开讨论与辨析。

  一、本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本次调研的基本思路是对江苏省企校合作的基本现状的了解以及案例调研前的一般性调查的基础上逐步确立的。具体表述为如下几方面:

  第一,案例企业与案例高校的选择:为增强样本对江苏省企校合作整体代表性进而提升本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在做了前期的一般性了解的基础上,我们选择了江苏省5个类型不同、规模各异的企业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它们是:南京海辰药业、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网通讯有限公司及南京汽车制造集团。这些企业均涉及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所营产品均为内蕴着较多的高科技含量的新科技产品。其合作的高校也分别具有层次上的差异,从而使得研究结果对各种类型高校的企校合作实践有所借鉴及启示意义。企业的合作高校是:中国药科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第二,对案例企业及其与高校合作的基本情况的前期了解,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到企业和高校分别做初步的走访而展开。重点搜集有关企业的一般经营状况、经营产品、企校合作的具体状况、具体效果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在搜集基本情况的数据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一份关于企校合作的问卷访谈提纲以及一份信息调查表,这两份表格将分别从企业与高校两个方面搜集数据信息。我们所重点提出的问题及搜集的信息主要着眼于如下几个方面:①合作的动因与合作目的是什么?②合作前的准备是什么?如:是否做过调查、规划、预算、评估、论证等?③合作中遇到的困难是什么?是如何去解决问题的?④合作形式是什么?合作投入的经费及其使用情况如何?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如何?⑤双方制定了哪些政策、制度以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⑥对于合作,双方采取什么样的管理形式?合作效果如何?⑦企业与高校的合作为企业带来了哪些收益和经验教训?为高校带来了哪些收益和经验教训?

  第四,分别到上述的几个案例企业、案例高校进行调查访问,收集第一手的信息资料(这些资料包括访谈资料、问卷资料、企业与高校合作的项目书、合作书、协议、各种制度文件、各种管理文件、对企业新产品的新闻报导资料、合作推进中的宣传资料等),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同时通过对江苏省的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实证调查研究,归纳出江苏省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基本现状特点、问题,并对如何解决企校合作中的这些问题提供一些初步的策略与建议。

  二、江苏省企校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一)企校合作的观念

  从观念角度看,江苏省的企业(尤其是技术密集型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与高校的合作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是普遍认可的,并且都有一种主动积极地参与精神和态度。此外,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开始意识到,产学研的合作必须是基于企校合作的,必须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传统意义上的以大学或科研院所领头展开的项目攻关模式,正越来越被证明是难以得到市场应用,无法真正转化为生产力,也无法提升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访谈与调查,我们也了解到,大学在这种转变过程中也正逐步地意识到,大学和独立于企业的科研院所主要是传播创新理念、向企业输送创新人才或提升素质、帮助和配合企业创新技术、提高效益,使企业在创新竞争和市场竞争中成为赢家。

  然而,企业与高校的合作过程中,合作观念仍存在差异,这也是影响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合作深入、有效地推进与展开的重要因素。企业与高校属于不同类型的组织,它们在任务和目标上有着本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项目选择上,学校的研究人员偏向于有一定学术水平、有利于评奖评职称的“课题”进行“研究”,但企业主要瞄准有市场需求的“项目”进行“开发”。这导致一方面大量的科技成果由于缺乏市场需求难以推广,各种形式的科技成果洽谈会也效果不佳;另一方面,企业的科技需求又难以得到满足。二是在项目完成的标准上,科研机构认为技术成果能研发出来就算成功,而企业要求能够大批量生产才算成功(这在委托开发中体现得尤为明显)。高校的研究单位在研制技术产品时,往往不认真考虑成本和工艺,导致转化为批量生产时仍有相当大的风险。

  (二)企校合作的模式和类型

  从合作模式和合作类型来看,企业与高校合作的主要模式和类型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既有传统的以项目申报为纽带的合作,如南京海辰药业与中国药科大学的合作;也有以企业自身涌现的问题为解决目标的企业与高校合作,如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东南大学的合作;亦有将人才培养纳入企业与高校合作的模式,如南京中网通信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合作;而合作的地点亦具有灵活性与差异性,有的在企业内部设立“研发中心”从而使研究和产业化几乎连在了一起,如江苏全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南大学的合作;有的在高校内部设立“项目实验室”从而以项目研究带动高校的科研进展,有的则将合作依托于“科技孵化园”或“科技创业中心”从而以项目研究带动产业化进程,如江苏扬农化工集团与南京大学的合作。多样化的合作模型与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的确丰富了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可能性与合作样式,为提升合作的有效性创设了更多的空间。此外,通过调研我们越发清晰地看到,企业在产学研中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

  (三)企业合作的范围、深化程度

  从合作的范围来看,江苏省企业与高校的合作还是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依赖性,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多取决于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金量是否足够高,是否能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是否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行业分布来看,企业与高校的合作也遍布了各种行业,如医药、化学化工、环境、电子、计算机、网络通讯、汽车制造、食品加工等,这说明,越来越多的江苏企业都认识到了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都在积极地投身于企校合作的研发队伍中来。这是值得欣喜的一件好事。

  就合作形式的深化与创新角度而言,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通过合作为企业储备大量的适合企业未来发展的人才是推动七校合作走向深入的重要方面。由此,通过案例调研,我们发现,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方式由最初的委托开发向共建实体方向转变,并且十分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如南京中网通信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合作中,采取委托高校办专门培训班的形式;南京海辰药业与中国药科大学合作中,采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形式;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南大学的合作中,采取在高校设立奖学金、联合办学的形式;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东南大学的合作中,采取设立学术论坛基金等各种方式培养人才。

  (四)企校合作中的利益分配

  从合作过程中的收益分配来看,江苏省的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分配方式主要以分期支付为主,合作双方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多少、经营绩效的大小是影响利益分配的最主要因素。具体而言,江苏省的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分配基本上按照现行通用的利益分配原则即“互惠互利、各得其所”的基本原则,根据合作双方投入的生产要素多少,风险分担比例和努力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最终通过协商方式来决定合作的利益分配方式。

  但是,通过实际调研,我们也逐步意识到,企校合作中的利益分配不尽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企校的深入合作。尽管被调查的企业方在彼此的合作中投入也比较大,也表现得很慷慨,但他们都明确表示,利益分配要看高校的研发做得怎么样,是否满足了企业的需求。这表明,企业方对利益的分配是非常看重的。调研使我们获得了如下的信息,即:在产学研联合中,经常会碰到企业的积极性很高,研究机构提供的技术也很好,但由于产学研联合中各方对技术价值的看法不同,各方的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从而影响了合作的进程,有些甚至因此终止了合作。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各方对技术价值评价的标准不一样。企业认为高校或研究所对其成果定价偏高,报出的价格有时是企业方预期的几倍甚至几十倍。研究单位则认为企业“太精”,过于斤斤计较,舍不得投入。实际上,被调研企业都或多或少表达了同样的经历或境况,即:在协议签订过程中,根据联合初期各方谈判地位的不同,前期研发投入一般不会太大,各方可能还比较容易达成一致的协议,许多企业因此认为利益分配不是问题。但随着看得见的利益越来越大时,常常会发生协议履行的困难,从而产生利益分配问题,成为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又一大障碍。

  (五)企校合作双方对相关信息的掌握是否对称,及合作主体间的信用程度

  影响江苏省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高校的合作难以形成有效、彼此互利的格局。事实上,信息传递和信息交流对产学研联合的成功至关重要,由于技术能力、经营能力的信息分布不对称、信息交流不完全,产学研各方彼此的私有信息无法掌握等原因,都会给双方的理解和沟通带来障碍。信息不对称问题首先体现在技术价值的评估上。由于技术交易的自身特点,即信息分布的不对称、信息披露的不完全,易造成双方对技术价值的看法不一,给企校双方的合作带来困难。有许多合作的失败,主要是由信息分布不对称造成的,企业希望政府加强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工作,多搞洽谈会等多种形式的牵线搭桥,这反映了企业寻找合作伙伴时信息搜寻的不经济。表明产学研联合各主体间信息交流不充分,存在沟通障碍,需要有一定的方式、途径解决。

  调研发现,尽管企业都与合作的高校有着良好的互信互赖程度,但他们都认为,合作中的各合作主体间欠缺信用仍是江苏省乃至全国企校合作的重要而普遍的问题。在利益面前,不想共赢而想独赢的心态,是企校合作中信用缺失的常见现象。既有企业过河拆桥,想方设法甩掉对方,或者在财务上做手脚,使对方的合理利益不能保证;也有研究机构在研发快要成功,预期利益越来越大时,违背合同规定,不愿让企业派去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研发,不肯将成果转让给企业,而是自己办个公司单干。信用的缺失,不易产生合作的信任度。此外,违背协议,技术多家转让也是产学研合作中信用缺失的又一表现形式。这一问题的解决其实还是有难度的,它需要的是一种彻底的诚信机制、诚信氛围的创建,以及政府的介入与担保。企校合作本质上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市场交易行为,是有风险的探索未知的行为,讲究信用是产学研各方形成良性互动的基础。

  (六)企业的经费投入情况、政府的角色

  通过调查,课题组普遍感到,目前企业在科技研发的经费投入上还是显得魄力不够,这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科技含金量,进而影响企业的科技创新力度。“资金是科技成果从高校实验室转向企业批量商品化生产的重要保证和前提。近年来,我国的科技经费虽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却在不断下降。”被调查企业每年的科技研发经费占全年消费额的比例不到1%。而在发达国家,企业研究经费在全社会科研经费中,所占比例高达60%-70%,一些著名公司每年的科技研发经费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大多在5%以上。这说明企业的科技经费投入不够,科技研发经费尚无法到位。

  促进企校有效合作的另一重要因素就是政府的作用。从江苏省的角度而言,政府对产学研是给予了相当大的政策扶持与资金资助的。但仍有其他一些方面需要完善。一是要更多了解企业的需求,因为只有多了解企业的需求,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才能更有的放矢。二是多了解国际上的产业发展现状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建议,从而才能帮助企业构建创新研发体系和信息咨询体系,并使得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在更高的技术含金量层面上展开。三是政府在帮扶力度上还不够大,特别是在简化企业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的手续、过程上还有很多潜力可挖。

  (七)成果转化的“二次创新”不够

  通过对江苏省企业的调研,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成果转化的“二次创新”不够,也是制约双方合作、影响双方合作信心的主要问题。江苏省被调研的许多企业都有过如下的经历,一些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小试成功的项目,在投入批量生产时往往失败。调研企业往往把失败的原因归于研发方技术成果的不成熟,将责任推给与之合作的高校,认为高校的研发太关注学术性,缺乏对市场的应有关怀;实际上,企业方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由于较少关注“二次创新”对企业产学研成果转化的重要意义。其实,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企业的“二次创新”,而这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和企业在转化过程中各阶段的人才相衔接。在技术创新工作中,缺乏人才衔接,导致原本具有价值的研发产品不能被市场接受,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这更是资金、人力智慧的巨大浪费。因此,要想实现产学研的技术创新过程,单靠大学或研究单位的“交钥匙工程”,几乎是不可能的。企业尤其要关注自身研发人员的培养,顺利完成合作过程中的“二次创新”任务。

  三、构建企校合作或委托研发制度——产学研合作的路径选择

  高校与企业合作只是经济时代大学社会职能的重要延伸,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科技大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强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这是促使企业发展转向主要依靠技术创新,提高效率的重大战略部署。高校与企业合作是推动我国产学研结合的最佳平台之一,它不尽能更好更快地把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商品,直接对社会做出贡献,而且能有效地促进大学与社会的联系,克服大学自身的封闭性,使其按社会需求进行改革,还能有效地克服大学经费不足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企业与高校合作是新时代知识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最佳渠道,也是高校融入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对江苏省企业与高校合作的案例调研,在充分把握其合作的现状、特点及问题的基础上,课题租认为,要构建科学、高效的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一)构筑新型的企业与高效合作或委托研发机制

  具体包括:①动力机制。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政策激励、体制约束、组织管理、政府调节等共同作用进而形成合力,驱动联合系统各主体自主实施企业与高校合作创新并在实践中有推动企业与高校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不断壮大的动力机能。②激励机制。是指在国家利用政策引导下,作为一种战略选择和组织行为,它能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由此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的良性机制。③约束机制。就是建立起企业与高校合作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规范化、合法化的发展体制。④组织机制。即从宏观上对企业与高校合作的系统行为方式进行组织、推广、研究、管理的组织机能,是实施企业与高校合作创新、研究、运行、发展、优化的组织保证。⑤调节机制。是指企业与高校合作顺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调节机能。为使企业与高校合作发展始终朝着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需要的方向发展,首先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机能。⑥受益机制。与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合租创新相比,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更强烈地表现出功能互补的优势,同时,它作为一种异质性组织间的合作,即经济型组织与科技型组织的合作行为,使技术创新活动更好地体现了技术与市场的统一。

  目前,整体而言,我国企业与高校合作的机制不完善、实施意识不强。没有有效地根据企业与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管理、实施意见、优惠政策、奖惩制度等激励机制,配套措施跟不上,有些政策不具可操作性,因而制约了企业与高校合作软环境的形成。

  (二)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的政策法规保障建设

  企业与高校展开卓有成效的产学研合作、建立广泛和深入的联系,需要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既是市场经济守护者,也是科学技术创新的保护者。这主要体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首先,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进一步重视企业和高校的合作,制定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引导,规范合作行为,创新运行模式,推动校企合作。政府需要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应通过示范增强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中介咨询的了解和需求,并通过相关的措施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使用中介服务。国家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专利法》、《转化法》等相关法规,因为无论哪一种合作模式,都涉及到利益分配和知识产权问题。企业本身也必须深化体制改革以确立自身在技术创新中的自主地位。

  (三)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的经费投入建设

  首先,构建利益与风险共担的企校合作创新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既有高风险性,又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与高收益同时并存。美国加州大学为防止资助“打水漂”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建立了一套程序化的资金运作流程。

  其次,建立多元化的企校合作创新风险投资机制。高校与企业合作作为一项有投入、有风险的产业,从一个构想、研究开发到商品化和市场化,成功率比较低,而投资回报期比较长,这使一般的企业投资者望而却步。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资本和风险资金自然成为高校与企业合作或委托研发的最佳伴侣。美国的硅谷、日本的筑波、印度的班加罗尔软件园和中国台湾新竹科技园等一大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风险投资事业的成功,充分说明了风险投资的发展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异环境的依赖性。

  再次,政府的经费支持是企校产学研合作的良好基础。政府对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直接投资不仅能缓解产学研合作中基金的缺乏,还可以减少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增大企业参与创新的动机。“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都是通过政府的直接投资推动中小企业的产学研合作。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加强小企业研究与发展法》的同时,设立了小企业技术转移研究(STTR)计划,要求研究开发基金超过10亿美元的联邦机构拿出其研发经费的一个确定比例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转移。”政府的资助可以采用重大项目招标的形式,还可以采用建立高校基金的形式。后者可以设立如下这两种基金:“预见项目”基金和“商业化评估”基金。前者是一种对未来的判断,把商界、科研中心、政府和高校联系起来,共同探寻未来的潜在需求、发展机遇和投资风险,研究应对这些挑战的措施。“商业化评估”基金是政府带头投资帮助大学建立其自己的基金,推动大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商业化。

  此外,企业需要加大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在国际上,一般认为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1%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2%的企业科研勉强维持,占5%才有竞争能力。

  (四)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的机构组织与运作建设

  在我国的产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研究与开发投入强度不高,企业风险投资能力弱,未能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等突出问题。从国际上看,各国都通过设立相应机构,如创新中心、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帮助企业从大学、科研机构中选择有市场前景,特别是有国际市场前景的项目,从种子前期就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孵化和培育。我国企校合作的进行也迫切需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如: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合作研究项目或大学—企业合作研究中心、技术创新咨询中心、企业网络、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等,通过科学、高效的组织和运作,提高产学研合作的成效。

  (五)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成果的考核和评价建设

  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成果的考核和评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根据合作模式和组织形式的不同,可有不同的考核和评价重点、质保体系。这里仅从较为宏观的角度作一个笼统的分析。

  在企业与高效合作或委托研发的过程中,企业以大学为依托,大学为企业提供人才上的依托。大学也为企业提供图书、人才、场地和设备等其他资源,它们对企业的发展举足轻重。下表通过三个一级指标和二十个二级指标对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表1)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成果的考核和评价方面,另外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是知识产权风表1 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成果的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合作高校科研水平国家级科研开发基地情况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情况获得专利情况在校科研性师资情况(院士、教授)在校研究生情况(硕士、博士比例)研发与创新能力提升自主创新开发产品数量自主发现和获得专利数目信开发产品技术含量设备技术革新情况研发人员培训情况研发资金联合投入情况技术创新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技术人员占职工人数比例合作环境建设国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地方政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合作高校政策、措施支持情况合作高校图书、设备、人才向企业开放情况企业合作管理体制及机制运作情况双发风险资金、种子基金设立情况险问题。课题组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考虑知识产权的风险问题:

  (1)要进行合作研发中知识产权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只有对风险的决定因素有了清晰的认识,才能在此基础上进行风险的评估和预测并进而提供风险对策。

  (2)要建立合作研发中知识产权风险的定性及定量评估模型,以便为企业的合作研发决策提供参考。

  (3)要构建合作研发中知识产权风险的动态监控系统,合作研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内部环境会不断变化,因此必须对知识产权风险事件提供预警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控。

“斯坦福—硅谷”高校企业协同发展模式研究

董美玲

(刊载于《科技管理研究》2011年第18期)

  1 前言

  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以下简称斯坦福)是美国一所著名的私立大学,它位于富庶的加利福尼亚州,毗邻美国第二大工商业港口城市旧金山和有“高科技圣地”之称的硅谷(Silicon Val-ley)。20世纪60年代以来,斯坦福的发展尤为迅速,被誉为21世纪美国科技文明的象征。在英国《泰姆士报》发布的2010年世界大学排名中,斯坦福位列第四。截止今日,斯坦福已培养了26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电器工程特别是微电子专业是斯坦福最为成功的学科,在该领域,斯坦福一直保持着世界领先水平;同时计算机科学、生物工程、医疗医药、物理等领域也是斯坦福的重要研究领域和擅长学科。硅谷是美国重要的电子工业基地,也是世界最为知名的电子工业集中地。目前硅谷集中了近万家高科技公司,其中不乏位列全球500强的大型跨国公司,包括Adobe、AMD、Apple、Cisco、eBay、Google、HP、Intel、NVIDIA、Oracle、Sun等。这些企业大多处于国际产业链的顶端,且大多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因而技术创新是这些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前提,经济全球化和日益激烈的技术竞争造就了它们巨大的技术创新需求。

  斯坦福和硅谷的合作可以追溯到1951年,当时的斯坦福创建了斯坦福研究园,这是硅谷形成的早期雏形,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由高校创办的高新技术工业园区。1953年斯坦福成立了大学荣誉合作研究项目,为硅谷的工程师提供全职工作之余接受高等继续教育的机会,这个计划使企业的工程师得以保持技术优势,也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学校之间的联系。随着园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此落户,同时,斯坦福也大力鼓励本校教师和毕业生在园区内创业。如HP公司的创始人威廉惠利特和戴维帕卡特就是斯坦福的毕业生,也是硅谷最早的创业者。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这类斯坦福出身的企业成为了硅谷的中流砥柱。

  另外斯坦福在硅谷成立了众多研究中心,它们是大学最新研究信息流向产业界的渠道。斯坦福集成系统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该中心是斯坦福与美国联邦政府和硅谷的20家企业于1981年合作建成的,是斯坦福在微电子技术方面的现代化研究和教学实验基地,从属于斯坦福工程学院,是同硅谷企业合作的一个成功实例。中心每年承担大量的高科技前沿课题。以校企研发人员共同合作为基础,以高科技项目为纽带,加上充足的经费和国际一流的研究设备和仪器,共同探讨先进技术。因此,每年可培养30名博士和100名硕士,诞生大量属于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成果,且其中70~80%的成果可用于工业制造和生产,为合作企业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合作企业每年按规定向中心支付一定数量的会员费,作为中心的研究资金,以支持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这一合作模式,促成了斯坦福与工业界的良好互动关系。从企业来的研发人员通过在中心参与研究学习获得了更高的研究能力。而企业在中心与大学开展合作研究,依双方规定协商享有一定的对研究成果的使用权,这有助于提高企业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中心在与企业的合作中,加速了科研能力向生产力的转化,而且企业带来的实际研发经验不仅有利于师生提高自身学术水平,而且使得校内的科学研究更具有实用性。

  2 “斯坦福—硅谷”协同发展模式成功的要素

  “斯坦福—硅谷”校企合作协同发展的模式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校企合作的典范,这种模式的成功可以归因于以下八个要素。

  2.1 开放政策

  斯坦福大学“自由之风永远吹(The Wind of Freedom Blows)”的校训从精神本质上奠定了斯坦福大学追求开放的学术氛围。斯坦福大学每年从政府获得的研究经费占整个学校经费的比例较小,寻求从工业界获取研究经费是它更好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因此,必须打开校门,走出象牙塔。这种走出去不仅获得了研究经费,同时斯坦福的教授和学生在接触工业项目的过程中,培养和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产品设计到实现以及项目管理等领域,斯坦福通过与企业合作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佼佼者。

  在科学技术向产品转化方面,美国乃至全世界都存在着学术界与工业界脱节的现象。通过走出去,斯坦福的教师和学生在高校研究和工业界之间搭起了沟通的桥梁,如早期路由器的开发是一个工程性强但学术性弱的课题,大学一般不会开展这个课题;而市场上的网络设备公司又局限于自身的思维无法在技术上得到突破。此时的斯坦福学生波萨克和勒纳却抓住这个机遇,发明了一种通用路由器,由此创办了著名的Cisco公司。

  此外,斯坦福不限制教授在外办公司或在企业里担任要职,只要能按时按量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其余时间可以自行安排,甚至在一段时间里完全离开学校,充分体现了开放的办学理念。

  2.2 先进的技术转化支撑体系

  斯坦福于1970年成立技术授权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简称OTL)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技术授权办公室。OTL负责管理斯坦福的知识产权资产,主要包括统一为学校内的各项科研成果申请专利并把这些专利授权给工业界。图1给出了OTL目前执行的技术转让规范流程,其中OTL在收到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发明披露之后,会对发明的商业潜力进行评估,并在适当的时候许可给市场上的企业或者支持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成立创业公司,实现发明的商业化。为了保障企业和高校师生在技术转让过程中的权益,OTL对技术转让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制定了详细的规范。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促成企业和高校师生的合作,OTL更是会在企业和高校师生之间进行多次的谈判和协商。

  OTL不仅有利于实现学校科技成果转移的批量化和规范化,也为学校带来了巨额的商业利润。据OTL2009-2010会计年度报告显示,该年度OTL版权收入达到6550万美元之多。

  OTL常常被誉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伯乐”。正是在OTL的努力工作下,大量的研究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广阔的市场,并衍生了大批高新技术创业公司。Google公司的产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两名斯坦福学生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带着他们的新搜索技术来到OTL。这项技术当时并不被市场看好,可是OTL却发现了这项技术潜在的巨大价值,并帮助这两名学生成立了如今已是互联网霸主的Google公司。

  2.3 突出创业的教育特色

  我们可以发现,许多硅谷企业的创始人都出自斯坦福,这种有趣的现象正得益于斯坦福重视创业教育的特色。

  2.3.1 课程设置支持创业教育。斯坦福的课程安排充分考虑创业教育的重要性,斯坦福注重基础课程,适度减少专业课程,加大通识教育,并增设学科间渗透的综合性课程,在课程设置上满足学生创新创业学习的需求。斯坦福开设了众多创业指导课,涵盖建设一个企业涉及的各方面内容。同时开展各种非课程教育作为补充,鼓励学生参与校内科研项目以及校外合作项目。

  2.3.2 学生创业活动多,人脉资源丰富。斯坦福有着良好的创业氛围,学生自主创业活动十分活跃。

  各种创业俱乐部和创新创业项目如创业研究中心、亚太学生创业社团、斯坦福创业学生商业协会组成了斯坦福创业网络。学生们常常组织在一起,参观硅谷的企业,并与企业家和投资家进行座谈交流。

  斯坦福每年举办一次年度创业者大会,邀请世界范围内企业界的高层人士参加。这些活动帮助斯坦福学生在求学期间就积累了丰富的人脉资源,成为他们以后创业的重要资本。

  2.3.3 打造宽松的创业环境。斯坦福在营造浓郁校园创业氛围的同时,也给师生提供了宽松的创业环境,为他们在硅谷创业提供了巨大的前进动力。学校允许教师在校外创办公司,允许创业失败的学生回到学校继续学业,同时还设立了各种基金,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2.4 硅谷企业科技需求

  硅谷公司一般都实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生产营销三位一体的经营机制,在生产和销售的同时,公司对内部研发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但是,这些公司不可避免地面临这样一种困境,只依靠内部的研发创新虽然能够保证公司对研发的主动权和控制权,但这种研发模式所需的成本高、风险大,极有可能在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后惨遭失败。因此,寻求一种既能减少研发的成本,又能保障研发的质量则为这些公司所极力追求的目标,而作为知识技术的教授者和发现者,高校无疑是这些公司最好的合作伙伴。硅谷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扮演的角色多为出资者和技术购买者,这就类似于市场活动中的买方,而买方需求正是维持市场交易持续的支柱。硅谷的企业公司大多是跨国型企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它们对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追求是促成合作不可或缺的因素。这些公司注重对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前沿领域的探索以及先进管理模式的思考。因此,也自愿积极参与到合作中,企业对合作的需求恰恰为斯坦福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从而使得校企合作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

  2.5 硅谷企业资金支持

  硅谷的企业则为斯坦福提供了巨额的研究经费和捐赠。HP、Cisco、Sun和Google等都是斯坦福的赞助者。仅HP2001年就向斯坦福捐赠了四亿美元的巨资,这是世界上迄今为止给予教育机构最大的一笔捐赠。同时,硅谷企业也为斯坦福师生提供了一个深入实践的广阔平台,为学校科研带来了许多新鲜且具有重要应用意义的研究课题,不仅提高了学校师生对科研开发的兴趣,也促进了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和实力的发展。

  斯坦福的教授被允许直接到硅谷的公司任职并从事公司的科研项目,这些项目常常有斯坦福学生参与其中,他们共同为硅谷企业注入最新鲜的科研思想和技术创意。此外,斯坦福一直在为硅谷公司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进行继续教育,这不仅有利于在职人才的培养,也加强了企业员工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斯坦福提供了全世界最完善的远程教育网络,将几乎所有的课程都通过有线电视向硅谷实时转播,使企业在职员工也能够进行学习。

  2.6 政府的政策法律保障

  从对“斯坦福—硅谷”合作模式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成熟的法律政策保障和引导是校企合作能够朝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保证。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层面,1980年美国政府通过法案使校企合作从政策和法律上给予了保障,通过Bayh Dole法案,允许美国高校把研究成果的专利权以独家许可或非独家许可的形式授予企业。另外,美国还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对校企合作中的各个环节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进行了规范,很好地协调保护了高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合作产生的纠纷,保护了双方合作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斯坦福在校企合作管理政策的制定上也充分地为合作提供便利,保证合作的有序进行。在这些政策的制定上,斯坦福充分考虑企业的立场和需求,并出台了极为便利的合作流程。学校的相关网站定期发布该校最新的专利成果、学术会议和项目合作意向等信息。基于此,硅谷企业能够第一时间获得他们感兴趣的信息而催生合作的愿望。同时,斯坦福就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多年合作的基础上已经发展了一套尤为科学成熟的经验方案,极大程度上保护了学校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而又不妨害企业的合作积极性。

  2.7 相依相伴的区位布局

  斯坦福与硅谷的地理区位优势是两者能够顺利合作交流的首要原因。斯坦福与硅谷毗邻为广泛的合作和交流提供了可能,也提高了合作效率,方便了相互之间的信息流动。另一方面,斯坦福和硅谷所处的加利福尼亚州由于早期的淘金热,在人口构66成上呈现多样化。这里的多元文化催生了斯坦福和硅谷开放的合作文化。

  2.8 信息纽带的校友网络

  斯坦福与硅谷的亲密合作关系中,斯坦福校友一直是维系双方的重要纽带。除了部分硅谷企业的创始人出自斯坦福这个现实外,每年大批进入硅谷工作的斯坦福毕业生无疑对双方合作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这也是斯坦福软实力的体现。基于对斯坦福的深刻了解和浓厚的母校情感,斯坦福毕业生在企业面临研发难题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通过与母校的联系寻求解决方案。他们知道哪些教师在该领域具有权威,如何取得联系,如何更好地进行合作。这些都极大程度上促成了校企双方的合作。

  3 启示和建议

  我国高校与企业合作起步虽晚,但已形成了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研发机构、共建经济实体、共建技术创新联盟等一系列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清醒的看到,高校和企业合作还不能满足建设创新型大学的需要,更不能满足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在合作的方式、机制和效果等方面存在亟待提升和完善之处。概括的讲,目前影响校企合作成效的瓶颈问题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1)难以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共担机制;(2)政府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激励措施有待完善;(3)高校-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知识技术信息共享平台;(4)缺少善于甄别科技成果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中介机构和人才;(5)高校激励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的局部环境尚待优化;(6)企业对投入大、风险高、回报多的新技术需求并不迫切等等。总的来看,产学研合作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校、企业、政府各方要准确定位,寻求合作切入点,谋求利益共同点,才能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3.1 高校

  首先,着力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形成创新特色,构筑创新优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与学校的科研合作,必然要建立在对当前和长远利益的权衡上。这就要求高校利用在基础研究和前沿科技领域信息灵、反应快、方法多的独特优势,突破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帮助企业开发具有市场价值的高端产品,促进企业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否则,高校对企业将失去吸引力。其次,要在我国法律政策框架下,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完善专利许可和技术转让政策,调动合作积极性,保护校企双方的合作权益,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可持续合作。在具体操作上,斯坦福OTL的工作模式值得我国高校借鉴。高校不仅要设立技术转移中心,更要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加强评估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转移、转化和扩散的成效。第三,加强创新人才和拔尖人才的培养,探索和实践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既要做好通识教育,也要重视创新实践教育和国际化教育。第四,要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改革和完善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教职员工,实行分类评价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评价等有机挂钩,确保从事应用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教职员工享受与从事前沿和基础研究人才相平衡的发展机会,得到尊重和认同。第五,充分利用高校人才汇聚、学科综合交叉优势,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同时,要充分挖掘校友资源,丰富信息来源,拓展合作途径和渠道,促进毕业生创新创业,为未来建立更加广泛的合作奠定新的基础,不断提升校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3.2 企业

  首先,企业要敢于投入、勇于投入、善于投入高校的研发活动,只有早参与、早介入,才能低投入、高回报,才能取得信息、人才、成果等多方面收益。其次,有实力的企业,要积极探索与高校合作共建研发机构,使合作双方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提升企业研发人才的持续创新能力,使高校的研究人员进驻企业,加强双方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使科研更贴进市场需求,缩短产品周期。同时,促进高校开展新一轮的知识创新,进一步提高科技水平。第三,主动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加快建设高素质企业后备员工队伍,促进企业员工的知识更新,提高在职企业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四,充分利用国家支持的机遇,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按照市场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科研攻坚合力,构筑企业发展的新竞争优势,快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3 政府

  斯坦福-硅谷校企协同发展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美国政府通过立法、科技政策和科技计划等多种措施来不遗余力的推动产学研用的结合。我们要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结合落实国家科技、教育和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抢抓机遇,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合作模式,深化校企合作。第一,要以重大科研任务为载体,推动建立以核心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关系,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形成各方共同投入、分工协作、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及运行机制。第二,要探索和完善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培养机制,支持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第三,要积极促进技术中介机构发展,健全技术市场,加速创新成果的技术交易、转移和扩散。第四,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营造激励产学研合作的政策环境。第五,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障各方合作权益。

加州大学的产学研合作创新

董美玲

(刊载于《中国高校科技》2011年第9期)

  美国著名高校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简称UC)始建于1869年,是一所研究型大学,在学术研究上享誉盛名。该校目前拥有伯克利(Berkeley)、戴维斯(Davis)、尔湾(Irvine)、洛杉矶(Los Angeles)、默塞德(Merced)、河滨(Riverside),圣地亚哥(San Diego)、旧金山(San Francisco)、圣芭芭拉(Santa Barbara)和圣克鲁兹(Santa Cruz)等10个分校,覆盖整个加州。加州大学建校初期只有10个教职员工和38名学生,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有超过22万学生和17万教职员工的巨型大学系统。今天的加州已经是美国的第一大经济体和世界的第五大经济体,州内集中了大量优秀的技术密集型公司。应该说,加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加州大学的贡献是密不可分的,加州大学的发展也离不开加州这片沃土,而其中加州大学与所在地企业的密切合作,更堪称大学与企业合作的典范。一方面,校企合作使得加州大学通过知识技术转移获得了更多办学资源,同时,另一方面,学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量优秀的科技人才、提供了优质的科技服务,极大地延伸了在美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力。

  1 举世瞩目的创新和产业化业绩

  在英国《泰晤士报》发布的最新2010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加州大学的10所分校中除了默塞德分校之外均进入前200名,其中伯克利分校、洛杉矶分校、圣芭芭拉分校以及圣地亚哥分校排位最前,分别为第8、11、29、32名。目前加州大学拥有全美八个国家实验室中的3个,即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劳伦斯利弗莫尔国家实验室和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这三个实验室均隶属于美国能源部,承担着美国国防的重要任务课题,并已获得许多世界瞩目的成果。其中,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是最为知名的,在这里诞生了世界上第一台回旋加速器,发现了一系列超重元素,参与制造了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截至今日,该实验室已经培养了11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57位美国科学院院士。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加州大学发明专利和技术转移许可的数量逐年增加,极大地支撑和推动了区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创新和产业化业绩。以发明专利为例,1992年为500项,2009年达到1482项。从2006年至2010年,学校每年利用知识创造的新公司都保持在40家以上。从专利技术转让许可方面来看,加州大学技术转让项目不仅有效地促进学校科研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和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联系,而且也为学校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根据加州大学公布的最新技术转让项目2010年度报告,2001~2010年加州大学10个分校(不包含国家实验室)专利许可数逐年平稳增长,而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技术转让项目所带来的许可收入都维持在较高水平并逐年增长。

  对比不同时期泰晤士的排名趋势和10所分校不同年度的技术转移专利许可数,可以看到排在前几名的分校也是在技术转移方面表现较为优秀的分校,如伯克利、洛杉矶和圣地亚哥分校等。特别是圣地亚哥分校发展尤为突出,自它成立以来,经过跨越式发展,已形成自己鲜明的特色和优势。目前,辉瑞、强生、先灵葆雅、施贵宝等世界著名的生物制药巨头的研发中心都自发地汇集在圣地亚哥分校附近,形成了全球著名的生物谷,引领世界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成为全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时间最短、速度最快的地区。

  2 灵活的合作机制驱动产学研融合

  加州聚集了大批世界一流企业,如位于硅谷的高科技公司英特尔、苹果、Google、Facebook以及位于圣地亚哥地区的世界生物制药巨头辉瑞、强生、先灵葆雅。加州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浓郁的商业氛围,促使了加州大学积极地与企业进行合作,目前加州大学与企业的合作是灵活多样的,比如,共同研究项目,即学校师生与企业派遣的员工共同成立课题,双方在一起合作研究,互相学习;学校和企业共建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等;企业通过捐赠的形式为学校的科研教学提供资助,与加州大学共同成立加州大学创新基金;学校通过技术转让项目将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给企业;企业代表参与大学系统和分校的管理,提供咨询意见;学校为企业员工提供专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企业入驻学校创办的工业园区开展生产经营;教师到企业参与课题研究和技术研发,为企业管理提供咨询;学生到企业实习。这些合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相互交叉,互相渗透,这种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使得加州大学迅速提升为社会服务的能力,促进了产学研的深度融合。其中,成效突出的主要是以下三种类型。

  2.1 共同建立研发平台

  学校和企业共建研究中心、研究院、合作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共同开展研究项目是加州大学和企业合作的一个重要举措。该模式为学校师生和企业派遣员工一起进行科学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其中,合作企业以定期提供资金或不定期捐赠的形式协助学校建设,购置研究设备,而高校师生和企业派遣的员工一起组成研究团队承担企业委托的研究课题,开展相关前沿领域的研究。在这种合作环境下,高校师生不仅能够更加了解当前工业界的发展态势、生产兴趣和研发热点,而且能够接触更多具有较高应用性的研究课题。企业员工能够近距离地参与学校的学术研讨活动,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合作双方都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力,合作成果既能体现学术价值又能创造经济效益。

  2.2 联合实施工业会员计划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子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的工业会员计划是加州大学产学研合作的一个很好的推行。

  该计划允许企业通过每年向学院缴纳固定的费用成为会员,享有与学院合作研究等权利。EECS学院对该计划的合作细节进行了仔细的规定和灵活的设置。根据合作的程度,工业会员计划可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伯克利EECS会员计划、研究伙伴计划和工业联系计划。企业成为ILR会员的条件是每年向EECS学院缴纳至少1万美元的会员费,享受的待遇包括:

  参加EECS的年度科研报告会、在EECS学院举办校园招聘和开展实习生项目、优先获得研究生信息。而要成为BEECSAP会员,企业则必须每年缴纳至少1.25万美元的会员费。RPP计划是ILR与BEECSAP计划之间的过渡,其会员资格要求企业每年缴纳至少5万美元的会员费。RPP会员和BEECSAP会员享有不同的待遇,均高于EECS会员。

  伯克利分校EECS学院在电磁学、电气科学和信息科技领域具有世界领先的科研实力,在半导体、微电子机械系统、计算机体系结构、数据库、有线和无线网络等方面都取得了革命性的创新成果,因而学院的工业会员计划获得了大批企业的支持。目前,包括微软、苹果、诺基亚、东芝、英特尔、IBM、EMC在内的众多著名企业都是该项目的会员。该计划的推行促进了学院与企业的合作,加快了科研成果向工业界的转化,而且鼓励了企业对学院的捐助。

  2.3 共同设立创新基金

  为了鼓励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加州大学和企业共同成立了加州大学发现奖助金。这项奖助金由加州大学科研资助项目办公室(Research Grants Program Office)管理,旨在推动加州大学师生同企业伙伴在前沿科研领域上的共同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促进加州经济的发展和更好地服务社会。加州大学发现奖助金对所有研究领域开放,但是会优先资助一些与加州经济当前和未来发展密切相关的高质量前沿研究,以及能够带来较大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因此科研资助项目办公室每年会接受两次奖助金申请并仔细评审每个申请资助的项目,从中筛选出部分提供资助。

  到目前为止,加州大学发现奖助金已经资助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科研项目,产生了许多富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并促进了这些成果的商业化。比如,在加州大学发现奖助金、Solarmer能源公司以及美国空军科学研究办公室的资助下,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的纳米系统研究院(California Nano Systems Instritute,简称CNSI)发明了一种低成本的有机聚合物太阳能电池制造方法,能够替代传统的硅太阳能电池,成本低,环保,而且能够显著提高对太阳能的吸收和转化能力。之后,Solarmer能源公司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那里购得该项技术的授权,并进行商业化。

  3 内在优势保障卓越的成效

  加州大学系统校企合作成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其内在优势保障了卓越而可持续的合作成效。

  3.1 科学的学校管理制度

  加州大学科学的共同治理制度是其成功开展校企合作的重要因素。加州大学是一个庞大的大学系统,但是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套成熟科学的学校管理制度——共同治理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大学董事会、校长以及教师共同管理学校的教学研究和行政事务。加州大学董事会是加州大学的最高管理层,由包括加州大学校长在内的26位成员组成,其中大部分成员由政府任命。董事会下辖以校长为代表的总校及分校行政体系和以学校教师为主的学术评议会。加州大学学术评议会是美国高校中最有影响力的学术评议会,它由学术评议会代表大会和学术委员会组成,并下辖各个分校的学术评议会分部。学术评议会具有批准设置和监督学校课程、审定教师资格、就学校相关行政工作向董事会和校长提出咨询意见等权力。学术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还被允许以董事会的无投票权成员身份参加董事会会议,共同探讨学校的管理问题。

  加州大学学术评议会充分体现了教师参与学校教学研究以及行政事务共同治理的权利。学术评议会在大学日常管理中与学校行政相互平等,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限制了行政对学校学术科研的过度干预和错误管理,确保了加州大学的教学科研质量。

  在共同治理的制度下,加州大学鼓励分校自治,即各个分校对自身发展负责,在总校的指导方针下进行自主治理。大学系统部分权力的下放有效地保证了对各个分校进行管理的同时又能给予分校足够的自由,提高了分校发展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分校处于世界高校前列提供了巨大的动力。

  在大学系统层面上,加州大学不仅积极地同政府进行沟通联系,为各个分校开展校企合作争取到有利的政策支持,而且在分校和企业之间起到了重要的协商联系作用,为促成企业和分校的合作开展了大量工作。

  在分校层面上,分校在学校总体方针的指导和支持下,针对自身发展优势自由地寻求与企业的合作。比如,作为一所在生物医药领域的世界顶级高校,圣地亚哥分校就积极地同许多世界知名生物制药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各个分校虽相互独立但又统一于大学系统的制度使得分校与分校之间的合作和相互学习成为了可能。分校之间共同的归属感也使得分校间的合作更加顺畅和成效显著,比如著名的加州定量生物科学研究院(California Institute for Quantitative Biosciences,简称QB3)就是联合伯克利、圣克鲁兹、旧金山三所分校建立的研究院,旨在与企业、加州政府进行生物科学前沿研究的合作。

  3.2 成熟的技术转让制度

  为了促进学校研究成果的商业化,更好地使科学造益于社会,加州大学推行了面向10所分校和三所国家实验室的技术转让项目。该项目由加州大学校长办公室下辖的研究与研究生学习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and Graduate Studies,简称ORGS)领导,并受包括来自10所分校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内的技术转让咨询委员会(Technology Transfer Advisory Committee,简称TTAC)监督。同时各个分校和国家实验室也有相关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和部门在大学系统的领导下开展技术转让工作。

  经过长期的实践,加州大学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技术转让制度,对技术转让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在加州大学目前实施的技术转让工作的总体流程中,当学校师生通过正规学术途径公布其最新的科研成果,并以发明者的身份向学校提出发明申请后,ORGS工作人员将尽快根据发明者提交的相关资料信息对该项发明就专利性、公共效益、商用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估。如果该项发明通过评估,ORGS将开始委托专门的专利代理人协助发明者同美国专利商标局进行沟通,完成专利申请工作。随后,ORGS开始联系合作企业或市场上的其他公司(有时ORGS在完成专利申请前就开始联系企业的工作),寻求对该项发明有兴趣的企业。ORGS代表发明者或者是以中间人的身份协助发明者与企业商谈技术转让的细节。在技术转让意向达成后,ORGS将对企业进行专利许可,并从中收取版权费用,为学校进一步的科研工作和发明者带来收益。

  总的来看,加州大学的技术转让制度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学校师生和企业的利益、立场以及需求,较好地解决了校企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减少了合作产生的纠纷,保护了合作双方的积极性。

  3.3 相对稳定的专职科研队伍

  加州大学各分校都拥有大规模、高水平的专职科研队伍。

  他们不承担教学任务而全力进行科学研究,使得大学能够不断吸纳来自世界各地的科学家,始终保持创新活力。一方面,保证了大学科研水平的持续提升,另一方面,也为学生提供了最前沿的科研实践机会。如前所提到的劳伦斯国家实验室就有研究团队近1685人,其中具有加州伯克利大学教师身份的超过15%,有1300多名博士后和研究生,另外每年有3000多名来自世界各地的访问学者,不仅成为美国乃至世界核物理研究的圣地,还在医学物理、理论物理、辐射检测技术、高温化学、生物有机化学等领域产生丰硕成果,先后有11名科学家获得了7项诺贝尔物理奖和4项诺贝尔化学奖。

  3.4 开放、自由、追求卓越的合作文化

  加州由于早期的淘金热,在人口构成上呈现多样化,其开放、自由、求进的多元文化为人们所称道。在这里成长起来的加州大学深受这种文化的感染。作为一所庞大的大学系统,加州大学并没有固步自封,相反,它开放、自由、合作、追求卓越、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学术氛围盛名远扬。加州大学发达的交叉学科研究正是这种校园文化的最好体现。

  而这种校园文化又深深地影响着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在开放、自由、追求卓越的校企合作文化下,加州大学并不以公立大学的身份对企业居高临下,而是平等相待,在合作中尤其是技术转让过程中,尽量考虑企业的立场,在保护学校利益的同时不妨害企业的切身权益,维持了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同时加州大学提供的校企合作方式给予了学校师生和企业足够的自由选择余地。这些都对加州大学这所世界一流高校同一流企业共同追求卓越技术创新的合作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4 对我国高校产学研的启示与建议

  加州大学产学研创新合作的成功模式和运行机制对我国高校深化与企业的合作,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具有十分积极的借鉴意义。结合我国高等院校发展的现状、趋势和机遇,对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有以下几点启示和建议。

  (1)抢抓机遇,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高校要积极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做贡献,不仅要在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骨干和核心作用,而且要积极融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积极投入到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推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要在增强基础性、原创性、前沿性研究的同时,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并重、提高学术水平与服务地方经济并重”,发挥创新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发挥科技创新的骨干作用,发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领作用,努力服务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自觉把研究型大学建设与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紧迫问题有效结合。

  (2)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首先,要充分利用国家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各类科研计划和优惠政策等,主动与企业联合承接国家任务,加快建立形式多样的产学研合作利益共同体。其次,要改革高校产学研用组织模式。比如,可以借鉴加州大学系统的模式,组成运行相对独立、人才资源、教育资源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大学联盟,要超越利益封闭,大胆探索新型的联盟管理模式。第三,借助现有行业龙头企业强大的资金优势和对技术升级的强烈需求,联合构筑支撑行业未来发展的创新平台。

  (3)优化环境,突破制约产学研合作的政策瓶颈。建立健全技术转让制度,产学研用合作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各方对于技术创新的价值存在分歧、高校和企业产学研合作的动力不足等。解决这些问题,首先,产学研用合作要在建立和完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下功夫。目前有些高校在推进成果转化过程中,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但还没有成为促进产学研用深度合作的引导、激励机制。其次,完善技术中介机构,切实提高相关机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健全信息采集和分析、技术转移和扩散、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服务体系。第三,加强信息交流和管理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水平较高、擅长评估技术成果潜在商业价值的技术中介服务队伍。

  (4)夯实内力,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和争夺各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是世界主要国家发展战略的优先级和政策举措的聚集点。目前我国严重缺乏世界级的科学家和各领域的领军人才,缺乏具有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所以要充分发挥产学研各方的优势,加快培养生产一线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创新人才。另外,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水平不高也是我国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的最主要差距。我们要紧紧抓住落实教育、人才、科技等中长期规划的契机,借鉴国外一流大学的经验,加快建立高素质师资队伍。第一,要以“千人计划”和全国范围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为着力点,加快引进和造就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和落实各项人才政策,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积极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凝聚合力吸引海外高端人才。第二,完善教师分类评价考核体系,形成基础研究面向世界、应用研究面向市场的评价导向。对于不同类型的教师,采用不同的政策和标准,加快推进教师分类发展改革。第三,建立相对稳定的专职科研队伍。使他们全力进行科学研究,还要不断吸纳来自世界各地的科学家,始终保持高校的创新活力。

  5 小结

  全球已经进入创新驱动的新时代,综观发达国家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经验,国家战略和大学价值是高度统一的,大学通过对接国家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地获取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支持,也使之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这也启示我们,高水平大学要对接国家战略需求,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才能更好更快地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跻身世界一流行列。

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及其借鉴意义

李桂山 郭洋

(刊载于《国外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

  多年来,加拿大一直以“向社会索取资源”为理念,以“高校与行业联姻”为宗旨,积极努力推进产学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加拿大高校有关人士认为,产学合作教育便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催化剂。加拿大的产学合作教育可以和日本的“产学官联合制”相媲美。日本的这一制度涉及到大学、企业、研究机构和政府机构,特别注重政府机构的协调作用,努力把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无独有偶,加拿大的产学合作教育也以其鲜明的特点起了人们的关注。

  一、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特点及原则

  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英文是co-operative education。英语前缀co-,首要意义为“在一起”、“共同”;co-operative,意为“一起行动起来的”“共同操作”,一般译作“合作”。co-operativeeducation就是“产学合作教育”。我们自然要问:谁与谁合作?其实,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主要是企业,也有商业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合作、互动。简单地说,就是高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去劳动、实习并参与科技项目。校园内的理论课程学习与校园外的社会实践工作相结合,使这项制度涉及范围甚广。

  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起源于滑铁卢大学,于1957年建校伊始就开始实施,并逐步发展为办学特色。随后,加拿大近百所高校进入模仿和跟踪阶段,陆续借鉴和发展了滑铁卢大学的经验。尤其是在1970年以后,高校产学合作教育开始在加拿大全国各地全面展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加拿大政府不断紧缩科研经费,高校科研人员的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教授、学者纷纷走出校园,主动与校外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高校通过技术转让获得了一些额外经费;另一方面,高校科研人员也在与企业的关系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强化了教学和科研的针对性。以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为例,通过近年来同各大企业的产学合作,该校已经创立了71家公司,吸引了6.43亿加元的外来投资,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创造了1500多个就业机会。

  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成功之处是构建了高校、学生、企业三方,乃至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主体共赢合作机制,这种合作模式培养了一大批了解企业状况、具备实际动手能力的毕业生。学生将专业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已经成为加拿大高校办学的一大特色,促进了产、学、研三方面的发展。

  加拿大产学合作教育的宗旨,是帮助青年学生很好地完成从学校学习到社会工作的转变,培养他们成为有社会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产学合作教育有以下4项原则:校方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产学教育合约,合约中要包括用人方面的培训计划。双方把产学教育看作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一旦签订合约,就要严格执行,用人方要为学生制订出书面培训计划,并设定阶段评估、最后达标测评体系;培训计划要在资深教师(certified teacher)的监督下执行。这条原则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该教师要仔细阅读和研究培训计划,最终确定学生是否符合要求,而并不是以用人方的观点为标准;其二,用人方不能随意更改合约条款。校内的教学环节必须与培训相结合,提升实践教学的效果。这条原则表明,产学合作教育的工作和劳动部分必须与专业相关;参加实践的学生完成200~300个小时的单位工作后,才能获得相应报酬。这条原则只是一种一般的规定,工作时间的多少,由高校、学生和用人单位根据情况协商决定,并不是整齐划一的。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大学不像滑铁卢大学安排那么多的校外生产实践活动,但也都相应地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一段时间,组织学生到企业进行实践教学,这就为校园内的理论学习与校园外的社会实践工作相结合在时间上提供了保证。

  在产学合作教育制度下,学生把在课堂中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化到社会实践中,同时将生产活动中得到的实践知识反馈到课堂上。这就要求教师的授课内容不断更新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实践的要求。一方面,学生在参加产学合作教育前需要准备好简历,其中包括自己学习专业的标示;学校审查通过后,允许其参加上岗前的培训。另一方面,加拿大于1979年建立了课程授权理事会(Accreditation Council)。该理事会为了规范本国学校的产学合作教育计划,要求各校都要达到6项标准。其中第一项就是每一种校外工作都需要通过学校批准,以确保其适应学生的实践活动。这两方面的规定为学生和用人单位在专业对口方面都作了良好和充分的准备,这就为学习与工作的结合提供了内容上的保证。

  此外,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实践既获得了相应的报酬,也自主参与了社会交流,并逐步接近自我价值的实现。在加拿大多元社会赋予的人生理念中,这些实践除了可以实现一些基本的需求外,更重要的则是青年学生们的劳动价值取向的塑造和培养,以及在未来社会工作方面游刃有余的禀赋。因此,从社会意识层面来看,产学合作教育的实施为学生在社会中的角色扮演提供了思想框架方面的保证。

  二、加拿大产学合作教育制度下的机构及其职能

  在加拿大产学合作教育体系下有一系列机构,有的机构负责宣传,有的机构为其服务,也有专门的监督机构,由此形成完整的配套系统,促使整个产学合作教育体系的发展。

  加拿大产学合作教育制度的健康发展,得益于不同历史时期教育家的支持。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的教育要求,加拿大各个时期的教育家、企业家以及教育工作者致力于建立一种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为一体的新型的现代化教育制度。加拿大产学合作教育制度在这一时期的出现,正是教育家、企业家、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代表机构是加拿大学院和大学合作教育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Co-operative Education,CAFCE)。该协会内设会长和指导委员会,其成员由各省协会推选。协会在以下各省设有分会:不列颠哥伦比亚、阿尔伯塔、萨斯喀彻温、马尼托巴、安大略、魁北克、新不伦瑞克、新斯科舍、爱德华王子岛、纽芬兰、育空地区、西北地区(现已从努纳武特地区分出)。

  之所以设立这样的协会,是因为加拿大的联邦政府一直未设教育部。为了协调各省的高校产学合作教育工作,有必要设立这样的全国性机构。随着加拿大职业教育的发展,联邦政府对产学合作教育越来越重视。为了鼓励大学实行产学合作教育,加拿大联邦政府加大了对整个校区的拨款力度,这也表明,联邦政府对这一事项的管理权限接近于各省政府的权限。结果是联邦政府与加拿大学院和大学合作教育协会(CAFCE)达成协议,支持该协会各省分会的工作。

  安大略省是最早成立产学合作教育协会的,该省参加产学合作教育的学生现在每年都多达4.5万人左右。这个规模对其他省份都有吸引力,于是各省纷纷建立类似机构(虽然各省并非完全相同),从事同样的工作。

  产学合作教育和职业服务中心(Co-operative Education & Career Services,CECS)是一个重要的中间机构,在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架设沟通和交流的桥梁。其基本任务是为学生寻找工作机会,为用人单位寻找合格的学生。为学生提供各种培训和咨询,通过举办讲座、招聘会和约见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求职培训,并在工作学期对学生进行跟踪,至少访问用人单位两次。它有100余名职员,每年都要为一万余名学生和3000多家用人单位的“互配”做大量工作(约有1/3的学生希望6个工作学期能从事5~6份不同的工作)。每个周期的程序运行如下:发布雇主名单→学生递交申请→组织面试(大多数集中在校园内面试)→确定工作单位→学校审批→落选者二次分配→定期访问雇佣单位→工作评估报告→教授评分。CECS的职员称做这类事情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仅是组织“人才招聘会”就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为人数众多,安排面试场地就是一个大问题。学生的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临时处理,如申请辞职、申请调整学习和工作时间、申请调整面试时间等等。

  随着参与产学合作教育的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以及其他大学也参与该项目的竞争,为广大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工作和实习机会已经成为该中心的一个重要课题。比如,CECS可以为学生提供每个学期510加元的有偿服务的工作机会。CECS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一个数据库中心,学生和雇佣单位可输入各自的需求及信息,便于实施双向选择。每年服务中心都要向学校提交一份评估报告,同时分发给各个学院。

  为了让如此庞大的系统有条不紊地运行,该中心不仅需要不断改进它们的信息技术处理系统,还要为学生和雇主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它们的职员不仅需要与老雇主保持良好的关系,还要寻找能够提供长期工作岗位的新合作伙伴。因为这些用人单位80%都不在当地,所以该中心的职员们要奔赴不同的地区,为学生寻找获得工作岗位的机会;由于很多学生没有求职和工作经验,所以,产学合作教育职业服务中心的职员还担当了指导学生填写简历和提高面试的技巧的任务。

  产学合作教育成效突出的滑铁卢大学还专门设有产学合作教育学生理事会(Co-operative Students' Council,CSC)。它从属于学生会,由来自各院系的学生代表组成,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提供CECS的政策与程序的制定,并把学生关心的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

  CSC的主席由学生会主管教学的副主席担任。其主要功能是:总结和交流良好的实践经验;监控产学合作的教育质量;为学校和院系创造发展的机会,并负责审批新的产学合作教育计划。产学合作教育理事会的成员包括各个院系、产学合作教育部、学生、非产学合作教育的用人单位等方面的代表。理事会对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负责。

  学校要求各学院必须安排一名职员专门负责产学合作教育工作,并明确一位副院长主管该项工作,同时要求每位教职工都来关注产学合作教育计划。对于刚来学校工作的新教工,产学合作教育是岗前培训的一部分,使其充分了解和理解产学合作教育,尽其所能为学生提供帮助。总而言之,产学合作教育是“全员”参与的计划。

  三、产学合作教育制度的理论问题——实践中的知识

  以上叙述的是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实际意义,这一部分将着重阐述理论问题。在工作的场合能学到什么?在产学合作教育的环境中学习、知识与经验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或概括地说,在工作中学习,其定义是什么?学者马西克说,在工作中学习,“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个人和工作小组对自身经验的思考,就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他又通过论证说明,在工作中学习,涉及到参与者之间目标的确定和目标的实现,涉及到参与者的作用和责任的转换。华特金斯又在上述基础上扩展了这一观点,提出了4种不同的学习类型:非正式学习、正式学习、偶然学习以及非学习。他认为行动和思考中的学习是非正式学习,没有行动但有思考的学习是正式学习,没有思考但在行动中学习是偶然学习,没有思考、没有行动的学习是非学习。

  有些学者,如蒙尼(H.Muny)等人认为,上述理论观点并不适用于产学合作教育环境中关于学习的研究。他们认为经验固然重要,但工作场所的教师和指导者的计划(规划)及教导也不可忽视,关于产学合作教育的任何理论框架都必须包含这些因素。同样,理论框架还必须说明这种特定环境下的经验知识的特点,还必须提供对经验学习的认识观,借以确定指导的特点,从而提高工作环境中的学习质量。

  但工作场合与学校环境毕竟不同,前者的首要任务是工作,而后者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学生来到工作场合就要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管理常规,做好日常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学生、教师、指导者的有效参与就非常重要。只有有效地参与才能获得知识,即获得“处于某种境地的知识”(situated knowledge),这种观点的理论根据源自于拉夫等人的著作。

  拉夫于1988年发表的专著《实践中的认知》提出了同名命题。这个命题至少有两层意思:一是认知来自实践,二是认知受到实践的制约。拉夫和温格尔于1991年发表的专著论证了处于某种境地的学习可以获得知识,从而说明通过边缘参与(也就是学生的参与)获得知识是合理的,这样的说法在逻辑上是正确的。索恩于1983年发表的著作也非常有用。

  作者在该书中通过例子论证了行动中的知识是知识的合理形式,由此衍生出的观点是:经验本身就具有权威性。上述这些理论都很重要,它们与我们所熟悉的命题——实践出真知相吻合,更进一步论证了在某一个领域的实践能够获得与这一领域相关的知识。这种理论强调认知的社会性,这无疑是正确的,也为时间所证明。但需要指出的是,事情还有另一面,即人的主观能动的一面,否则就不能说明个人在同一环境中的实践所获得的知识更全面和深刻。我们的观点是,要珍惜产学相结合所提供的机会,努力参与实际活动,同时要发挥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思考,以获得丰富的真知,认知在这里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认知问题,国外研究日益发展,现已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学科研究基础的语言学,其本身就有许多学派在同时研究认知问题。

  关于语言学中的主流学派生成语法的观点,其奠基者认为,人脑中存在着生成语言的机制,并为求证这一机制的存在而作出了持续不懈的努力。近年来,该学派主要“关注语言学和脑科学的学科整合问题的研究,并提出神经语言学与语言学原则上没有区别的观点,肯定了神经语言学作为当代语言学主流形态的发展趋势”(见《语言科学》2010年3月号,第123页)。这是从语言学的角度研究认知机制的最新发展,而要进一步证实这种观点,一是心理方面的证明,再则是实践的证明,完好的结果当然是这两者的和谐结合。

  四、产学合作教育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虽然我国的国情与加拿大的国情有很大差异,但是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体系所蕴涵的精英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精神对我国高校的产学合作教育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其制度、体系和特点等方面都值得我们参考和学习,也值得我们根据自己的国情灵活应用。

  加拿大高校在合作教育方面能够走在世界前列,其成功经验之一就是通过税收政策来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调动企业参加合作教育的积极性。以加拿大安大略省为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或者公司每接收一个学生参与合作教育,就可以去税务机关减免相应税收,接收学生越多,减免税收就越多。因此,我国在发展产学合作教育的过程中也需要有国家层面上的支持政策出台。除了国家政策的支撑,我们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

  提高我国高校对产学合作教育的认识,加强宣传。加拿大的产学合作教育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功,与他们对于产学合作教育的深刻认识以及多方面的大力宣传是分不开的。

  提高认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深入了解产学合作教育,提高对产学合作教育自身规律的认识,特别是运行规律的认识;二是通过产学合作教育作为一种先进、科学的教育模式和教育计划对于提高人才质量培养、办学水平、促进企业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对产学合作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

  加强宣传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宣传产学合作教育的重要作用和巨大优势,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和家长、对产业界和雇主的宣传,加深他们的理解,吸引他们参与产学合作教育。在加拿大,国防、核电、军队研究机构这样的要害部门也愿意雇用信誉好的大学本科生参与项目开发,他们对于学生的信任不能不令人赞叹。相比之下,国内企事业单位对于实习学生的使用却不够信任。

  诚然,实施这种模式更需要学校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方面,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使其意识到参与实习工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高校要与一些知名用人单位主动协商,使资助学生转为提供实践机会,同时积极宣传,为用人单位带来节省培训成本与引入优秀人才的双重效应。

  二是要加强向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宣传,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建立产学合作和培养高校人才的政府投入机制,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通过宏观指导、微观协调来推动产学合作,以最终解决学生在教学实习和工作实践中的经费紧张问题。

  三是在高校内部也要加强宣传,更新校园教学观念,促进学校和教师对产学合作教育的理解与支持,推动产学合作教育在学校的发展。

  在加拿大,许多高校都设置了人数可观、责任重大而工作效率较高的教育与职业服务中心,还专门组建了研究中心和顾问机构。

  随着实习和就业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高校就业服务中心、实习中心等部门的职责也应相应加重,尤其是要加强面向学生与用人单位的“中介”服务能力。例如,学生与用人单位要签订有偿实习合同,就业服务中心、实习中心要运用合同法、保险制度等为学生提供薪酬、违约责任、事故处理等指导服务。就业服务中心、实习中心还需要与企业进行广泛的联系,拓展合作机会。此外,就业服务中心还要认真鉴别用人单位的资质问题。

  五、结束语

  20多年来,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在中国的高等教育改革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基本方法和途径。无论是在高等教育职业发展层面、本科教育培养模式层面,还是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教育层面,产学合作教育模式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高等教育强国是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基本路径。未来的国际竞争和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依赖于数以千万计的掌握了现代知识和技能的各个类型、各个层次的高素质人才。因此,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必将在中国教育改革的浪潮中大放异彩。

日本高校社会服务:形式、特点及启示

刘晓光 郭霞 董维春

(刊载于《现代教育管理》2011年第10期)

  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是指高校利用其特有的资源,为地方和国家的公众利益而开展的实践活动。该项职能被视为滥觞于美国19世纪后半期的“赠地学院运动”,而“威斯康星思想”是这一职能形成的标志。二战后,日本受到美国的全面影响,又面临着战后重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等现实问题。在此情形下,日本高校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开展服务活动,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其教学和科研能力亦得到极大改进。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日本与我们有着相近的社会文化传统,了解和分析日本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及运行特点,将有助于我国高校在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一、日本高校社会服务的沿革

  明治维新时期设立日本帝国大学(东京大学的前身)是日本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高等教育的开始。帝国大学最初的办学理念深受德国“洪堡精神”的影响,推崇“教学与科研的统一”,是重视学术研究的精英型国家大学。1886年日本政府颁布的《帝国大学令》第一条即规定:帝国大学以传授适应国家需要的学术技艺并研究其奥蕴为目的。可以说,日本高校在创建之时就已经被赋予了服务国家和社会的使命。《帝国大学令》体现出当时的高校办学理念中至少包含了这样两项基本内容:第一,大学所传授与研究的知识内容必须以适应国家基本需要为根本目的。第二,大学不仅要传授学术技艺的理论,还要传授学术技艺的应用。当时日本高校的职能主要是传播欧洲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和自然科学等领域的理论,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以促进社会各界“殖产兴业”等。《帝国大学令》提倡传授“学术技艺的应用”,赋予大学“必须为国家需要服务”的责任,国家与国民社会的不可分割性使日本高校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突出。

  二战后,日本政府采取了“拿来主义”和“强制灌输”策略来迅速恢复高等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在美国模式影响下,为获得经济发展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日本把二战前形成的在修业年限、功能和制度等方面多样化的高等教育机构,全部重组合并成新的四年制大学(一部分暂时以二年制的短期大学来办),规范办学形式。同时,《学校教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新教育目的是“高校作为学术中心,在广泛传授知识的同时,必须深入教授和探究专门的学艺,养成智慧、道德以及应用能力”。在这一阶段,日本高校的社会服务对象更多地转向普通民众,服务内容也更多地转向实践性的议题,服务形式变得多样化和实用化。战后重建时期的日本,面临着社会经济发展、国力提升和民生改善的多重压力,对高校的社会服务需求急剧增加;而在美国模式推动下的高等教育的民主化和开放化又推动了日本高等教育体系的变革,进而提升了日本高校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能力。在理论和观念创新的推动下,高校突破了传统自我封闭体制的束缚,逐步融入到现实社会发展中。外部需求与内部动力的双重作用促使提供社会服务成为高校的发展趋势,并逐步拓展和完善。同时,战后日本发展资源极其有限,需要集中力量保证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而日本高等教育又有“国家主义”的传统,因此日本政府积极介入高校社会服务的进程,使国家的需求和利益直接与高校发生联系,在规模、结构和速度上都促进了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

  2004年,日本废除国立大学制度,确立独立行政法人制度,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国立大学开始通过接受外部委托课题等形式,与外界开展更加紧密的合作。国立大学的科研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行为也受到来自政府的经费支持。

  二、日本高校社会服务的表现形式

  日本高校社会服务形式多样而有序。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拥有的条件不同,开展社会服务的内容也存在一些差异,但以下两种社会背景又促使着日本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呈现出相似的发展趋势:第一,在政府宏观控制下,资源的流动性较差。曾经“被置于中央政府强有力的控制之下”、“等级且缺乏流动性”的日本高等教育系统在战后仍然受到政府的种种规制,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资源(社会威信、资金、教师和学生等)的分配结构及其僵硬性限制了“市场力量”的发挥。由此,日本高校的社会服务内容与国家政策紧密结合,而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的服务对象相对固定,存在等级化的倾向。第二,在终身雇佣制背景下,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较差。这就容易使企业保守地追求自己独特的技术,缺乏建立在产业水准上的共同基础,大学也只能给学生提供技术方面的简单介绍,技术的核心内容只能在企业内部进行培训。日本大多数的高级研究不是发生在大学里,而是发生在商业公司的研究实验室。因此,与大学教育中培养的具体知识技能相比,日本的企业更加重视到大学入学为止所形成的基础能力。这种情况能够通过非正式的分工使高校的社会服务内容专业和专一,但也限制了日本高校为企业服务的深度,影响了高校教学和培训的课程设置。该社会背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本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履行,但各高校均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其中主要代表性形式有几方面:

  1.开放高校设施和资源

  高校的开放,主要是为高校所在社区利用高校的设施和接受教育提供方便。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日本高校面向社会开放才逐渐形成风气。伴随着学习机会的开放,教育和科研设施设备才真正开放起来。(1)开放学习机会。高校学习机会的开放主要是针对社会需求开展成人教育和公益培训,有正规课程和公开讲座两种基本形式。具体包括:积极接受研究生院硕士课程的入学者、设置夜间学院和学科、开办函授教育、设立广播电视大学、采取特招措施或免试措施吸收社会人员入学、设置专攻科和特别科、招收旁听生和委托研修生、接收委托研究员、举办公开讲座、设置大学教育开放中心等。(2)开放设施设备。高校最初面向社会开放的设施设备只是体育和卫生福利设施,而且学校数量也较少。从20世纪末开始,随着高校办学条件的改善,私立大学逐步加入到向社会开放设施设备的行列,向社会开放的学校数量不断增多,内容逐步向图书馆、实验室等教育和科研设施延伸。

  2.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及开发

  鼓励产业界(产)、高校(学)和研究机构(研)之间的合作是日本政府(官)长期明确的政策倾向。产学研三方共同开展的合作研究与开发有效集合了各方优势,能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具体的形式有:(1)创设合作研究制度。由高校或研究机构与企业共同投入科研人员、设备、经费,以国立大学为研究基础,科研成果双方共享。(2)委托研究制度。这类研究项目以应用性、开发性为主。由企业委托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某项研究,并支付全额研究费用,研究成果直接满足企业的需要。(3)委托培养研究人员制度。由企业等派遣现职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到大学的研究生院进行培训和学习,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值得注意的是,从20世纪末开始,企业还逐步扩大到人文、社会方面的人才培养。这说明企业已不满足于仅在技术问题上的合作,而是试图通过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改善,综合提高企业效益。(4)设立特定的研究奖金。企业为鼓励科研,在高校或研究机构设立特定名称的研究奖金,鼓励创新。(5)实施“创造性科学技术推进制度”。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打破部门界限,整建流动性科研体制,充分发挥研究人员的独创精神。课题组采用以人为中心的组织方式,使产、学、研三方科研人才,在保留原部门隶属关系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间参加某一课题的研究,课题研究完成,课题组解散,研究人员则回到原部门。(6)设置共同研究中心。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一些高校相继创建了“共同研究中心”,即高校与产业界为开展合作研究而共同建立以研究产业或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为使命的机构,往往由一所高校与某一企业、一所高校与多个企业或多个高校与多个企业共同建立,还有一些是跨国性的国际合作研究中心。共同研究中心作为学术界与产业界联系合作的窗口,能够推动高校或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创新,是产学研长期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除了与企业开展共同研究和委托研究外,还为企业技术人员提供研修机会和技术咨询。如今,许多共同研究中心已发展成各高校负责社会服务的专门机构,拥有专用办公和研究大楼。

  3.组建科技园区20世纪70年代,日本就已经开始学习西方经验,建立高新科技园区。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进入高技术时代,除建立筑波科学城,使其成为官、产、学(研)加强学术交流与协作的基地外,还在全国20多个地区推行科技城开发计划。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积极探索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科技园区。如为发展信息通讯产业,实现日本经济振兴,邮电省1999年度申请约70亿日元的预算经费,创办了“产学共同研究开发的支援基地——日本式硅谷”。硅谷除开展纯基础性的研究外,还重视最尖端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研究,促使研究成果迅速向企业转移,实现成果产业化。除上述三种主要形式外,日本高校还经常借助图书馆、信息研究中心等机构,搜集、整理、加工、传播、交流与国计民生或与地方经济发展有密切联系的信息、情报,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各种附属医院和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在为社会提供服务中也发挥了很大作用。应指出的是,日本高等教育系统中国立、公立、私立高校在资源占有、招生、培养目标、社会威望等方面差距很大,各类型高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形式和范围会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日本高校的社会服务形式和内容会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形式会更加丰富、灵活。

  三、日本高校社会服务的特点

  1.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方向日本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是逐步完善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其社会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各不相同。日本高校素有“国家主义”的传统,在国家发展的不同时期,政府部门实施的政策对日本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起到了很强的导向作用。在战后初期,为迎合国家开放、民主的发展方向,迅速培养国民经济系统重建所需的各类人才,帮助国家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日本高校的社会服务内容和形式主要是开放高校设施、设备及提供教育机会。而在当时,发展社会服务职能也是高校争取发展资源、恢复办学能力的理性选择。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缩小了与先进国家的经济差距,为了改变自己一直扮演的“拿来主义”形象,高校的社会服务范围逐渐扩大至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比如组建共同研究中心、创建科技园区等。

  2.注重合作关系的长期化,推行制度、法规建设

  日本政府在制订政策法规时,经常将高校社会服务职能与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结合起来,从而推动了各方合作的正规化和长期化,避免了合作中经常会出现的投机主义和机会主义。由于日本高校在提供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彼此都存在并且长期保持着专业的特长和优势,有效避免了合作中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因此具备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动机和保障。在日本社会规范、细致、认真的社会历史传统影响下,政府为规制国立、公立和私立高校开展的各种社会服务,也经常会出台一些长期性的引导高校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和推动措施。如1996年制定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把产学研合作当作一项基本国策,同时还建立了超越省厅界限、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同推进研究开发的补贴制度,2006年3月出台的“第三期科技基本计划”指出,由高校参与推动的“产学研合作已被列为日本实现技术创新的重要途径”。另外,虽然日本的国立和公立大学在社会活动中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但作为推动日本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力量却是私立大学(其本、专科阶段占在校生近八成的比例)。由于这些私立学校的生存与发展主要依靠与市场的各种联系,也即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来获取资源,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它们更加愿意与企业和社会形成正式或非正式的长期合作关系,以确保资源的稳定获取。

  3.高校与企业优势互补,双向互惠,良性互动日本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并非只是高校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单向活动,而是彼此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互惠互利的双向交流。一方面,高校在提供社会服务的过程中获取了更加雄厚的促进自身发展的物质条件,实现了理论与实践、教育与生产生活实际的结合。同时高校的资源效益也得到了充分发挥,所培养的人才具备了更多的实践能力,缩短了他们适应社会的时间。另一方面,企业在与高校的交流合作中解决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获得了科学理论和生产技术的支持,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员工的素质,促进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日本的高校与企业在实际中也积极通过搭建平台促进这种双向交流、良性互动。如有些“共同研究中心”就直接设在企业内部,高校也经常聘请企业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导师,指导研究生。虽然日本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推崇高学历,但国民对除高校和研究所之外的研究机构并不表现出特别的歧视。一些大型企业和商业集团的附属研究机构所取得的成绩一样可以得到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赞赏,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它们与高校有着平等的地位。这样的氛围有利于高校和企业的交流,同时也为双方之间的互动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四、相关启示

  日本高校的社会服务表现出多样而有序的特点,而且深受社会文化传统的影响。我国的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提供社会服务已成为高校与社会发展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各类高校在社会服务中积极寻求自身特色,同时政府部门也积极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措施推动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在以下三个方面,我们不妨借鉴日本的做法。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维护高校社会服务的长期化和规范化。从高校提供社会服务的历史和形式看,无论是作为社会服务供方的高校还是作为需方的企业、社区等机构和单位,都愿意并积极将双方的合作以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规范固定下来,这样一方面便于今后的合作交流,另一方面也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而政府的作用则是通过法律、法规、制度等形式鼓励和支持高校提供社会服务。日本政府于2004年推行的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将历来在日本社会和高等教育系统占特殊地位的国立大学推向与市场结合更加紧密的位置,在制度上断绝了国立大学不开展社会服务的依靠。

  二是注重官、产、学、研的结合,在多个层面上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战后日本的工业基础受到严重削弱,在恢复生产、改善民生的紧迫需求下,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保持紧密联系,为尽快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使同样处在恢复期的双方及时获取科技开发资源而共同推进科技进步。当产学研多方的合作产生实质性的可喜成效时,正面的合作激励措施会促使任何一方都希望产学研的合作形式被保留下来。而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都愿意将国家需要纳入到合作范围中,此时政府积极把握提供产学研合作保障机制的时机,就有机会成为官产学研合作的“利益攸关方”。官产学研的结合,可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品开发等多个阶段的成果都与现实社会产生对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也使高校的社会服务具有了更广泛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同时,多方合作可以降低交易的社会成本,增加互信基础。

  三是注重服务内容与形式的变化,确保高校社会服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高校在保持社会服务形式稳定化、长期化的同时应尽可能使服务内容紧跟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服务形式的稳定化和长期化保证了服务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既有利于双方合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也便于双方在各自带有长远意义的战略部署和规划中发挥作用。当然,这种稳定也是相对的,当外部环境发生强烈变化时,高校社会服务的内容也应及时更新。高校的社会服务内容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构和阶段密切对应,既保证了社会服务的有效性,更有利于双方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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