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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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发规发〔2018〕4号)相关要求,将于近期开展项目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的相关承诺进行验收。 二、验收对象 2018年12月立项的综合改革研究项目,详见附件1。 三、验收办法 1.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结项书》(见附件2)1份;提交项目成果(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典型案例等),其中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复印件1份。 2.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有关材料,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其中成果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并评选“优秀”“良好”“合格”成果若干项,分别资助2万元、1万元和0.6万元。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31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静远楼190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fgc@jsnu.edu.cn。 联系人:方兵 联系电话:83500153(8153)
发展规划处 2019年5月16日 |